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戴蒙,我記得在豐收節的時候,是我特意放過你,你才沒有被鎮衛隊抓起來吧?」安德問道。一筆閣 www.yibige.com
他的臉上沒有被恩將仇報的憤怒,甚至還有些溫和,就像在問一個小朋友為什麼打破花瓶。
安德來到這個世界以後,一直有一種強烈的不安全感,所以他努力討好自己見到的每一個人,即使不需要他討好的人,安德也絕不會與之結仇。
予人玫瑰、手有餘香。安德不指望自己能做到這一步,但他希望鎮上的每個人,都不要對自己產生敵意。
安德從未想過,自己看在大家都是孤兒、又是同一個鎮子裏的人份上,才特意放過的戴蒙,會在半夜帶着殺手來殺自己——甚至還要謀害賴爾特夫婦。
要是戴蒙被脅迫而來,安德不會對他做什麼。
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如果戴蒙為了保住性命出賣自己,安德也不會非常生氣——作為一個孤兒,安德從未把自己和他人的道德水準看得很高。
安德一直認為,能在行有餘力的時候幫人一把,已經算是道德高尚了;如果要求別人捨己為人,那就是耍流氓,是道德綁架。
可是,安德已經來了一會兒了,他聽見了兩人對話,戴蒙明顯是兩人中間的主導者,而且對帶人來殺自己這件事,完全沒有任何內疚。
「————」看着安德平靜的眼神,戴蒙低下了頭。
過了一會兒,戴蒙低聲問:「肖恩大人呢?」
「死了。」
「你殺的?」戴蒙的聲音更小了一些。
「嗯。」
「能放過我嗎?」戴蒙的聲音略微大了一點。
「不能。」
戴蒙沉默了好一會兒,在月光下,安德可以清楚的看見,兩滴淚水滴落到地面上。
「那你想知道什麼?」戴蒙的聲音有些嘶啞。
「我多少也算對你有恩,你為什麼會帶人來殺我。」安德問。
「對我有恩?你對我有什麼恩?因為你沒讓鎮衛隊的人抓我?」戴蒙的聲音有些哽咽,但是他的頭漸漸抬了起來:「反正你也不會放過我了,我還怕個毛!」
「你對我有恩?沒有你,老子現在前途無量!沒有你,鎮衛隊怎麼會抓我?如果有人每天揍你一頓,突然有一天不揍你了,這也算對你有恩?」
戴蒙越說越激動,他抬起頭,滿臉淚痕,嘶吼道:
「像你這種幸運兒,怎麼會知道我們這些人的苦處?一樣是孤兒,你在冬天有暖和的房子住、有充足的食物吃,賴爾特夫婦對你像親兒子一樣!
我們這些人呢?詹妮前年餓死了,那時她才六歲;羅比洛偷麵包被人打斷了腿,去年也死了;我們這些人每天有一頓沒一頓,最好的結果就是長大了給人當長工,勞累一生然後去死!
哈,你以為我為什麼會帶他們來?只要我肯賣命,就能被當做盜賊學徒培養,將來也有機會成為職業者出人頭地!可是、可是、可是——」
一陣劇烈的嘶吼發泄之後,戴蒙漸漸恢復了理智,死亡的恐懼重新佔據上風,他嘶吼的聲音越來越小,漸漸變成了乞求:
「安德、安德大人,您能不能饒過我一次?就這一次!我、我保證離開萊斯特鎮,永遠不回來,我現在就走,可以嗎?」
「告訴我,那位殺手從哪裏來,有沒有其他同夥?」說着,安德鬆開布雷迪的脖頸。
布雷迪身體從接近一米高的地方,直接臉向下、着地。
可是,除了摔倒地面上的『噗通』一聲之外,這位獵人再沒有半點動靜,連手指頭也沒有抽動一下,脖子更是扭曲成一個不自然的角度。
戴蒙的瞳孔一縮,布雷迪已經死了?只有死人,才會這麼直挺挺沒有半點反應。
「安德大人,我、我如果說了,您能放我一次嗎?」戴蒙的聲音有些顫抖,剛剛因為憤懣而爆發的情緒過去以後,他就只剩下害怕了。
他從未想過,原本也是孤兒,是他們嫉妒對象的安德,竟然如此可怕。
鎮上最狠的地痞路易斯,在打斷人手腳的時候面目猙獰、一副窮凶極惡的樣子,在以前的戴蒙看來,這就是最兇狠的人了;
前一段時間,兩個外來的神秘人,笑眯眯的當着他們的面,折斷了路易斯的雙臂,這等凶人頓時讓鎮裏的小地痞們像雞仔一樣乖乖聽命,這些人是真正的狠人。
然後,他又見到了陰影行者肖恩大人,這位大人根本不用做出任何動作表情,只要他在場,所有人、包括折斷路易斯雙手的兩個強大高手,全都噤若寒蟬,就算要說話,也顯得小心翼翼。
可就是這位強大無比,甚至能夠在他和布雷迪眼前憑空消失的肖恩大人,進入到獵人小屋以後,卻再也沒有出來。
現在,安德正穿着肖恩大人的夜行服,面無表情的站在自己面前。
戴蒙現在只能像一隻待宰羔羊一般,等待着對方的宣判。
「可以,如果你的回答讓我滿意。」這聲音如同天籟,讓戴蒙從地獄回到人間。
「一定、一定能讓您滿意!」戴蒙點頭如搗蒜。
「他們的人大概有十幾個,主要住在平民區第三條巷子裏,以原來老韋拉家為中心,周圍至少有七家人家被收購了,住的都是他們的人。」
戴蒙如同竹筒倒豆子,稀里嘩啦的將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說了出來。
其實,他就算被帶到臨時據點,陰影行會的人又怎麼會告訴他據點的具體佈置?
不過此時為了活命,戴蒙不僅將自己在陰影行會中的見聞說了出來,甚至把自己的種種推測也說了出來。
他們這種做扒手的孤兒,對鎮子裏的鄉紳聚居區可能不太了解,但是對平民區和貧民區絕對了如指掌,誰家丟了一把木柴他們都能知道,更何況搬家這麼大的事情。所以,即使沒人告訴戴蒙到底出了什麼事,他也能推測出陰影行會佔據了那些房屋——當然,具體裏面的佈置變動,他就不知道了。
這就是地頭蛇的難纏之處,也是陰影行會為什麼要第一時間收伏這些不起眼小混混的原因。
「安、安德大人,我就知道這麼多了,您看——可以放我走了嗎?」說得口乾舌燥,總算把自己知道的,和猜想的都說了出來以後,戴蒙縮着脖子,小心翼翼的看着安德。
安德點了點頭。
「那、那我走了?」戴蒙再次確認。
安德揮揮手,做出一個『趕緊滾蛋』的手勢。
戴蒙不但沒覺得被侮辱,反而大喜過望,轉身抱頭鼠竄。
可就在他剛剛轉過身去的那一瞬間,戴蒙後腦微微一震,失去了知覺。
安德慢慢的走上前來,伸手從戴蒙的後腦上拔出暗灰色細劍——那是殺手肖恩的劍。
「很抱歉,戴蒙,我不能讓一個被我得罪過的人活下去——你說得很對,放過一個人,怎麼能算對他有恩呢?不是每個人都有斯德哥爾摩症的——你的忠告,以後我都會牢牢記住。」
安德站在戴蒙的屍體前,淡淡的說着:「雖然這樣說有些虛偽,但我能為你做的,也只有讓你死的沒有痛苦罷了。」
安德這一劍,直接切斷戴蒙的腦幹,斬斷了他負責傳遞痛感的神經,可以保證戴蒙死的毫無痛苦。
「不過,今晚的時間還很長,前往冥界的路上,會有人來陪你的。」
說着,安德將細劍收入劍鞘,轉身朝鎮子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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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安德從鎮子出發,先到柏啟思的獵人小屋報道,然後在轉到澤維爾的獵人小屋,走的是一個直角。
而且後面一段路,是在樹林和林子間穿行,有的地方根本沒有路,所以才用了大半天的時間。
而從澤維爾的獵人小屋到萊斯特鎮,中間經過沃爾村,走的是一條直線,距離只有十幾里地,路也比較好走。
在月光下,安德身穿暗夜行者套裝,像一道鬼影從小道上飛奔掠過。
人的奔跑速度雖然比不上四足着地的動物,但是在耐力方面,卻更有優勢。
在地球上,非洲有些古老部落,至今依然使用原始武器進行捕獵,他們常用的捕獵方法,就是追逐獵物不停奔跑,直到把獵物活活累死為止,這種奇葩的捕獵方法,絕不是整天坐在電腦前面碼字的胖子可以想像,但卻的的確確存在於現實世界。
至於安德,在長途奔襲上更是別有心得。
安德的技能『流轉』並不是憑空得來,那是他通過氣血搬運,將五臟六腑勾連一體以後,才被系統屏幕承認的技能。
也就是說,是安德先做到了氣血運行貫穿五臟,然後才形成的技能。
但是在氣血貫通五臟之前,安德早就能夠通過氣血搬運,將全身上下的肌肉骨骼協調一致——這可比勾連五臟容易多了。
所以此刻,在安德全速奔跑的時候,腳步帶動了全身氣血滾滾流轉,隱隱有濤聲在他身邊迴蕩——那不是什麼bgm背景音,而是強橫到極點的氣血在體內奔騰激盪!
今晚,是安德第一次殺人。
第一次殺人的感覺——很好!
一般人第一次殺人時,往往會出現震驚、噁心、嘔吐等現象。
可安德並沒有這種感覺,他甚至有一種隱隱的快感。而當他殺死布雷迪的時候,這種快感更是明顯——至於殺死戴蒙,那的確是因為戴蒙對他說的一席話,可也未必沒有殺戮快感在其中作祟。
安德心中對此隱隱有些不安。
不過,現在最重要的事不是這個——根據戴蒙的供述,殺手肖恩身後有整整一個組織,其中,至少有一位地位比殺手肖恩更高的人存在。
安德知道,如果對方下一次動手,來的人就絕不會如此粗心大意,在對方如此詭異的手段下,安德未必能逃出生天。
所以,今晚、現在、對方正毫無防備,是最好的反撲機會!
來而不往,非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