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幾個例子,什麼書我就不說了,鑒寶類的前幾年很火吧?」
「嗯!」
「基本上都是走的透視異能。筆硯閣 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那麼這個就好比讀者真的有這個異能,然後開始傳奇生活,但你如果一開始就讓這功能太強大,那其實讀者內心是不爽的。」
「理解。」黃大萌新感同身受,剛跟艾拉說完這問題。
「你應該知道美漫里的那些變種人,其實這些個變種人都是分級別的,可以說沒有最強的能力只有最強的人!像那個鳳凰格蕾不就是後來成為最強的變種人麼?開始她有啥特別的能力?還有快銀,跑得快聽起來沒什麼,但跑過光速那就是跟時間賽跑還不牛逼麼?」
「美漫我其實不是很愛看,不過在網文里我也了解了一些。」
「這個不要緊,我主要是說如果要寫五百萬字的異能小說,就不能一下把掛開得太大,要不然後面不轉成仙俠都沒法水下去!」
黃保聽得笑了:「也對,掛開大了作者自己都繃不住了吧!」
「肯定的,所以我說寫異能的要好好開發這個異能,循序漸進才是王道,老嘗的權財你看過沒?」
「沒看過。」
「不要緊,這貨號稱推姨狂魔,寫書風格屬於日式猥瑣流,但權財這本書里對主角異能的開發很值得你借鑑。」
「他是怎麼寫的?」
「主角是很普通的小市民,馬上要去考公務員,因為救人獲得了每天可以倒退一分鐘時間的異能!」
「每天可以倒退一分鐘時間?」
「對!咒語就是back!」風中血又道,「一開始主角只知道每天倒退一分鐘,在這個階段里他利用這個能力考上了公務員同時做了幾件大事,具體什麼事我就不說了。然後他又發現這個每天一分鐘是可以積累起來用的。那麼又擴大了自己裝逼的能力。」
「再然後,他發現這個一分鐘可以不用整用,可以按着秒來用。」
「再然後就是他發現這個異能可以只作用在某一個物體上!」
「嗯?」
「就是之前他都以為這個功能只是回退時間,但後來他突然翻英文詞典找到新命令,可以把這個回退時間從整個時空變成了單個物體。」
「所以可以讓人變年輕,可以修復物體。」
「再然後,他發現這個時間居然還可以變快,咒語變成了fast!既然可以變快,當然也可以變慢,於是就有了slow,這樣直接就可以控制重力……」
「這就是從播放軟件里找到的靈感吧?!」黃保聽了只能拜服。
「你看他就是這麼一分鐘的後退時間開書,最後變成時空控制器,這比一些直接上來就說我有一個時間控制器的書就好看多了。這就是優秀寫手對劇情的把控啊!」
……
陳文放一睡直接就睡到了降落,被貝絲給搖醒的。
飛機已經降落,回到紐約都四號快中午了,沒辦法,這時間亂的,去的時候高速逆着飛,回來是低速順着地球自轉飛。
你要總是全程極速,那飛機明天就得大修去!
陳安妮本來應該去辦下入境手續,不過出入境的資料已經擺好在桌面上。
所以就直接被老陳抱到酒店,小姑娘這體重四十六千克,把她爹地給累慘了,那汗在寒風中凝冰。
這也是故意的,小時缺的愛,現在趕緊補上,這人生還可以搶救下!
陳文放等第二波直升機來。
他在寒風中駐立時,黃大土豪已經下飛機了,不為別的,就為了趕回去補個早飯。
陳文放的保鏢醒來之後回去布魯克林區取車,昨天被綁的時候車子就停在馬路邊。
也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
那地方真是特別亂。
考慮到父女倆一醒來得說很多話,自己沒那個美國時間當聽眾,所以黃大土豪沒讓直升機等他們,直接回飯店,到自己的總統套房的客人房間。
倒不是說陳文放那沒地方,他那也是套房,不過既然黃大土豪說了,那就這樣吧!
倒不是覺得黃大土豪對陳安妮有什麼意思,當然有意思更好,可顯然陳文放是覺得黃保讓他在客房陪着陳安妮醒來只不過是他平日裏大方作風的體現。
視逼格如生命啊!
到時候兩父女從客房出來,向他正式道謝,應該可以給黃大土豪帶來很大的成就感吧!
總之陳文放就是這麼分析的,當然他不可能知道黃大土豪精神世界多麼複雜。
追求已經不一樣了,至少那種大片在腦子裏放過兩次,他的通透感是一般馬屁精不可能理解的。
形而上
形而下
懂麼?!
……
客房裏,陳文放輕輕把女兒搖醒。
陳安妮睜眼看到父親,還以為自己是做夢。
我是在哪?
我不是?
你?
爹地!!
哇……淚崩……嗚咽……
……
對不起……
都是我不好……
不,是我不好……
是我不該……
是我不該…….
是我……
是我……
(好吧,愛誰誰吧!)
果然像黃保之前想的一樣,開始茫然,激動,抽泣,擁抱,感懷,解釋,訴說,感恩……往事,將來,過去,以後……很多許多……看多電影的人都知道……
黃大土豪出神地望着對面的牆,隔着四道牆三十米是正戲上演的地方。
啊,說來還有點小羨慕,不過我好像不可能再有眼淚了吧!
這麼波動的情緒要是拍下來,似乎可以上大屏幕?
黃保突然覺得自己變了,變得很文藝范……唉,不是好事!有機會改吧!
先不說客房間裏的戲碼親情劇是如何感人。
這邊黃大土豪回到總統套房的第一件事,就是回顧過去二十四小時的生活,居然有一大半時間在飛機上,到了倫敦連個特產都沒帶回來。
哦,也不能說沒帶特產,當地的醉鬼勉強也算是種特產吧!
可那能算是菜?
菜是用來吃的,酒鬼那玩意……沒啥味啊!
要說當年倫敦特產應該是霧吧,聽說水汽重,空氣粉塵多,霧都的偉大稱號叫了上百年,如今好了,名不符實啊!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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