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血之冠 第兩百一十六章 離去

    五名冒險者望着一人一馬漸漸遠去的背影,誰都沒有說話,只聽見風中傳來的對話。筆硯閣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大白,你是怎麼找到我的?」

    「唏遛——噗——噗——」

    「還有這種事?」

    「吐——噝——」

    「你這麼大個子太顯眼了,我很難辦啊,帶着你走到哪裏都會被人盯上。」

    「嗚嚕嚕——」

    「算了,既然你來了,我就弄一輛馬車,你幫我拉車吧。」

    「嗚——嗚——」

    隨着一人一馬用奇異的交談方式拌着嘴漸漸走遠,傳來的聲音也聽不清了。

    「光明之主在上,安特到底是誰?」托德喃喃的說。

    「我不知道,應該不難查出來,擁有高階魔獸作為夥伴的人嗯不多。」穆琳低聲說,雖然安特已經走遠了,可她依然不敢大聲說話。

    「托德大叔,穆琳姐姐,這個任務我們還做嗎?」茉莉小聲問道。

    眾人下意識的朝亂石山丘上望去,亂石中早已看不到任何一隻地精。

    「我上去看看,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群地精應該已經跑了。這群地精是為了這兩隻巨魔而來,現在巨魔死了,這裏不值得它們冒險停留。」

    托德是經驗豐富的傭兵,當他看到巨魔、又看到地精在巨魔出現前後的反應,就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分明是有一個地精群落,想通過定期投食巨魔,形成共生關係。

    這裏的環境距離外界農田太近,其實並不適合地精長期生活,這就很容易得出結論——這群地精多半已經跑路了。

    眾人小心的靠近亂石丘陵,仔細觀察搜索。

    亂石縫隙裏面已經看不到一隻地精,倒是丘陵後面有不少地精的腳印——地精逃跑起來是出了名的乾脆利索、毫不猶豫。

    ——————————————

    地精擁有智慧,甚至還不算低,至少比豬狗犬馬之類要聰明太多,畢竟是曾經建立過籠罩主大陸文明的種族,雖然由於未知原因文明崩潰、整體降智,最終形成了現在狗都不理的骯髒種族,但不可否認,地精依然算是智慧生命。

    凡是智慧生命都會趨利避害。

    所以地精其實是害怕人類的,沒有必要的話,地精也不喜歡在人類扎堆的地方附近生活,那實在太危險了。

    比起襲擊人類來,在樹林裏抓一些野兔野雞、採集漿果,哪怕和猛獸打交道,都比和人類做鄰居安全許多。

    只有那些繁殖數量過多,原本居住環境已經供養不起那麼多地精的部落,才會通過分群方式,將強壯的地精派出去自尋生路。

    大多數主動襲擊人類的地精,都是這種分家出來的地精鋌而走險。

    ————————————————

    博安特城,稅務廳。

    一名有些發福,但臂膀上依然可以看到清晰肌肉輪廓的中年人,坐在長條沙發上摟住一個年輕人的肩膀,哈哈大笑。

    「阿諾德,你小子可不能像哈里那樣,在我這裏呆了沒有兩年就被那幫娘們騙走了。

    想要女人,我這裏多的是,豐滿的、清瘦的、清純的、艷麗的,想要什麼樣的我這裏都有,實在不行,喜歡那種特殊風格的、也可以到我領地里去體驗。」

    「女人就是坑,血薔薇那幫娘們更是沒幾個好東西,你要是娶回來也算了,要是被她們拉去賣命,那可太傻了。

    我跟你說,你想要將來遊走世界去歷練旅行是好事,可你總得先把這世界的黑暗面認識一下吧?不然出去就要吃虧上當的。

    再說,你也得攢點錢吧?出門在外花錢的地方很多,你想遊歷大陸,可不是百八十個金幣就能搞定的,除非你想苦哈哈的風餐露宿。

    阿諾德,你師父就是我妹夫、你也算我侄子,我還能坑你不成?對了,來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麗莎,愛情女神的祭祀,麗莎,等下好好招待我侄子!」

    傑拉爾德口沫橫飛,向阿諾德描述種種文或不文的生活方式。

    傑拉爾德是血潮大公爵安德蒂爾斯的大舅子,這一點貨真價實,當年的英俊青年,如今已經被生活磨成了圓形,變成了一臉油膩的中年貴族。

    傑拉爾德對現在的生活非常滿意。

    先不說自己復興洛科威家族的功績,光是日進斗金的博安特城稅務主管寶座,就已經讓他頗為滿足。

    更何況他是洛科威實地男爵,還有自己的領地,完成自己當初發下的誓言——要復興洛科威家族。

    如果放在別的貴族身上,獲得如此高位卻沒有相應的底蘊,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可這在傑拉爾德身上全都不是事——血潮公爵領就在邊上,誰還敢動血潮公爵的大舅子不成?

    再說百合花領的大公爵和血潮公爵兩人關係不清不楚,傑拉爾德坐鎮稅務廳,連城主都奈何不得。

    這不,因為稅務官們常常要和底下那些偷稅漏稅的刁民做鬥爭,稅務廳必須有一支拿的出手的武裝力量,妹妹百麗兒(愛蜜莉雅)就會支派高手輪流前來壓陣——其中甚至有高階強者。

    再比如說前不久剛剛結婚,離開博安特城,帶着新婚妻子去旅行的哈里;還有現在這位阿諾德,都是安德蒂爾斯的親傳弟子。

    這幾個人雖然名聲不顯,但是真正實力絕對可怕,未必比高階強者差到哪裏去。

    這些人會給他來打下手,純屬看在自家親戚份上。

    說曹操,曹操就到,傑拉爾德剛說討厭血薔薇的人,血薔薇的人就沖了進來。

    「拉維絲小姐,您現在不能進去!」守門的衛兵大聲叫到。

    「滾開!」一聲嬌喝響起。

    「咣——」一聲,辦公室的門被一腳踢開,一頭紅色短髮的女孩直衝進來。

    「阿諾德,別聽傑拉爾德叔叔胡扯,我們血薔薇才不會利用男人,我們全是靠自己打天下!」

    一腳踢開大門以後,發現裏面的情況不像自己想的那樣,紅髮女孩拉維絲惡狠狠的看了麗莎一眼,語氣卻柔和了下來。

    「淑女、淑女!拉維絲,我給你請的家庭教師就教了這些?回去我要剝了她的皮!」傑拉爾德痛心疾首。

    「哈,誰不知道蘿安是——」說到一半,拉維絲望了阿諾德一眼,把話題硬生生扭轉到另一個方向:

    「對了,阿諾德大哥,你知道血潮領那邊,有誰擁有一匹白馬類型的高階冰霜系魔獸嗎?」

    拉維絲特羅蕾不但是血薔薇傭兵團團長的女兒,同時也是暴熊邦特雷爾的繼女。


    邦特雷爾乃是老洛科威男爵的大弟子,和傑拉爾德一同出生入死也未曾分開過。

    可到了戰爭結束的時候,當傑拉爾德功成名就、成為男爵的那一刻,這位當強盜比當傭兵時間還長的男人,卻以自己當不慣騎士為由,離開傑拉爾德洛科威男爵,入贅血薔薇傭兵團,娶了一個帶着拖油瓶的女傭兵。

    傑拉爾德對此簡直是痛心疾首,對騙走自己好兄弟的血薔薇美狄亞特羅蕾更是心懷不滿。

    當然,有邦特雷爾在,兩家關係再怎麼惡化也惡化不到哪裏去,拉維絲特羅蕾甚至能以半個洛科威家小姐的身份,自由出入傑拉爾德的別墅莊園。

    「嗯?沒聽說過血潮領有高階冰霜系魔獸啊?」阿諾德頗為驚訝。

    安德蒂爾斯對領地的掌控,遠非這個時代其他領主可比。遍佈整個領地的血潮軍退役軍人和血潮軍預備役,全是他的耳目爪牙,高階魔獸如果存在,絕對瞞不過血潮領的核心人員。

    「奧,那大概起其他地方的人,他們說那隻冰霜系高階魔獸的樣子像是一匹很高大的白馬,叫做大白。」拉維絲放下心來。

    「什麼!?」阿諾德『蹭』的一下站了起來。

    ————————————————

    『骨碌碌——』足有一人多高的車輪在石板路上滾過,一輛單人旅行馬車從博安特城的南城門駛出,朝南方駛去。

    這輛旅行馬車車輪大、車廂小,是典型的輕便馬車。

    不過,這輛馬車和其他雙馬拉車的旅行馬車有些不同,只有一匹巨大的白馬拉車。

    不過,別看拉車的馬只有一匹,可出城不久,這匹白馬一路小跑,眼看就要超過一隊豪華車隊。

    「出門在外要懂規矩,誰讓你隨便超車上來的?」穿着燕尾服的車夫不客氣的說道。

    『啪』的一聲,一根馬鞭在白馬前方虛抽了一下,阻止大白繼續前行。

    這年頭,城裏還有石板路,但是在城鎮外面都是土路,車馬揚起灰塵,所以只有地位最高的人,才能走在最前面以免吃灰。

    拉車的那匹白馬居然很是人性化的斜睨了車夫一眼。

    車夫渾身一冷,然後勃然大怒——一匹畜生也敢看不起人?

    他舉起馬鞭,就要動手抽打這匹看不起人的畜生。

    要知道,真正有錢人出行,怎麼也得弄幾輛長途旅行馬車,帶一些護衛傭兵隨身保護,誰會乘坐一輛單人旅行馬車?不怕路上遇到盜賊嗎?

    「住——手!」遠遠傳來傑拉爾德聲音,他的聲音中充滿驚恐,甚至都有些破了音。

    敢打大白?還是在血潮大公爵面前鞭打他的坐騎,找死也不是這麼個找法?

    一柄脫手而出的雙手劍如光輪急斬,穿着燕尾服的車夫還沒反應過來,手裏的馬鞭只剩下不到半尺長短的木柄。

    接着,馬蹄聲如狂風驟雨,一名騎士急沖而來,一巴掌就把這名車夫從駕駛位置上抽得飛了起來,掉下馬車,跌落在地面。

    「啊——」車廂中傳來驚呼。

    車隊護衛們紛紛握住刀劍。

    先前擲出雙手劍,斬斷馬鞭的是阿諾德,而現在趕來的自然是傑拉爾德。

    抽飛車夫的騎士,連等待戰馬停下的時間都沒有,在半空中單手一按馬背,人已經從馬上飛躍而起,穩穩落在單人馬車的車廂前。

    「是師父嗎?」

    「阿諾德,你怎麼在這裏?」安德有些奇怪。

    自己這些弟子連高階都沒突破,潛力還沒發掘乾淨,怎麼就跑出來了?

    「師母讓我來這裏歷練一段時間。」阿諾德恭恭敬敬的低頭回答。

    「——也對,但不要把功課放下,在沒有突破高階之前、不要過度折損精氣。」

    安德創立的狂劍士一派,特別講究身體基礎。

    畢竟別人都是用一份生命能量,混合幾十份外界能量來形成鬥氣,而安德創立的狂劍士一脈,卻是用一份生命能量,混合七八份血系能量形成的狂戰士血氣。

    這樣形成的鬥氣固然比別人精純許多,進階時容易許多,可是,這種血系鬥氣對身體基礎素質的要求也高。

    因此,必須等到進入高階階段,可以直接用外界吸收的血系能量來代替身體精氣,才可以毫無後患的結婚。

    所以哈里在這邊偷偷結婚以後,才不敢回到血潮領,趕緊帶着老婆結婚旅行去了——這件事安德還不知道呢。

    「我明白的,老師。」

    兩人對話中,周圍的護衛漸漸圍了上來。

    「你們這群白痴想幹什麼,哈瓦斯,趕緊叫他們滾蛋。」趕上來的傑拉爾德連忙呵斥。

    「這是怎麼回事?」哈瓦斯也是一名男爵,他並不怕傑拉爾德:「傑拉爾德,這人到底是誰,你得給我一個交代。」

    「交代,交代個屁,老子救了你的命,回頭是你要給老子一個交代才對。」傑拉爾德快速低聲說了一句。

    哈瓦斯男爵臉色一變,傑拉爾德這死胖子並非信口開河的人,而且看他剛才那緊張的樣子,也絕非是裝出來的。

    「你們都退下,不可失禮。」哈瓦斯男爵吩咐道。

    他親自跳下馬車,跟在傑拉爾德後面走去向那輛單人馬車走去。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傑拉爾德既然這麼說,那位馬車裏的人物一定不簡單。

    傑拉爾德跑到單人馬車前,放低聲音說:「安德,是你嗎?」

    安德走出車廂,當然是頂着一張陌生的面孔,不過說話聲音還是老樣子:「傑拉爾德,阿諾德,我不想讓人知道我離開領地,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明白、明白,這些人我都會安排好的。」傑拉爾德點頭哈腰,可是言語中已經是一片殺機。

    年輕時他天不怕地不怕,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可現在傑拉爾德已經是一個合格的油膩貴族了,自然知道血潮大公爵的吩咐意味着什麼——但即使如此,他也沒有半分猶豫。

    至於哈瓦斯男爵,有阿諾德出手,再加上自己雖然已經是個水貨了,但好歹也曾經是中階狂戰士,和阿諾德聯手之下,殺光他們並非難事。

    血潮,並非只是一個名字或者代號,那是真正發生過的事情。

    在這塊土地上,誰敢面對血潮之怒?

    「————我沒讓你殺人,只要封口就行了。」安德揉了揉額頭,無奈的說。

    深居淺出十年,沒想到,自己的凶名依然深入人心。

    「這裏交給你了,我要走了。」

    跟在傑拉爾德身後的哈瓦斯男爵聽着三個人的對話,內衣早已濕透。

    他不是傻子,能讓傑拉爾德如此討好,連百合花大公爵都未必做得到。

    至於癱倒在地上的車夫,哈瓦斯男爵決定,回頭就讓他人間蒸發——再不把他蒸發掉,自己就要人間蒸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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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六章 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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