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弼馬溫 一、馬騎人

    「糟了,詩詩得了鼻疽。」

    「詩詩」是一匹漂亮的母馬,通體雪白,身材嬌健,而且還是母馬中少見的耐跑的馬。俗語有云:公馬跑不動,母馬無長力。這裏說公馬跑不動是指公馬不好馴服,特別進入發情期的公馬,脾氣暴燥,亂沖亂撞,如果前方有母馬的話那更是不得了,完全不聽使喚。史載:在安史之亂中,李光弼就對史思明用過讓大量母馬去勾引敵軍軍馬,結果一下奪得數千匹軍馬,算是戰史中的「美馬計」。所以在古戰場上用的大多是被閹割了的騸馬。

    母馬的肌肉與內臟神經都不如公馬發達,較少能長途奔行,但「詩詩」是個例外,它創造過連續奔行六小時,路程近四百公里的紀錄,當真是巾幗不讓鬚眉。

    可現在平時活潑的詩詩無精打彩,鼻孔中鮮紅一片,不停流出綠色的膿水。

    作為一名在甘蘭獨立騎兵連服役三年,又自幼在養馬世家長大的孩子,陳思偉一看就知道詩詩得了什麼病。

    鼻疽是馬群中常見的傳染病,不但對馬群會造成大面積傳染,還可以傳染給人。如果病情輕微還可以用土黴素治療,但詩詩的情況顯然很嚴重了,像這樣的情況一般應當立即撲殺,避免它傳染給更多的馬。

    陳思偉下不了手,他這一輩子都同馬打交道,小時候看着父親養馬長大,服兵役又是在騎兵連,退役後又被分配到當地養馬場工作,年紀雖不過25但閱馬無數,像詩詩這麼通人性又漂亮還能力堪比雄馬的真的少見。

    他翻開詩詩的眼皮,已經出現潮紅,他花了十多天給詩詩連續注射土黴素,並用鼻疽黴素給它點眼,還用了不少父親教他的土方子,都詩詩病情一天重過一天。終於站長給他下了最後通諜,今天必須對詩詩撲殺,以免變成傳染源。

    陳思偉揪心地難受,他記得當年他離開軍隊時與他朝夕相處三年的軍隊咬着他的背包,眼泛淚光依依不捨,流露深切的戀主之情,那時他就忍不住淚流滿面,現在要他親手殺掉自己最喜愛的馬,叫他怎麼不心如刀絞。

    站長看在眼裏也不好受,低聲道:「你要下不了手就明天讓其他人做吧,今晚你再陪它一晚。」

    當晚,陳偉思弄來最好的馬飼料進了詩詩的隔離間,看着馬最喜歡的美味詩詩也因病無力下嘴他更是難受,撫摸着它潔白的鬃毛低語:「詩詩,對不起,是我沒照顧好你,我很想偷偷把你放了,但你出去也熬不了多久,只會病疼受更多折磨。明天一早,還是我親手送你上路吧,別人動手我怕你死前還要受苦,希望你下輩子還認得我,如果你投胎做人的話,是男的,我們就做兄弟,是女人,咱們就結夫妻。哈哈……」

    這句話出口他忍不住笑了,但笑着笑着又嗚嗚哭起來,靠在詩詩馬背上,他不知不覺睡着了。

    突然他被一個聲音驚醒了,是一個甜美的女聲,如銀鈴一般好聽。

    「阿偉,阿偉……」

    他坐了起來四面張望卻沒看到人。

    「是我,詩詩啊。」

    他嚇了一跳,一扭頭看到詩詩眨着一對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情萬千地看着他,如果不看它的馬相只看這對眼睛,仿如一個熱戀中的少女。

    「你你你……」陳思偉驚呆了,「你說話了?」

    「不用怕。」詩詩頭俯下來碰碰他的下頜,「阿偉,別為我難過,我只是大限已到。我其實本是天宮的天馬,因犯了天條所以被罰下凡間受七七四十九道輪迴之苦,現在,我輪迴已結束了,要回天宮了,你該為我高興才對。」

    「天宮?天馬?」他瞪大眼以為進了神話世界。

    「不用奇怪,傳說中很多事情都是真的,以後你就明白了。阿偉,你是在我在人間對我最好的人,我想問,剛才你說如果我轉世為人你肯和我做夫妻是真的嗎?」

    陳思偉雖然被這離奇一幕震懾,但剛才的確語出至誠,毫不猶豫點頭,「是真的。」

    詩詩眼神中出現一絲嬌羞之色,「那你願意聽我的話嗎?」

    「我當然願意。」

    「太好了。如果你想再見到我,我死後把我右前腿馬蹄打開,裏面有個印章,然後你帶它去南城郊七十九號貨倉找一個叫老鐘的人,他會告訴你怎麼做。還有,這事要保密,不要告訴別人。」

    陳思偉還要問什麼,但眼前的情景慢慢模糊起來,詩詩化作一片雲煙消散無蹤。

    猛地他打個激靈醒來,才發現是場夢,再一回頭看身下的詩詩,已經伏在地上氣絕身亡。


    「詩詩,詩詩。」他抱着詩詩的脖子大喊幾聲,他想哭,但剛才夢中一幕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了想飛快取來刀具,狠心切開它的右前蹄。

    「是真的!」他目瞪口呆地看到在它蹄內真的有一方小手指粗長的印章,通體金黃,周圍隱起無窮龍鳳之形,精美無比,再看紋章有「御馬監印」四字,用鐘鼎文寫成,隱隱有光芒透出。

    他正在離奇萬分,站長敲響了隔離間的門,「阿偉你在嗎?」

    「在。」他想起詩詩說要保密,急忙收起印章,站長推門進來,看到詩詩死在地上,嘆了口氣對他道:「詩詩死了嗎?」

    「是的,病死了。」

    「這樣最好,我也不忍心下手,找個好地方把它埋了吧。」

    陳思偉獨自開着貨車把詩詩的屍體帶到一處水草茂盛的地方,雖然心中諸多不解,但掩埋時還是陣陣難過襲上心頭,這個怪異的印章,不論出於好奇還是對詩詩的感情,他下決心非要弄清楚。

    埋完詩詩他火速趕往城南郊,這裏是一片倉儲之地,他沒花多大力氣就找到了七十九號,這是個小型的貨倉,看上去很久沒人用過了,大門鏽跡斑斑,虛掩着一推就開,裏面空蕩蕩的只有灰塵和蜘蛛網。

    「有人嗎?」他大叫幾聲但無人回應,但隱隱聽到後院有動靜,到後院一看這兒居然拴着兩匹馬。

    「好馬!」他一看就眼前一亮,以他多年經驗看得出,這都是雄駿的千里馬,半身漆黑半身白,肌肉強健隆起,毛光發亮,氣勢昂揚,這是一匹血統純正的大青山野馬,人稱「烏雲蓋雪」,耐跑速度又快,出名的馬界長跑冠軍。更難得兩匹一模一樣,看樣子還是雙胞胎。

    他百思不得其解,這貨倉是養馬的地方嗎?這麼好的馬怎麼拴在這啊?

    他見兩匹馬看上去性格馴良,便想撫摸,但一靠近馬匹立即嘶叫飛蹄,不許他靠近,眼神兇狠傲慢,儼然有王者之態。

    可這反倒激起了陳偉思的斗心,他一向以自己馴馬能力為傲,想當年在軍隊時他被分到一匹性子最烈的馬,他花了好長時間軟硬兼施,為了練好馬架子,他不用馬蹬只靠雙腿夾住馬腹,練得兩胯間鮮血淋漓,由於馬性子烈還常常被甩下來,鮮血粘得衣服都脫不下來,可他從不叫苦,硬是把這匹烈馬馴得服服帖帖。

    在他看來馬都是通人性的,光是強力壓制絕不是好辦法,他視馬為戰友,白日馴馬,一到晚上就為它餵食梳毛,還給馬按摩增強其血液循環,盡心盡力,終於烈馬不光被他馴服,並對他無條件信任,待軍隊比武馬術表演,他總是成績最好的一個。

    他向「烏雲蓋雪」晃動手指,嘴裏發出嗚嗚的聲音,這是他自創的「馬語」,他知道什麼聲音能讓馬感覺到友善而非敵意。果然,烈馬雖然四蹄還在奔騰但沒有再保持衝撞之勢,豎着耳朵轉來轉去,似乎對這聲音有感應。

    慢慢的,他手貼上去順毛撫摸,時而手掌時而手背,看似幾個簡單的動作其實大有技巧,馬也變得越來越安靜,漸漸地只有幾聲輕微的嘶鳴,他開始加重力道在馬脖揉搓,見馬沒有反感,又加重幾分,終於在一次長長的撫摸後,他按上馬腹一躍上了馬背,馬只是輕微掙扎幾下就沒動了。

    「好馬啊。」他拍拍馬脖子,此刻坐上高頭大馬真有種雄視四方的感覺。

    忽然他身後響起一個雄壯的聲音:「不錯啊!」

    陳偉思一回頭被眼前的景像嚇了一跳。只見一個高大的壯漢,生得虎背熊腰,眉如刷板,眼賽銅鈴,一臉大鬍子活脫脫一個猛張飛的形象。更離奇的是,他居然抱着一匹馬。

    他抱的可不是馬駒子,而是一匹成年雄馬,通體花斑,高有兩米,頭部正狂掙不已,但四蹄被大漢緊緊束在懷中不能動彈,這簡直是天生神力,試想普通人就算舉一匹馬起來都得力大無窮,而這大漢抱的是一匹性子極烈,有着大宛血統,有馬中花豹之稱大宛野馬,他那兩臂之上,怕得有千斤力氣才做得到。常言道從來只見人騎馬,何曾見過馬騎人。今天可是大開眼界。

    陳偉思看得目瞪口呆,那大漢哈哈一笑:「小黑可是匹烈馬,我讓它們聽話都花了足足一天,你一會兒就能騎上它,年青人,有一套。」

    它說的小黑應該就是陳偉思胯下的馬,大漢說完一鬆手,馬中花豹騰地躍起,四蹄在地面蹦踏一陣,怒火萬丈地揮蹄向大漢踏去。

    「放肆!」大漢一聲怒叱,聲如雷鳴,震得烈馬居然倒退一步,大漢向它做個鉗制的動作,它嚇得又倒退一步。

    「這個小豹子!」大漢對陳偉思笑道:「烈得要命,弄了半天也不聽話,又急着弄回來,結果變成馬騎人了,見笑見笑。」

    陳偉思跳下馬來,「請問閣下是……」

    「叫我老鍾就行。」

    「你就是老鍾,請問你認識這個嗎?」他亮出懷中的金印。

    老鍾一看這金印面色變了,忽然撲通跪地,「屬下鍾懷安,參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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