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位是?」花言終於將話題轉移到白聖的身上,「你弟弟嗎?挺帥氣的。」
花言違心的誇獎,看白聖有那麼一點點不順眼。
白聖現在已經是個很有眼色的年輕人了,連忙說:「我是酒店的應侍生,專門幫唐小姐跑腿的。」
「哦,這樣啊,」花言見白聖大包小包的,兩人之間沒有什麼曖昧,心中一定,對唐果說,「快中午了,你上次答應我要請我吃飯的,你是不是忘記了?」
「沒有,那就現在吧。」
他們找了一家不錯的餐館,白聖一開始是要拒絕的,畢竟他就是個跑腿的。
花言一路上觀察,發現這個小伙子確實沒有歪心思,還儘量給他挪位置,讓他非常滿意:「還是一起吃吧,不然我們都吃不自在。」
白聖突然覺得,其實這個世界上,不論是有錢人,還是沒錢的人,都有好人有壞人。有錢的,沒錢的都有看不起別人的,也有會尊重別人的。
他突然有點感動,因為他已經很久沒有得到過這樣正眼看待的尊重了。
吃了午飯,唐果約花言去喝下午茶,一邊喝茶,她翻開手機在看一部小說。
「你也在看這部小說嗎?」花言問。
在這之前,趁着白聖不注意,唐果又請他幫一個忙,他這時才明白,唐果為什麼要讓白聖跟着她了。
原來,這白聖曾經是個小說作者,因為陷入抄襲孔恩的風波,才入了這等境地。
唐果點頭:「是啊,你也在看?」
「在看,我還進她粉絲群了,讓我很驚訝的是,這部小說的作者,竟然是個女生。這樣龐大的世界觀,屬於仙俠的豪情,真難以想像,是一個高中小女生寫出來的。」
白聖聽到後,忍不住往唐果的手機上瞟了眼,正好看到了小說的封面。在那瞬間,他臉色刷一下白了。
可以說,他夢想的開端,就是這部小說。可是他人生噩夢的開始,也是這部小說。
明明他沒有抄襲,每一個字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用中性筆寫在本子上,到了周五,才去一個個敲打出來,傳上去的。
然而,對方的發佈真的比他早。
如果不是他確定,真的沒有看過對方寫的,可能都會懷疑自己是潛意識的照搬了對方的作品。
但他可以肯定,自己的每一個字,都是屬於他的。
然而,沒有人會相信。
想起那時的委屈,白聖沒能忍住,眼眶一下紅了。
生活沒有將他壓垮,但在這瞬間,他有些崩潰了。這可是他的夢想,然而現在他已經拿不起筆了,沒有機會重新去開始。父親的病等不得,沒有時間讓他去創造作品。
他需要的是錢,儘可能的多賺一些錢,穩定的收入,才能夠維持目前的生活。
「你怎麼了?」唐果當然看到白聖忍不住快哭了,或許身為男兒,他最終還是將所有的淚憋了回去。
「我看你一直盯着我的手機,是不是也看過這部小說?」
白聖搖頭:「我……我沒有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