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直隸衙門,光門口的石獅子,就顯得威嚴莊重,器宇軒昂。
林嵐今日換了一身白色的長衫,頭髮梳得整齊,披在身後。雖蘇州府的案子已經被推翻,身為原告的林嵐,乃狀告蘇州城防營私用火器謀殺朝廷命官。這案子若是坐實了,蘇州城防營恐怕所有牽連的人員都要嚴懲,不僅如此,恐怕江南直隸總督都要問責。
在大理寺審理的案件,一般都是重案要案,所以不得百姓旁聽,當然為了審理的公正嚴明,會請一些勛貴坐堂。
金陵四大望族,都派人過來聽堂。
王家來的,是族裏的一位長輩。穿着一件黑色的綢緞,喝着茶。堂上主審還未到,也講些閒話。
「這事情,真是荒唐。城防營的炮,怎麼可能打到縣衙里?」
王家與薛家交情甚好,薛府的這位中年男子薛勁笑道:「四舅爺得對,郭公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這等案子居然真的開堂審理了。我聽那個林嵐,本來因為這次謀殺一案,差被譚知府判了死刑,結果……呵呵,我倒要看看郭公如何收場。」
王家老者下巴沒幾根毛,蜷曲着,還用那發黃的指甲捋着,「唉?賈冕老弟,貌似這個林嵐還跟你們賈府沾親帶故?」
對坐的賈府老頭眯縫着眼,連連搖頭道:「遠了去,京師那兩房外戚的子嗣,見都未見過,可別胡。」
老頭一副我只是個吃瓜群眾的模樣,將關係撇得乾乾淨淨。
當林嵐跨入衙門的時候,還在閒談的勛貴們將目光投向這個有才氣的年輕人。
「也不知道城防營來了什麼人?都是些粗人,難免在口舌之上落得下風啊。聽那寧宏副把總,就因為這林嵐的毒舌,被打了八十大板,嘖嘖,也是個心狠手辣的主兒呀。」
「聽好像是請了個狀師,還是從揚州請來的。」
幾人交頭接耳,從衙門外又走來一人。
林嵐回頭望去,嘴角的笑意減弱了。
「林公子,別來無恙。」
「宋狀師?」
宋明淵前幾日臨危受命,然而這一次,不是來替林嵐訴訟的,而是站在林嵐的對面,這一招,何等的歹毒。林嵐漸漸產生了興趣,到底是哪位大仙,這麼想要自己死。
無疑,宋明淵和林嵐對簿公堂,一來宋大狀名震兩淮,二來這樣更能讓林嵐心虛,因為當初林嵐翻案,在那些人眼裏,就是宋明淵的功勞。
「林公子,很抱歉,這一次不能站在你的這邊了。」
「無妨。狀師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規矩壞不得,交情又值幾個錢,是吧?」林嵐絲毫沒有將兩邊葛優躺的勛貴們放在眼裏,從某種程度上來,這些都是躺在祖宗功勞簿享福的蛀蟲。
話間,郭有正已經登入正堂了。
朝底下掃了一眼,緩緩入座。
「今日大理寺開堂審案,是前任三尚書牽頭作保,林嵐訴訟城防營炮轟pj縣衙門一案。林嵐無功名在身,但作為舉報人,加上本案審理時間應該較長,就不必下跪了。」郭有正一生光明磊落,但是作為後生的林如海多少與其有些交情,案子上鐵面無私,但是這樣的細節上,郭有正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這麼算了。
「郭大人,宋某人覺得,這案子,林嵐得證明自己無罪,之後才能有訴訟資格。按照大京律,有罪之身,不得訟案。」宋明淵先聲奪人,林嵐還沒有話,就被這麼逼到了牆角。
郭有正頭,道:「確實,聽聞李縣令一案,蘇州知府譚千秋審理,已經定罪。林嵐,既然你狀告城防營,這人證物證作何解釋?」
林嵐道:「請大人將仵作、張師爺以及劉典史帶上堂來,哦,對了,還有寧宏寧副把總。」這些人都是當初案子的重要證人,也都在大理寺後院的班房等待傳喚。
林嵐從一邊站着的順溜手中拿過木盒,微笑着等待證人的傳喚。
一邊的勛貴只有等到主審官允許質疑的時間段內,才有資格話,在審案過程中如果擅自插話,輕則呵斥,重則直接趕出衙門,所有這些吃瓜群眾紛紛盯着林嵐手裏的那盒子,很好奇林嵐如何推翻之前的那些鐵證。
仵作、張師爺、劉典史、寧宏,一一帶來,跪在堂下。
林嵐朝郭有正一禮,準備開始他的辯護。
郭有正示意他繼續。
林嵐才緩緩道:「仵作黃滸何在?」
「的在……」
「我再問你一遍,之前在府衙上所作證供可有假?」
「不曾有假。」
「好!」林嵐打開木盒,取出一張紙,道:「這是案發當日,驗屍仵作齊八親手所書,還有畫押簽字,上邊明確斷定,李縣令死於後腦炸傷,失血過多而亡。劉典史,為何當夜驗屍的仵作忽然就偷梁換柱,成了黃滸,你能解釋一下嗎?」
第一個耳光啪的打在了劉三的臉上。自作聰明地換了個仵作,以為可以偷梁換柱,沒想到林嵐早就留了一手,在當晚就取得了齊八的證詞。
劉典史心裏咯噔一下,背後驚出一聲冷汗。
郭有正看着林嵐遞上來的證詞,眉頭一皺,道:「劉典史,能解釋一下嗎?」
「大人,宋某有疑議,這仵作證詞來路不明,當不得真。」宋明淵一語中的,那晚到底誰是親自驗屍地仵作,恐怕都沒人去在意,就算在意,如今也是各自站隊,不敢多嘴半句了。宋明淵這手攔截,做得也是極其果斷漂亮。
兩人唇槍舌劍,互不相讓。讓堂下葛優躺的幾位坐直了身體,看來這場命案,有不少的疑啊。
林嵐又拿出一張屍檢,道:「那這一張,乃大理寺刑獄司親自驗屍的證詞,敢問宋狀師,能否算數?」
宋明淵眼皮一跳,他就知道這林嵐不是個善茬。這不是一個算數不算數的問題了,而是林嵐對他正式地挑釁。
所以,不等宋明淵回答,堂上的主審官郭有正便頭,道:「自然算數。」大理寺審案,大理寺刑獄司的驗屍證明若是還不算數,不就是自己打自己臉嘛。
林嵐舉着證詞,交到郭有正案前,道:「根據刑獄司驗屍結果,屍體胸口的匕首傷口並未有大量出血。按照蘇州府呈堂證供,李縣令死於致命的匕首傷,而且與在下當日所穿血衣互為鐵證,但是!試問刺傷致命,為何傷口沒有大量出血!」
「劉典史,你當日口口聲聲所的,是我殺了李縣令,你解釋一下,這傷口為何沒有大量出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