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灣機修廠的「主輔分離」改制方案由河灣集團公司上報省國資委,一周後省國資委的批覆下達河灣集團公司。
河灣集團公司:
你集團公司上報的關於所屬機修廠實行「主輔分離」的改制方案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該廠方案頗具新意,同意該廠先試運行,並將運行情況及時向我們報告,以便我們進一步分析研究,並指導全省的改制工作;
二、該廠方案充分體現了依靠基層黨組織和廣大職工群眾辦企業的指導思想,希望該廠職工董事能充分發揮主人公作用,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促進企業發展;
三、為保證這次「主輔分離」改制成功,請你們選擇好委派董事,委派的董事既要熟悉機修廠的具體情況,又要了解集體公司對機修廠的要求,還要能正確貫徹集團公司的意圖,真正代表集團公司行使好股東權利;
四、......
五、......
集團公司包副董事長在收到省國資委的批覆後,召集擬出任河灣機修廠「主輔分離」改制後董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了座談會。
出席座談會的人員有機修廠原黨委書記馮維民、集團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包保國、集團公司財務處二科科長馬立本和包副董事長的秘書揚曉明。
「都到齊了,我們開始吧,小揚,你先給大家介紹介紹省國資委的批覆吧。」包副董事長說。
「好的,機修廠的改制方案和省國資委的批覆已經發給你們,我簡要介紹一下主要內容,機修廠根據省國資委、集團公司實行『主輔分離』進行改制的要求制定了職工參股、董事會和公司管理層相互獨立各自行使職權,董事會成員具有同等表決權的改制方案,省國資委原則同意.下面請包副董事長,做具體安排。」揚曉明說。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按照改制方案要求,集團公司將向機修廠派駐董事會駐會工作組,就由你們三位組成董事會駐會工作組,馮維民任組長,另外還將抽調六位同志參加機修廠董事會,他們不脫離原工作崗位,只是參加董事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和董事會的有關工作,但他們和你們一樣都具有表決權。你們要保持密切聯繫。他們參與董事會的工作,是集團公司駐機修廠董事會工作組成員,但不駐會工作。」包副董事長說。
「那我們現在的崗位如何確定?」企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包保國問。
「除馮維民任新公司的黨委書記外,你們兩,保國和立本保留原職務到機修廠任專職常務董事,在任機修廠任專職常務董事期間不再參與原單位的工作。」包副董事長說。
「那我們的工作關係如何處理,具體就是我們在那裏開資?」二科科長馬立本問。
「你們的工作性質屬於集團公司董事會的派出機構,對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當然也就在集團公司董事會開資。」包副董事長說。
「我們在機械製造公司董事會表決代表集團公司,是採取一致態度,還是每個人可以自由決定?」馮維民問。
「在董事會的會議上你們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當在表決前你們應在工作組內部取得一致,以一致的意見進行投票。」包副董事長說。
「那參加機械製造公司董事會的董事還要那些人員?」馮維民問。
「集團公司決定從財務、生產、機電、供應、技術和辦公室各選一名代表當任機械製造公司董事會的董事。」包副董事長說。
"我們的具體工作任務是什麼?"包保國問。
「你們的具體任務是,參與機械製造公司董事會的日常工作,將集團公司的意圖在工作中體現出來,使機械製造公司很好的貫徹集團公司的意圖,在為集團公司服務的同時不斷發展壯大,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為市場提供適用產品的同時為機修廠的職工生活的改善提供必要物質基礎。」包副董事長說。
「我們將積極貫徹集團公司的意圖,促進機修廠發展,實現為集團公司服好務,為廣大職工生活改善提供支持的任務」馮維民說。
「機械製造公司的發展離不開集團公司的支持,我們下去後希望集團公司在設備定購上能向機械製造公司傾斜,支持機械製造公司的發展。」包保國說。
「成立機械製造公司,是為了讓煤機行業有一個好的發展環境,我們將要求機械製造公司為集團公司提供更多更好的設備,為集團公司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馬立本也說。
「你們的身份是股東代表,你們的工作是促進機械製造公司發展,在公司發展中為集團公司提供服務。你們仍然屬於集團公司,有困難集團公司會幫助你們解決好。」包副董事長說。
「請包副董事長和集團公司領導放心,我們一定努力工作,當好集團公司和機械製造公司的橋樑。」三人同時答到。
集團公司在收到省國資委的批覆後第二天,召開了集體公司「主輔分離」機修廠改制試點專題會議。經討論研究,確定了參加改制後河灣機械製造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人員名單:
常務董事,三名:
馮維民,常務董事,任副董事長,機修廠原黨委書記;
包保國、常務董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馬立本、常務董事,集團公司財務處二科科長。
董事,六名:
由集團公司財務、生產、機電、供應、技術和辦公室各選一名當任。
集團公司委派的常務董事三名和董事六名組成「駐河灣械製造公司董事會」工作組,由馮維民任組長,包保國、馬立本任副組長,對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具體工作由集團公司包副董事長負責指導。工作組必須定期向集團公司董事會匯報工作,執行集團公司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