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悉國傳統「天下觀」的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全面西化。這種身份在清廷面前於是乎成了巨大的優勢:他們了解西方的近代外交理念的同時,又深悉清廷傳統「外交觀」的種種漏洞,及其與西方近代外交理念的種種衝突之處。如何利用這種優勢在清廷身獲利,成了明治政府維新之後工作的重之重。征韓論與奪取琉球,之所以在明治維新之後甚囂塵,便是日本人深知大清在這方面的漏洞。
在清廷,「置之化外,未便窮治」,是「天下觀體系」下的政治詞彙。日本人並非不知,但現實需要,他們故意將之放置到了近代「世界觀體系」下理解,於是成了:清廷承認台灣東部番地無主。
此次交涉影響範圍不大,但也引發了朝廷之外的一些言論。這些言論,又恰恰是日本所需要的。譬如副島種臣來訪半月之後,受北滿州影響提前問世的《申報》,便刊載了署名為「嶺南蓮塘生」的一篇稿件,基本可以代表當時大多數下層士大夫們的普遍看法。「嶺南蓮塘生」說:「蓋台灣一帶,雖系華之地,而台灣府屬界,居海島邊境。至於生番,則又深居內地;雖統稱台灣,實非台灣府屬可管也。且生番蠻類,未曉人性,不入王化,非我朝百姓;與土何礙焉!」
其的「不入王化」、「非我朝百姓」等言辭,正合日本人之心。但在「嶺南蓮塘生」的本意,卻並不涉及國家疆域問題,所指均屬化層面。兩套彼此交叉、互相矛盾的「世界認知體系」及其衍生出來的不同的外交遊戲規則,被日本政府輕易地操縱於股掌之間,而清廷舉國朝野竟毫無察覺。
有了內外的一致鋪墊,日本政府緊急通過了《台灣蕃地處分要略》,並不顧北海道的戰火剛剛熄滅,加急組織了侵台軍,名曰:「台灣生番探險隊」。《要略》的重點便為副島種臣使團所取得的「外交成果」:「台灣土番部落,為清國政府政權所不及之地。其證據具見清國自來所刊行的書籍之,而當前任參議副島種臣使清之際清廷官吏所作答語,尤其顯然,故視之為無主之地,具備充分理由。是以報復殺害我藩屬琉球人民之罪,為日本帝國之義務,而征番之公理,亦可於此獲得主要根據。」
日本出兵台灣在即,台灣道在給閩浙總督的件里卻將此事的權重放置在「剿辦彰化廖匪」一事之後,並稱:「牡丹社系屬番界,彼如自往剿辦,在我勢難禁止。」雖然擔心日本人勝利後會盤踞番社不走,但給出的處置建議仍是消極的「一切惟以鎮靜處之」。這自然正是日本人所希望的清廷的反應,台灣地方官絲毫沒有意識到此事關乎國在台灣東部番地的領土主權。
一切似乎都超乎想像的順利,但是當日軍討「番」統領西鄉從道將出兵台灣的照會直送閩浙總督李鶴年處時,卻出乎意料地遭到了李鶴年的強硬反擊。此後李鶴年更是多次照會西鄉從道,其名言:「本部堂查台灣全地,久隸我國版圖。雖其土著有生熟番之別,然同為食毛踐土已二百餘年。……查萬國公法云:凡疆內植物、動物、居民,無論生斯土者、自外來者,按理皆當歸地方律法管轄。……據此各條,則台灣為國疆土,生番定歸國隸屬,當以國律法管轄,不得任聽別國越俎代謀。茲日本國將照會,以台灣生番戕殺遭風難民,奉命率兵深入番地,殛其凶首,以示懲戒。在生番迭逞悍暴,殺害無辜,即按以國之法律,亦所必誅,惟是台灣全地素屬國,日本國政府並未與總理衙門商允作何辦理,逕行命將統兵前赴,既與萬國公法違背,又與先時所換和約內第一、第二兩條不合。」
李鶴年態度的突然強硬,是因為西方幾個看熱鬧的出聲了。最先是英國駐華大使威妥瑪致函總理衙門,告知清廷日本出兵台灣一事,並在信詢問「生番居住之地,是否隸入國版圖」。稍後,英、法兩國使節以及總稅務司赫德也先後前往總理衙門,詢問台灣生番所居之地是否國領土。尤其重要的是,英國通過駐華使節,將來自英國駐日大使阿禮國獲知的信息告知國:「內稱據東洋意見,台灣島自某處迪南,皆不隸國版圖之內」。
威妥瑪強調,清廷對台灣番地主權等認定,與英國針對此事的外交態度密切相關。如果國認為番地不屬於國版圖,則英國政府對英國民眾協助日本出兵台灣不做任何限制。如果清廷認定台灣屬於國版圖,則英國政府將明令禁止英國民眾參與日軍出兵台灣一事。法、美各國所持意見,與英國大致相似。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變化,清廷正是明發諭,聲明:「生番地方,本系國轄境,豈容日本窺伺。」並派沈葆楨帶率領輪船軍隊,以巡閱為名,前往台灣生番一帶察看,「不動聲色,相機籌辦」。李鶴年的強硬照會,與稍後的諭精神完全一致。英、法、美諸國也均照會清廷,表示對日本的行為不予支持。
但李鶴年顯然仍對領土主權為何物不甚瞭然,其稍後的一道奏章又回到了「天下觀」里「番地不屬界內」的老調:「惟念邊釁易開不易弭,番地腹地,究有區分,如果倭兵擾入台灣腹地,自當督飭鎮道鼓勵兵團,合力堵剿。若僅以戕殺琉球難民為名,與生番復仇,惟當按約理論,不遽聲罪致討,以免釁開自我。」
這種「番地」、「腹地」的區分,難免又被日本曲解成「番地無主」。故而,總理衙門再次發佈諭,嚴厲強調:「番地雖居荒服,究隸國版圖,其戕害日本難民,當聽國持平辦理,日本何得遽爾興兵,侵軼入境。若謂該國僅與生番尋仇,未擾腹地,遂聽其蠻觸相爭,必為外國所輕視,更生覬覦。釁端固不可開,體制更不可失。該督惟當按約理論,阻令回兵,以敦和好,不得以番地異於腹地,聽其肆意妄為也。」「天下觀」里的「番地」、「腹地」概念必須服從於「世界觀」下的領土主權,這是清廷對台灣是國領土的最清晰表述。
兩邊聲明走了一波,西鄉從道還是帶着他的探險隊出發了,不可釁自我開的清軍還是選擇了克制,居然讓西鄉從道在琅嶠登了陸。已經完成了軍事改革的日軍,打一群只是勇武的生番,自然是皇軍武運長久,牡丹社酋長阿實祿父子等一開戰便戰死沙場,讓日本人報了琉球難民之仇。然後日軍便開始了臭不要臉模式,以龜山為心建立都督府,準備賴在台灣不走了。
清政府得知日軍侵犯台灣消息後,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質問,並派福建船政大臣沉葆楨率軍直赴台灣。沈葆楨等到達台灣後,一面與日軍交涉,一面積極備戰,不過遲遲沒有開火。日軍由於不服台灣水土,士兵病死較多,日本政府也知道不能立即軍事佔領台灣,不得不轉而尋求外交手段解決問題。
六月初夏生番出草,十月初九兩邊又在北京談了。日本派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到北京與總理衙門談判。大久保利通此行帶了不少國際法專家,準備用國際法與國辯論台灣「番地」的主權問題。談判長達四十多天,日共舉行了五次會談,均是討論「番地」主權問題。大久保利通頻繁援引《萬國公法》,總理衙門諸大臣儘管在「番地」主權問題寸步不讓,但對《萬國公法》,卻自始至終採取迴避態度。恭親王給大久保利通的照會說:「本王大臣未能詳悉泰西公法全書精義,不敢據以問難。」祥也在問答說道:「至大久保所說《萬國公法》,並無國在內,不能以此責備國。」
清廷以軟(談判)硬(備戰)兩手迫使日軍撤離台灣,保全了台灣領土主權,但仍是事件的大輸家——日本內務卿大久保利通曾歡呼此事的了結:「嗚呼!此誠為古今所罕有,終生所無的大業!」因為清廷與日本簽訂了結此事的《北京專條》裏有這樣兩條不是人話的記載:其一、「茲以台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本國本意為該番是問,遂遣兵往彼,向該生番等潔責。」——這等同於承認了之前被台灣番民殺害的琉球民眾屬於日本,為日本吞併琉球留下了口實。其二、「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國不指以為不是。」——清廷只求日本撤兵,余概不問,是非之顛倒莫此為甚。而且日本人也像果興阿一樣,利用不得不的撤兵,訛詐了大清足足五十萬兩白銀。
「諸位,可以開始談判了嗎?」合約剛剛簽過字,大久保利通正滿心歡喜的準備回去慶祝的時候,一個懶洋洋的聲音從大堂門口傳了過來。
大久保利通不認識這個一身大清官服卻沒有辮子的傢伙,但是恭親王奕欣以下的所有大清官員都認識他,這個人正是北滿州駐北京公使欒玉。台灣事件折騰了半年,北滿州一個字都沒有說過,現在他們突然冒出來,這個意思可有點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