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楓就這樣靜靜地站在原地,對剛才的戰鬥,進行了一番總結。不錯,喪屍是具有很強的恢復能力,但也有個限制,並不是可以無限制地恢復。這也就是說,不用那些變異植物,喪屍也是可以殺死的。這殺喪屍,最快捷的辦法,就是先使喪屍失去移動能力,最好是先把喪屍的兩條腿廢了,然後再將喪屍砸爛就行了。
李楓想得的確不錯,可是他也沒想想,或者他想到了,只是沒當回事罷了,反正和他也沒關係。這點就是,他的這個方法不錯,但這是建立在李楓具有強大力量的基礎上。普通人,根本不具備這種力氣,哪能把喪屍砸爛?
天上的陽光,大多數都被雲彩擋住,只有一縷陽光,透過雲層,照在李楓身上。
吳志、劉淑琴、林小蝶還有被她攬在懷裏的程莎莎,全都呆呆地看着李楓。在他們的眼裏,李楓站在那裏,好像一個金甲天神一樣。
他們都沒有想到,李楓居然殺死了兩個喪屍。更加讓他們沒想到的是,李楓殺那兩個喪屍時,是那樣的輕鬆愜意,充滿了暴力,而那種暴力,看起來是那樣的賞心悅目。其實,人們心裏大都一樣,對那些醜陋的,能夠威脅到人自身安全的東西,都是希望徹底毀滅才好。因此,他們幾個看見李楓掄起鐵棍,感覺是那麼的帶勁兒。
……
靜靜地站立了許久之後,李楓回過神來,轉身往回走去。
吳志慌忙迎上來,「楓哥,你這頓大鐵棒子掄的,可真是過癮。對了,楓哥,是不是累了,咱們趕緊回去,我讓我老婆多做點兒好吃的,給楓哥補補。」
李楓的心情不錯,他在伸手之前,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殺得了喪屍,可試過之後,他發現原來對付兩個喪屍,也沒什麼難度。這種發現,讓李楓非常滿意,起碼在這個末世里,具備了一絲絲的自保能力。
在李楓心情不錯之下,覺得今天吳志說話特別順耳,他微微笑了兩下,「老吳,今天你這條命,可算是被我救下來了,你該怎麼報答我?」
吳志撲通一聲,跪在李楓面前,拍着胸脯說:「楓哥,你放心吧,我吳志今後就算命不要了,也要報答楓哥。」
「就會耍嘴皮子。老吳啊,人都說人老奸馬老滑,在你身上,我算是看出來了。」其實,李楓只是跟吳志說了句玩笑話,剛才吳志捨命救程莎莎那一出,李楓都看在眼裏,他認為這個吳志還算個有情有義的人,也不完全是那種遇到危難只顧自身的小人。
吳志卻不知道李楓的想法,認為李楓不信任他。吳志有些急了,「楓哥,要不然這樣得了,我也成為你的奴隸,你收下我算了。不,連我老婆也算上,我倆都認你作主人。」
李楓忽然樂了,擺了擺手,「去你嗎的吧,有一個奴隸,已經夠讓我操心了。你個老小子,是不是想讓我操心死?」
李楓又走到了三個女人面前,劉淑琴低聲說了句:「楓哥……」林小蝶也恭敬地點了下頭,「主人。」
當李楓把目光望向程莎莎時,程莎莎的目光一陣躲閃,嘴唇顫抖了幾下,終於哆哆嗦嗦地叫了聲:「楓,楓哥……」
「你叫我什麼?我沒聽清楚。」
「楓哥,多謝你救了我,以前是我不懂事兒……」
沒等程莎莎說完,李楓擺了擺手,阻止她繼續說下去,哈哈笑道:「算了,以前你對我的不恭敬,我不和你計較了。不過,程莎莎,你也快十六歲了,在這個末世里,你要儘快長大。」
旁邊的幾個人,見李楓這麼說話,都感到很稀奇。李楓一直以來的脾氣就不好,沒想到程莎莎以前那麼得罪他,他都不當回事兒,這實在是說不通。但是,當幾個人看見了李楓的笑臉時,心裏頓時明白了,同時暗暗地記下:楓哥在心情好的時候,特別好說話。
李楓的心情,今天真是末世以來最好的一天。他忽然上前兩步,走到了程莎莎面前,伸手往下一探,在程莎莎的褲襠上抓了一把。程莎莎下意識地驚叫了一下,連忙把雙腿夾住。可在她夾住雙腿的時候,李楓早已經把手抽了回去。
李楓微微笑道:「小丫頭,當初看把你嘴硬的。這褲襠都濕了,是不是尿了褲子了?你都多大了,還有尿褲子的習慣。只要你求求你楓哥我,楓哥我可以保證,以後想方設法地,給你弄些尿不濕回來。」
說完,李楓哈哈大笑,大步朝前走去。
程莎莎氣得臉都紅了,伸出小拳頭,照着李楓的身後比了比。恰在這時,李楓回過頭來,正好看見程莎莎舉着的拳頭。原來,此時的李楓,聽覺也非常靈敏,他聽到了程莎莎舉起拳頭時那微小的聲音。
程莎莎臉上尷尬了一下,馬上反應過來,嘻嘻一笑,伸出小拳頭,在李楓的後背上輕錘了兩下。「楓哥,你剛才一定累壞了吧,我給你捶捶背,解解乏吧。」
……
李楓一馬當先,帶着四人返回別墅。
在遠離別墅四百多米的一個小山頭上,一個人趴在草叢裏,眼前持着一副望遠鏡,正在向別墅方面觀察。這是一個男人,個頭兒不高,渾身的衣服破爛,因為長期的飢餓,長得也十分瘦弱。
直到李楓等五人走入別墅,那人才把望遠鏡從眼前拿了下來,身體趴在草上向山坡下緩緩後退,如同一個訓練有素的偵察兵一樣。
到了山坡下,那人雙手撐在地上站了起來。可能是體位忽然間變化引起的血壓不穩,也可能是飢餓造成的血糖較低,總之那人只覺得一陣天旋地轉,眼前發黑,身體也不由自主地搖晃了起來。過了很長時間,那人的這種情況才得到緩解,轉過身,朝着背對別墅的方向走去。
來到山坡下,那人順着山坡的谷底,繼續向前走。最開始時,谷底還有一條小路。可是,那人在走出去不到幾百米,那條小路便消失了。他的前方雜草叢生,越走越是荒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