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剛剛還有提到外面還有一大箱呢,將那些有些磕碰的都撿出來備用。咱們府里人也不多,幾位長輩那裏多送一些,至於幾位哥哥姐姐,就少送一些便是。」
「是,小姐。」
余笙看着紫蘇已經清洗了幾顆楊梅,便拈了一顆來吃。
嗞!
酸酸甜甜地,倒是讓人一時覺得味覺被刺激到了。
「酸味兒重一些,還是適合做成楊梅酒。」
余笙換了一身衣裳,打算自己動手做。
「小姐,您身子骨不好,還是我們來做吧。」
余笙擺擺手,「不必,你們給我打下手也可以。哥哥之前去江南,回回都要喝楊梅酒的。還有阿離哥哥也喜歡的。我現在好多了,便自己做於他們喝。」
其實,這楊梅酒倒也不難做。
將楊梅洗淨,加白糖共裝入瓷罐中搗爛,加蓋,不密封,稍留空隙,約七到十天,自然發酵成酒。
等到時間到了,再用紗布絞汁,即成可口的楊梅露酒,然後倒入鍋內煮沸,待冷裝壇,密封保存,時間越久越佳。
這釀酒的法子,也是余笙之前在風華山莊的時候學的。
這是最簡單的,也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便能喝到的楊梅酒。
以前,她在風華山莊的時候也做過。
只是幾位師尊總說這楊梅酒過於甘甜,適合女兒家,後來,她便改了方子,試了幾次,才能讓師尊也中意了起來。
只是可惜了,如今在這裏釀酒,幾位師尊是喝不上了。
「小姐,這楊梅酒可是好東西,您也可以小酌幾杯的。」
「嗯。」
「只是不能喝多了,每日飲上兩三杯為最佳。」
白芷說的那種杯,自然是小杯子了。
余笙現在還只是一個小孩子,若非是因為體質的原因,是斷斷不能碰酒的。
這楊梅酒,也是能幫着她調理身體的途徑之一。
「據《本草綱目》記載,楊梅具有生津、止渴、調五臟、滌腸胃、除煩憤惡氣。實為老少皆宜的佳品。只不過,咱們現在在京城,想要吃到這種果子,可是不易。」
余笙點點頭,而且剛剛嘗了一顆,這果子其實現在也是剛剛才開始成熟,而且應該是最早的一撥。
再晚幾天熟透的果子才是真地好吃呢。
當然,等到熟透的果子摘下來,再做成楊梅酒,正好就是暑天飲用,可以解暑呢。
楊梅酒其口感獨特,香味濃郁,口味香醇。以預防中暑和解除輕度暑熱為主,所以,南方幾乎是家家都會備上幾壇。
「小姐,楊梅都送出去了,餘下的這些也都清洗乾淨了。」
余笙看了一眼,點頭開始親手稱重。
這可都是有配比的,若是糖多了,則太甜,而且口感也不好。
若是糖少了,這楊梅酒又容易發澀了。
等到將這些楊梅都弄好了,天色也已經黑下來了。
「小姐,宋小姐來訪,您看?」
「巧薇姐姐?」
「正是,與其同行的,還有宋大公子。」
「宋靖?」
余笙有些意外,他來幹嘛?
「好像是因為齊國公府的案子來的,朝陽長公主與皇上是一母同胞,聽聞太后重傷未愈,如今再添心病,長公主應該也是想要為太后分憂吧。」
「這種事情,只怕她是有心無力。關鍵是案子已經進展到了這一步,許多證據已經是擺到了明面兒上,可不是誰能遮掩地下去的。」
余笙話落,又覺得有必要提醒長公主一句,沒必要因為一個齊國公府,就搭上宋府。
不過,轉念一想,那位宋靖公子也不是一個沒腦子的,此事無需別人開口,他應該也是知曉的。
只是上有太后,這底下又有這麼多雙眼睛瞧着,朝陽長公主便是只做做樣子,也是一定要差人過來問幾句的。
想明白了這一點,余笙也不再心憂了。
「你去讓人備些點心過來,最好是剛出鍋的。」
「是,小姐。」
宋巧薇一路跟風一樣地旋進來,手上還拿着一隻銀鞭。
「笙笙,我都好多天沒見到你了,你也太不夠意思了,怎麼我不來找你,你就不知道去找我玩兒?」
余笙眨眨眼才適應了突然出現在自己眼前的宋巧薇,「巧薇姐姐,我的身體是個什麼情況,你是清楚的。我這副樣子,你也不怕再給你們宋家添晦氣嗎?」
「胡說什麼呢!你是身子弱,又不是馬上歸天了。」
余笙的嘴角一抽,沒說話。
宋巧薇這樣直來直去地說話慣了,自然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當。
「笙笙妹妹,齊國公府的事情,你聽說了嗎?」
余笙怔了一下,然後點點頭,「如今京城都傳遍了,我如何能不知曉?」
「外面都說,我表舅舅便是當初害得神女島覆滅的元兇之一,可我不信。」
余笙挑眉,「為何不信?」
宋巧薇臉色不太好,看得出來,就是從情感上一時難以接受了。
「我覺得就是有人在故意害表舅,我知道七殿下一直都看表舅一家不順眼,誰知道是不是他們故意做的手腳?」
余笙微怔了一下,對於宋巧薇的這種思維模式,倒是不好直接一杆子給打翻了。
畢竟,如果換成是自己,可能也會有這樣的想法。
「旁的我不知道,可是左家一百餘口人盡喪於惡人刀下,僅餘一個五歲稚童還在人世,他手上的東西,做不得假。」
余笙沒有說地太明白。
宋巧薇的臉色白了白,突然就紅了眼眶。
「你怎麼了?」
「怎麼就會這樣呢?好好的一個齊國公府,怎麼說散就要散了呢?」
余笙唯有沉默以對了。
說什麼?
怎麼說?
「我和齊國公府的那些哥哥姐妹們一起長大,他們又不曾犯錯,皆為無辜。如今眼看着他們被下獄,卻無可奈何,我真地是太沒用了。」
說着,眼淚吧嗒吧嗒地就掉了下來。
余笙看着她落淚,心底卻是毫無波瀾。
齊國公府的人享受了多年的榮華富貴,縱然錯誤是年思通一人犯下的,可是這些人享受着這些富貴的同時,又怎能說是絕對的無辜呢?
他們的安逸榮華,都是建立在了別人的屍骨之上!
所以,何來無辜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