審判長敲響了面前的法槌:「開庭」
被告人趙春華被法警押解進入法庭,取下手銬後,坐在被告席上。筆神閣 www.bishenge.com只見她滿眼血絲,臉上佈滿了滄桑。整個人佝僂着,低着頭不敢看他人的眼睛。
趙春華親手毒殺的就是她結婚十多年的丈夫,不管是家人也好還是旁人也罷,都對她如此殘忍狠心的做法特別不理解。人們習慣於站在道德制高點批判他人,卻忽視了站在別人的角度,體味別人的辛路歷程。
審判長宣佈了法庭組成人員,告知趙春華有享受辯護的權利,並問她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和公訴人員是否需要申請迴避。
趙春華看了看自己的辯護律師剪秋蘿和她的學生曹蓮芯一眼之後,搖搖頭。
既然不申請迴避,審判長宣讀完法庭紀律,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說道:「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林檢察官拿着修改了很多次的公訴書開始讀起來:「被告人:趙春華,女,1983年11月12日出生,農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10月11日被帝都市城南區公安分局逮捕。
本案由城南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趙春華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9年5月1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審理查明:
報告人趙春華與其丈夫蔡東明於2007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子女一直由農村的爺爺奶奶撫養,夫妻二人一直在帝都市打工維持生計。
2018年9月29日,夫妻一起回到老家興旺鎮過國慶節,在此期間,趙春華購買了毒鼠強悄悄放入丈夫蔡東明的晚飯中,最終導致其中毒死亡。
認定以上犯罪事實的證據如下:
1、法醫的屍檢報告
2、報告人趙春華的供述
3、蔡東明父母的供述
4、現場搜出的毒鼠強一瓶
本院認為:
被告人趙春華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蓄意謀害性質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宣讀完起訴書,小林感覺自己手心都在出汗,接下來就是控辯雙方短兵相接的時候。
審判長詢問被告人趙春華對起訴書的意見,她嚇壞了只是一個勁的哭,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那麼接下來公訴人林檢察官問道:「你是否承認殺害你的丈夫蔡東明的事實」
趙春華哭得更傷心了:「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想的」邊說邊不停地揮手,渾身也不自覺地發抖。
剪秋蘿看着身邊的喬半夏,下巴輕輕往上一抬。喬半夏會意,立刻站起來:「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情緒比較激動,請求法庭允許由我來詢問。」
審判長:「允許」
「謝謝審判長」喬半夏坐了下來,打開話筒安慰道:「趙春華,你穩定一下情緒,作為你的辯護人,我們一定盡力為你爭取你應有的權利請告訴法庭在座的所有人,你為什麼要購買毒鼠強毒殺自己的丈夫」
開庭之前,趙春華就已經在看守所見過幾次自己的辯護人,喬半夏也已經告訴她在法庭上要陳訴哪些關鍵事實。
趙春華努力壓制心中的恐懼和哀傷,一字一頓地開口道:「蔡東明他不是人他好吃懶做還特別喜歡喝酒,一喝醉就往死里打我。有一次我懷孕了也不放過我,我肚子裏才三個月的孩子也被他打沒了,嗚嗚嗚」混雜着痛恨的眼淚簌簌落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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