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巧芸皺眉了:「什麼?他說他的當事人是楊棟樑?這小子?」
小女警唯唯諾諾地道:「嗯,他是這麼說的。」
正在這時,外面響起一個中年男人的聲音:「怎麼回事?你們要讓我等到什麼時候?為什麼還不讓我見到我的當事人?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嗎?」
與此同時的,還有幾個女警的聲音說道:「律師先生您別急,小孟已經去請示了。」
「我的天吶!」杜巧芸狠狠拍了拍自己的額頭,這叫什麼事兒啊?零零亂亂的怎麼都趕到一起了?
太讓人頭疼了。
「讓他進來吧,讓他進來吧!」杜巧芸不耐煩地說道。
律師要見當事人,合理合法,必須讓見,不然的話,會引來許許多多意想不到的麻煩。看看審訊室里一堆的人和滿地的破爛兒,杜巧芸又揮了揮手:「你們都出去,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去吧。」
呼呼啦啦,那些來幫忙的警察全都撤了,等他們出去之後,便有一個身材矮胖的中年男人從門外走了進來。
其實,矮胖子也可以很帥的。
就比如這個剛進來的傢伙。
他大概四十多歲不到五十的年紀,一身筆挺合身的西裝,帶着斯文范的金絲眼鏡,皮鞋嶄亮,頭髮梳得一絲不苟,手裏拎着一隻愛馬仕的黑色手提包,不管是誰,看見他的第一反應都是四個字——成功人士。雖然他長得不怎麼樣,身材也不高,可是在他那種無比自信的氣度籠罩下,相貌啊、身高啊之類那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都可以被直接忽略了。
「我的上帝啊!」矮胖子剛一進門就倒吸了一口冷氣,十分虔誠地在胸前畫了個十字。
只見這裏桌子翻了,椅子爛了,文件落了一地,到處都是被砸爛的器皿碎片,牆上還有血。
角落裏,一個人被繩捆索綁好像蠶寶寶似的,額頭上的血跡尚未乾涸,臉上一條一條的,手腕上還有半截被扯斷的手銬。
這還是一個公正透明的法治國家的公安審訊室嗎?
這還是一個追求法律道德完備以懲惡揚善為最終目標的國家權力機關嗎?
你們,你們還是一個頂天立地代表着正義與光明的人民警察嗎?
哦!No!
「這是殘酷的刑訊逼供,這是對法律的褻瀆!殘忍!太殘忍了!殘忍到令人髮指!」矮胖子義憤填膺地暴怒道:「我要投訴你們!我要控告你們!你們不配當警察,你們是我所見過的最殘忍的打手!哦,我親愛的上帝啊!……」
他快步走到楊棟樑的身邊蹲了下來,關切地問:「您就是楊棟樑先生吧?」
「是我,您是?」楊棟樑一頭霧水地看了看這個矮胖子,很確定他跟自己不認識。
現在,楊棟樑已經完全清醒過來了,身體應該沒有什麼大礙,就是頭有點疼。
剛才發瘋的時候在牆上撞的……
「我是巨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我叫費龍,從現在開始,您就是我的當事人,接下來的所有事情,都交給我來處理好不好?我會為您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討一個公平的。」
「律師?」楊棟樑懵了:「我沒請律師啊?你是不是弄錯了?」
「如果您是楊棟樑先生,那就肯定沒錯的。」這個叫費龍的矮胖子律師從手提包里拿出一架相機,對楊棟樑說:「楊先生,再忍耐一下,我先照幾張照片。」
咔咔咔,咔咔咔,閃光燈亮了起來,別說,這個矮胖子律師拍照的技術還挺專業。
「不能拍照!」杜巧芸第一個反應過來,就要上來阻攔。
她知道,這個矮胖律師誤會了,以為這裏是個刑訊逼供的現場,要拍照取證。這要是傳到外面去,自己該怎麼解釋?不是屎也是屎啊!以現在的輿論傳播速度,警局將要面對多大的壓力可想而知,到了那個時候,這裏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都會變成千夫所指的對象,有一個算一個,警服算是別想再穿了,職業生涯將會徹底走向終點……那樣的話,自己也太冤了吧?
說這一切都是那個叫楊棟樑的小子犯病自己砸的?
誰能相信啊?
所以她不顧一切地衝過來,將相機從費龍的手裏搶了過去,順勢就要往牆上砸。
「不行啊,杜隊,不能砸啊,砸了就徹底說不清了。」王亮不愧是個老警察,見到杜巧芸衝動之下就要干傻事,連忙過來拽住她的胳膊。
「砸啊!你怎麼不砸了?」費龍顯然是個得理不讓人的角色:「我真沒想到,人民警察的隊伍里居然有你這樣的敗類存在,你簡直是給警察這個詞兒抹黑,丟臉,上帝啊,這樣一個粗暴蠻橫的女人為什麼會成為一個人民警察呢?難道就沒有人監管嗎?哦,這個事情我一定要反應,向你們領導反應,向媒體反應,我要讓大家都好好看一看,這裏到底是警察局還是修羅殿……」
作為一個律師,口齒伶俐是最基本的基本功,費龍顯然也是如此,聽他在那裏一句一句地擠兌,杜巧芸臉上一陣紅一陣白,手裏抓着相機砸也不是放也不是,身上一個勁兒的哆嗦,眼看就要暴走了。
王亮趕緊沖了過來,拽着費龍的胳膊把他拉到一邊,陪着笑臉低低的聲音說道:「費律師,費律師,您誤會了,這裏的情況,絕對不是你想的那樣……」
話沒說完,費龍就眼睛一翻:「這位警察先生,你不用解釋,我只相信我眼睛看到的東西,我的當事人身上綁着繩子,又滿臉是血,如果不是被你們打的?那他是怎麼弄成這個樣子的?還有……」
他指着楊棟樑手腕上那隻被拽成兩截的手銬說道:「這又是怎麼弄的?不要告訴我是我當事人自己拽斷的,他是人,不是奧特曼也不是變形金剛,來,你看看他手腕上這道血痕,這就是你們用手銬將他吊起來的最直接的證據,還有他的額頭,如果我沒看錯的話,這個傷口應該能跟牆上的痕跡吻合才對,這難道不是你們抓着他的頭髮,把他的頭往牆上撞造成的?好了好了,這位警察先生,多的話我就不說了,怎麼回事你自己心裏清楚,用你們的一句話來說,證據至上,紙里包不住火,有些事情,終究有一天要大白於天下的。」
王亮快要哭了,他現在也知道被人冤枉是個什麼感覺了。
那手腕上的血痕,是他扯斷手銬時候弄的好吧?
那手銬,也是他自己扯斷的好吧?
額頭上的那傷口,是他自己撞牆撞的。
至於他身上的繩子,倒是我讓人綁的,可要是當時不綁他,他就有直接撞死的可能啊,我這是救了他一命啊!
天吶!天吶!
這還有沒有地方講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