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呼吸之間 第104章 最愛的人走了3

    測試廣告1李小梅是個要強而傳統的女人。燃武閣 www.ranwuge.com她默默地承擔起了這生活的重擔。

    鍾志文想起來母親的很多的苦難和艱辛。

    是的,那個時候,母親還很年輕。好多年懷不上,吃了好多中藥和偏方。就在大家放棄希望,勸告父親離婚再娶,他們結婚的第十年。大年初七生下了他,一個大胖小子。

    那年李小梅三十五歲,虛弱地躺在炕上看着襁褓里哇哇大哭帶把的男孩,笑得流出來眼淚。在那個年代絕對屬於生得特別晚。

    不知道為什麼,父親似乎對遲來的兒子並沒有特別的喜悅。只是淡淡地說了句,「哦,有後了。」

    鍾志文之所以知道這麼具體,因為村子裏總有人繪聲繪色地給他講這些。暗示他是個野種,他母親跟村里誰誰野合生的孩子。

    他知道他自己不是。眉眼像一個模子刻出來的造不得假,還有那孤傲、感性、書生氣的性格簡直一模一樣。

    父親喝毒藥自殺那年,母親不過剛剛四十歲。女人最有魅力的時候。

    他想起來孩子眼裏母親天然的美麗。那打滿補丁但總是穿得整整齊齊的藍布衣裳,總是梳得順順溜溜的一頭秀髮。

    他想起來母親總是一大清早給他在土灶上煮米飯,瀝出米湯來,給他煮香噴噴的鍋巴粥。

    他想起來母親總是剝好光溜溜的雞蛋,加點鹹菜,溫柔地看他吃早飯時慈愛的雙眼。

    他想起來早晨去上學時,母親站在家門口給他整理好衣裳時溫柔的雙手。她總是站在那裏遠遠地揮手,每天都說,「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聽老師的話。」有時候扭過頭,還會看見她站在家門口遙遙地追望着他。

    他想起來土灶里添柴時,繫着圍裙的母親在灶台旁忙碌的身影。

    他想起來母親總是在夜裏就着昏黃的燈光,給他縫衣服,做新布鞋,縫新書包。

    他想起來母親七八月雙搶時節,一個人當兩個人用,把他放在田埂邊上的陰涼處吃西瓜,自己彎着腰埋頭幹活。烈日炎炎,曬得她滿臉通紅,汗如雨下,而腿上不斷地有螞蟥吸飽了血掉下來。

    他想起來母親挑着三百斤的米帶着年幼的他,走二十里山路去城裏賣個好價錢。讓他要像個男子漢。其實母親自己比他堅強的多。就連現在,他還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三百斤的米足夠壓死他。

    他想起來母親騎着自行車凌晨三點帶着地里長的、野坡上挖的新鮮蔬菜去城裏賣,想多掙點錢給他讀書,而年幼的自己醒來,被窩邊上母親的位置是空的那種驚慌。

    他想起來母親做的豬油渣炒青菜的味道,想起來母親做的蒜米炒莧菜的味道,想起來母親做的豆瓣醬,想起來母親醃製的雪地紅和酸豇豆。都那麼地難忘。

    他想起來母親聽說他考上了北京大學時,喜極而泣,捂着嘴淚流滿面,整個人都在發抖。

    他想起來每年清明節,母親都會去祖人墳前帶他磕頭,帶他認祖歸宗,還不忘也去給父親燒點紙錢,灑一瓶白酒,然後哭成個淚人。

    那個小小的孩子,仿佛早早地就變得懂事。

    在學校里他總是揚着下巴,鉚着勁成為全校最勤奮最優秀的小學生,後來又是最優秀的初中生、高中生。出了學校門,卻總是低頭看腳尖,沿着牆角走,沿着田埂走,沿着水塘走。總是怕遇到那些碎嘴的人,聽那些刺耳的話,受他們的白眼。

    小小的孩子,才八歲,就知道要好好讀書,要離開這個讓他痛苦,讓他母親痛苦的地方。


    在教書先生講到的「為中華崛起而讀書」的家國天下、少年壯志時,他哽咽着眼裏有淚光。班主任由此認定為本村今後最有出息的小孩。事實證明那個老師很有眼光。

    只是老師不知道,小小的少年已經模糊地意識到,要好好讀書,走出大山,這是他唯一的出路。

    他不是為了中華崛起而讀書,只是為了自己,為了母親。只是為了不被瞧不起。只是為了證明給那些踐踏他和他母親的人都看看,我可以活得比你更好。

    他想起來為了湊齊他去北京上學的學費,母親把家裏能賣的莊稼、蔬菜、雞鴨和豬都賣了,還在家族中、村子裏一家家低聲下氣地借錢,一份份地規規矩矩地寫下欠條,摁下手印。村裏的鄉里鄉親大多比較善良,又是去北京讀書這樣榮耀的事情,都從褲腰帶里每家出個幾百上千。但大家都不富裕,最後還是不夠。

    只好求助於一個曾經騷擾不成懷恨在心的比較有錢有勢的叔叔輩。逼着跪下才借了三千塊錢。

    那是2004年的三千塊錢。十六年前,在農村可不是個小數字。

    他後來在北京除了拼命學習拿獎學金和助學金,就是周末做家教。他思路清晰,知識點紮實,善於啟發和鼓勵學生,所以在高三家長里評價很高,給的錢都很豐厚。這些錢他都寄回家給了母親。

    只是後來聽說,這些錢母親都存在一個卡里,一分錢都沒有動。母親甚至為了還錢,積勞過度,早早衰老,患上了一身病。

    他也想起來,村里很多嚼舌根的婦女說,母親在甘蔗地里被村裏的某某流氓侮辱了。又說一個月黑風高的清晨,母親去城裏賣菜的路上,被幾個早就盯上他的流氓給輪了。還有的說,她跟村長有一腿。不然何以解釋為何村里分給她的地,不僅離村子裏近,地質肥沃,澆灌便利還成整片。

    這些他都不懂,更不想去聽。事實上,他確實見過母親半夜裏偷偷躲在廚房裏哭,見過母親衣衫不整跌跌撞撞滿臉淚痕地跑回家。

    誰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到底是事實,還是謠言。那是他的母親,最愛的人。這些流言,還有村里孩子的歧視,編成歌謠的羞辱都充滿了他的整個童年。

    一個青春期的敏感少年,他不知道如何開口去問這些,去談這些。也不敢,也不能。他只是沉默地面對着這一切,就如同他的母親李小梅,不解釋,不反駁。跟後來李小梅對郝音完全不同。

    有時候,鍾志文暗自在想,李小梅是不是把前半輩子的怨氣都撒在了郝音身上。因為前半輩子,她是個被生活,被身邊人蹂躪的對象。也許只有在郝音這裏,她才可以作為婆婆體會到高人一等。

    實際上,結婚之前,郝音只見過李小梅三次。

    一次是高中時候,郝音碰到李小梅挑着賣空的擔子到城裏來給鍾志文送生活費。遠遠地望見了,和鍾志文眼神相接,都扭過頭去,沒有交談。

    一次是鍾志文在北京大學念了八年大學,即將畢業之前。邀請母親去北京玩了一次。李小梅買了那種最便宜的四位數車次的火車票,沒有空調,敞着窗戶的那種。

    在北京呆了兩天,第三天就提出要回家,理由是家裏的母豬要下崽離不得人。其實他和郝音都默契地知道,李小梅心疼賓館、吃飯和景點門票錢,不想給兒子添麻煩。

    那兩天裏,第一天,鍾志文正式地把郝音以女朋友的身份介紹給李小梅。然後兩個人陪着她逛了臨近的三所學府,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

    還去了鍾志文的宿舍看了看,同他的同學尬聊了幾句,問了些比較尷尬而直白的問題。被他紅着臉掩飾了過去。晚上以郝音的名義請她吃了頓雲南菜。

    第二天,鍾志文有課,由郝音陪着母親逛了天安門和故宮,拍了很多照片。只是郝音的溫柔和熱情,點燃不了母親李小梅的心。

    一次是他們回老家結婚。酒店很簡陋,根本不及他和郝音同學婚禮豪華程度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但搞得特別的隆重和喜慶。村里所有的鄉親都來了,都來看看當年「強姦犯」的兒子,一個曾經村里最窮的窮小子,今日如何娶了個家庭條件好,名校畢業,又長得好看的城裏姑娘。

    那一天,母親李小梅臉上特別的有光,笑得特別的開心。有時候,只要想起母親,鍾志文就會想起結婚那天的笑。那天的母親真的漂亮,笑得真的開心。

    鍾志文腦子裏又猛然地響起,除夕夜,母親對自己的指責和苦苦哀求:「媽是不是白養了你這個兒子?你救這個救那個,眼睜睜看着自己的娘不救嗎?!」

    立即心如刀絞,眼前發黑。鍾志文這才猛然驚醒,不知不覺已經開到了一個十字路口。

    一輛救護車正從左邊路口開出。而後面似乎有警車的蜂鳴聲。測試廣告2



第104章 最愛的人走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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