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關距離夏城最近的路是四萬一千零三十四步,這是城邑學堂中的孩子用了一旬多的時間一點點數出來的,大約是八十里路。
夏城和陽關之間是一片平原,靠近陽關丘陵逐漸增多,再往北就是連綿二三百里的大山。
兩座高山夾出的山谷平原是從北邊進入夏城土地最方便的幾條路之一,其餘的地方想要進來就要翻山,人少還行,若是多些要走很久。
山谷很寬闊,足有七八里的平坦,一條兩三步寬的小河從山谷中心流出直通草河。
小河兩側的柳樹都被砍掉築城了,一些矮小的也被不久前牧奴帶回的羊群啃食的亂七八糟。
現在這些羊群和牧奴都被暫時遷到了夏城附近,陽關城中只剩下輕壯。
原本的陽關並不高大,三步高兩步寬的城牆,外面一條壕溝倒是沒有水,只栽着一些木柵。
陽關和夏城不太一樣,不是一個正方的矩形,而是一個不規則的長方形,長約一百一十步,寬六十步。
正門前還凸出了兩個小城台,就像是牛頭上向前伸出的角。
城邑的東邊緊靠着那條小河,有幾個陶水管將河水引入城中。過了河向東五十步,是另一座新修的小城。就像是陽關的孩子,橫亘在小河上的木橋如同母親牽着孩子的手。
這座小城邑比陽關要小得多,以前是作為奴隸交易的場所。小城的側後是一排歪歪曲曲的木屋泥房,是那些定居在這裏的牧奴居住的地方,但是現在只有木屋還在,人已經遷走。
如今馬上就是十一月了,天已經涼了,暫時還沒有下雪,即便下了雪族人們暫時也不會想起該重新選城邑首領的事。
陳健在這裏住了一旬了,城邑中如今一共六百八十多人,除了自己城邑的士兵還有娥黽帶來的三十多人。
娥黽年紀比陳健還大一些,但是娥城和夏城是盟誓的兄弟之城,所以他要按照娥城的規矩叫陳健叔叔,並且很聽話得遵從着陳健的安排,既不多問也不多說,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陽關中一共堆放了九萬斤的糧食,足夠這些人吃一個月……當然如果不是打仗,可以捕魚採集打獵之類,這九萬斤糧食夠六百人撐三個月。
陳健沒有多準備,一個月是部族家底所能承受的戰爭極限,也幸好陽關和夏城很近,若是三四百里之外,如今城邑的後勤最多支撐這樣規模的大戰十天。
陽關最多撐一個月,對面那些草原部族極限也就如此了,陳健想的辦法就是拖,靠着城邑拖,拖到對方自己撤走或是疲憊的時候再打,反正自己手裏還有百十名騎兵。
夏城裏的人也按照輕壯打散重新編組,奴隸們不會自發保衛城邑,但其餘人可以,沒有解體成家庭的狀況下用這種軍事化的管理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所有的野民部落、解放的牧奴能湊出兩千人,加上陳健和議事會商量後,如果真到了要破城的階段可以讓奴隸去廝殺,殺一個就能解脫奴隸的身份……正常來說也不太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城邑大部分的戰爭家底都運到了陽關,兩萬支羽箭,四百件青銅兵器,以及大量的石灰、暗中送來萬不得已使用的三十個大炮仗,以及城門前凸出的兩個城台上的需要幾個人用木絞盤上弦的大型木弓**。
陳健的計劃很簡單,如果對方敢攻城圍城,那就慢慢耗;如果對方留下人少攻城,剩下的人去打夏城,那就讓他們有去無回,大不了麥田讓他們禍害一半也要把這些人全留在這,一勞永逸。
新軍和一部分戰兵始終藏在城內,城牆上的人也不多,造成一種城中人不太多的假象,因為對面的斥候已經滲透到這附近了。
連續幾天己方斥候在山谷中都能遇到敵人,雙方小規模地交戰了幾次,勝多敗少,只是昨天敗了一次。草原上的幾個人在寒冷的秋夜裏趴在地上也不生火,幾個斥候以為起的很早沒有注意,被伏擊了,五個人只回來一個。
當初想要捅死白馬的石山握着那柄想要捅死族人的銅劍找到了陳健,希望自己帶着斥候小隊出去,找到對面的幾個斥候。當初從草原上活着回來的十二個人都想出去,陳健看了看他們已經羸弱的身體,只同意讓石山帶幾個其餘的人出去。
這十二個人曾商量過,以後誰也不和白馬說話,三天前趁着白馬去廁所的時候十二個人暴打了白馬一頓,用藤條抽的,抽完之後就去軍法官那自首去了,罪責是每人三十鞭子。
他們恨白馬是因為如果不是白馬想要立功,而是按部就班地殺點人燒了草原退回去,那些人就不會死。再往前說,要不是白馬想要人頭立功殺了草原首領的兒子,這場仗也打不起來。他們的想法和姬松類似,自己很迷茫,只是懵懂地感覺這一切的變化源於私有制的心和尊重之外的權利擁有,但他們想不了那麼遠。
十二個人約定,要殺五十八個敵人,將來找回同伴的屍體,將這五十八個敵人的頭顱埋在同伴的身邊。縱然姬夏說過,到了另一個世界還是敵人還對打仗,所以最好不要人殉,可他們覺得,要是人數一樣,自己的夥伴還能怕了敵人?送到另一個世界,讓夥伴們再殺一次就是了。
石山找了一塊陶片放在身上,每殺一個敵人他就在要在石板上畫出一道,至於殺完這些人之後該怎麼辦,他也不清楚,但至少現在知道該做什麼。
二十個從新軍抽調的人,再加上石山帶着的幾名斥候,背着弓箭,拿着銅劍皮盾戈矛,趁着清晨的薄霧離開了陽關。
他們要為前幾天失利的斥候覆仇,同時也是為了在大戰之前讓族人信心滿滿,即便這只是個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讓對方斥候心驚,免得摸清城內的底細。
陽關外的草叢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動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種乾巴巴的寒還不一樣,是一種濕到骨縫中的陰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滿是石頭的山峰,如果這個世界只有一種語言,那麼他和石山其實是同一個名字。
前幾天就是哈默帶着人殺死了四個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頭皮掛串又多了一張頭皮。
分了兩張給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張他要留給自己的首領達兀,不是強制的,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尊重。
達兀是部族首領的兒子,但不是最小的兒子,所以長大後就分了一部分族人離開了鹽田,帶着分給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個首領都喜歡最小的兒子,但這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很久前草原上沒有婚姻和男女之間的佔有,所以血統很亂,甚至於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後才有了佔有和婚配,作為母系的過渡,男人必須要將女人帶來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兒子至少能夠確定是自己的種兒,所以最小的兒子可以留在父母身邊。
此時的家庭還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責任是要擔負起整個大家庭的,兄弟之間還要承擔對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責任有義務睡嫂子並把嫂子作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沒有兄弟,那就要不是這個女人生的兒子來承擔這個義務,這一點也決定了幼子在長期的習慣中最受愛,因為不能睡親媽以及能夠確保是自己的種兒。至於權利的交接,兒子和叔叔之間總會打仗,誰贏了誰就是首領。
哈默的首領達兀的母親死得早,分出去單過的時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隸。
那時候哈默剛剛成年,但是家裏只有兩匹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習慣是打仗後誰搶到就是誰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馬也跑的不快,縱然他強壯的如同石頭,可是每次的戰利品都很少,出征還耽誤自家的活計,還要上繳一些戰利品給首領,所以日子越發的難過。
達兀帶着他們遷徙後的第三年,哈默記得很清楚,那天達兀忽然叫來了部族所有的人,將屬於達兀自己的羊和馬分給了族人一大半,告訴族人羊和馬在他眼中什麼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馬都能無所謂。
哈默從不敢想像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關節很正的馬,自己的兩匹馬一匹是熱毛子馬,另一匹年紀大的自己不忍心騎。
一年後的同一天,就是割完乾草後月亮最圓的那天,達兀告訴了族人今後打仗,所有的戰利品都要上繳,再根據每個人的功勞和人頭來分配,自己作為首領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幾戶兄弟多的反對,但大部分人卻都贊同,於是第二天部族出征,一百五十個男人,打敗了一個六百多男女的部族。
哈默那一戰殺了十二個人,搶了一塊很好看的石頭,悄悄藏在了懷裏。
那時候達兀雖然那麼說了,可他並不太相信,在清點戰利品的時候,哈默一直在告訴自己,不要想太多,萬一得不到會難受。
可是當達兀喊到哈默名字的時候,哈默以為自己聽錯了,整整二十頭羊,三個女人,兩個男奴隸……
當哈默走上前開始挑選女人的時候,他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達兀的腳下,親吻着達兀的腳尖,從懷裏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戰利品。
達兀按照之前說的,笑着抽了他鞭子,但還是將戰利品分給了他,甚至晚上還送來了一些能夠不讓傷口疼痛的獾子油,並且又把那塊很好看的石頭給了哈默。
從那之後,哈默的日子好過起來,半年後那幾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達兀殺掉,分了他們的羊馬,又攻打了幾個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將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隸。
達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達兀卻不是首領中羊馬最多的,有時候哈默也會問達兀,達兀總會告訴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個草原。羊馬是戰士眼中最好的東西,而遼闊無邊的草原才是首領眼中最珍貴的。
原本草原上無人問津的狗尾巴草達兀,竟然成了一棵華麗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為什麼達兀的族人如此善戰,哈默卻知道那是因為達兀給了如自己這般善戰的人一個善戰的理由。
春天時候,一夥帶着奇怪武器的人來到了草原,將幾口哈默從未見過的奇怪而又讓他羨慕的武器獻給了達兀,達兀留下了那些人,並分給了他們一些羊馬和女人,接納了這些膚色和奴隸一樣的人,反對的聲音也有,但哈默卻從不會去反對,因為這是達兀的決定。
前幾天哈默殺死夏城斥候的時候,身邊就有一個據說祖先是從星星來的人,現在他們逐漸學會了草原上的話,學會了騎馬射箭,落星也成為達兀身邊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對於落星的地位,哈默並不嫉妒,因為達兀賜給自己的那支短鐵矛真的很好用,前幾天就是用那支短鐵矛刺死了一個夏城的斥候,對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個斥候的青銅劍就掛在哈默的腰間,外面是一層好看的魚皮鞘,劍柄上還綴着一個裝着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個女人再也等不到劍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銅劍看看的時候,身後的樹上悄悄丟下來一支小松果,示意遠處有人來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