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收斂微笑,正色回答道:「孫總,我是大島愛的律師,既然我接受了委託,我必須盡職。如果在我接受委託之前,你願意收買我,我很樂意接受。實話和你說,我本人並不喜歡我的委託人,但是這不代表我會背叛我的委託人。」
「這官司你並沒有勝算。」
「沒錯,但是我未必會完敗。」曹雲道:「我能打出亮點,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在網絡煽風點火,我就算完成了一半的工作。我接委託時候就沒打算拿這兩百萬的委託金,我開價兩百萬就想看看大島愛的父母願意不願意為了大島愛傾家蕩產。他們願意,那我就接。」
孫雪衣:「很久沒人敢在我面前這麼咄咄逼人。」
曹雲道:「我相信商界沒人敢,但是法律界很多人都敢。商界以錢為準,你錢多,你的力量就大。法律界有個武器叫法律。」
孫雪衣看了曹雲一會:「我一直有留意你的消息,你可以說是這幾個月東唐的小名人。」
「受寵若驚。」曹雲道:「真心話,能得到你的賞識,我很開心和高興。」
孫雪衣單指撐住右額頭閉目:「你知道這筆生意價值多少錢嗎?」
「不清楚。」但是你這麼問,就代表你居心叵測。
孫雪衣道:「給我48小時的考慮時間可以嗎?」
曹雲委婉道:「孫總,你在業內辦事是出名的殺戮果斷,鐵血無情,你看能不能現在就給我一個答覆,順便下午去一趟西鎮?」
孫雪衣:「我真不應該見你。」
曹雲道:「正常情況下,如果你不見我,我上午就會去法院提交起訴書。」
「不正常情況下呢?」
曹雲道:「比如昨晚我通宵,我肯定會昏睡上一天。孫總,48小時沒有什麼意義吧?」
「沒有意義,我就想看看你的反應。」孫雪衣道:「既然把話說開了,我說下我的底線。我可以在下午派助理和律師去看望上島愛,並且給她一筆錢,但是我不會想辦法撤銷其口供。商業間諜罪並不重,她可以開個價格出來。錢不是問題,這鍋她必須背。」
商業間諜罪叫侵犯商業秘密罪,定罪非常輕。(高岩)在沒有對國家造成損失情況下,七年以下。對他人造成重大損失的,三年以下。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三到七年。就本案來說,孫雪衣這邊很難拿出確鑿數字來證明自己有多大損失,基本屬於最低檔刑罰。三年以下屬於目田刑,量刑由法官來定,如果大島愛願意認罪,態度好,說明自己被金錢收買,加之孫雪衣承認自己可能忘記關保險柜,有可能就是一個社區服務一百個小時,再了不起也就三個月。
對曹雲來說,這沒有意義,沒有完成委託,他就沒錢拿。曹雲雖不喜歡大島愛母親的跪族,但是就從律師本身職業道德出發,曹雲沒有再堅持。再堅持曹雲也拿不到兩百萬,孫雪衣已經說明底線。對於這個底線曹雲沒有懷疑。
曹雲道:「謝謝。」
「謝謝?你似乎沒完成僱主的委託。」孫雪衣道:「我缺一個私人法律助理,我需要很聰明的年輕人,你有興趣嗎?」
曹雲抱歉道:「我更喜歡目田上班。」
孫雪衣道:「你讓我很不高興,而且還妨礙到我的利益。如果不是我喜歡你,我不會退讓這一步的。」
曹雲知道這個喜歡不是那個喜歡,感激道:「受寵若驚。」
孫雪衣道:「我也有些好奇,你剛才的義正言辭是吹牛還是真心話吧。」
如果曹雲不接受孫雪衣的底線談判,那代表曹云為了委託人利益的職業律師精神完全是在扯淡。
曹雲接受了,孫雪衣內心也舒服了一些。曹雲道:「希望孫總能繼續看見我的優點,我也希望能抱抱孫總的大腿。」
孫雪衣笑了會,問:「你就不好奇,為什麼我需要一些時間?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孫家內部真的有問題嗎?」
曹雲道:「孫總,天下的問題無數,你說的三個問題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即使要好奇,我也應該先好奇孫總是不是內心對我有男女的好感,所以才會放我一馬。」問題解決了,謙虛沒壞處,給人台階,等於給自己台階。
曹雲沒想到孫雪衣會思考了一會再回答:「有一些好感,你是為數不多讓我眼睛一亮的男生。但還達不到男女的好感。如果你願意在我身邊上班,也許我能看見你更多的亮點。」
「可惜沒有這個命。」曹雲坐比較矮的沙發會解開西裝最底下的扣子,這不是裝,這是現代喝茶。古代送客,請喝茶就是送客,現代喝茶,扣上最底下的扣子表示自己要結束對話。
在這小細節的配合下,孫雪衣和曹雲同時站起來,孫雪衣和曹雲握手:「我的律師會和你聯繫下午的事。」
曹雲道:「謝謝孫總。」
放開手,曹雲道:「打擾孫總,那我就先告辭了。」
孫雪衣點頭,送到辦公室門邊,拉開門後,其私人助理看了眼孫雪衣,代孫雪衣送曹雲進入電梯。
這些都屬於細節,細節處理的好,會讓在和客戶溝通的時候讓對方感受到流暢感的社交環境。處理不好很多情況下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孫雪衣倒是很欣賞曹雲現代喝茶的小習慣。
……
回到律師所,一名三十多歲的婦女在等待曹雲,據說已經等了一個多小時。曹雲現在很想睡一覺,休息一下,但是既然被堵上了,只能接待。心中暗道:這樣不行,律師所還是要走諸如令狐律師所那樣精緻路線。
「我和我老公在五年前結婚,現在他在外面有人,他自己也承認這件事,希望我能主動離婚。」
曹雲道:「就我的意見看,我建議你離婚。」
「曹律師,是這樣的,我和我老公簽署有婚前協議,誰做了那種事,那就要淨身出戶。既然他已經變成這樣,我也不想和他過了。但是我不會就這麼離婚。」
曹雲道:「如果有婚前協議的話,只要抓住他一次就夠了。」
婦女道:「曹律師,這就是問題的重點,他非常小心,根本抓不到證據。我請了兩家私家偵探所抓尖,三個月過去了,一點消息都沒有。」
曹雲笑問:「就女士你的情況來說,好像還不到諮詢律師的時候吧?」
婦女道:「曹律師還記得上次幫一名孩子擺脫被欺凌的事嗎?」
「哦,記得。」
婦女道:「我就想聽聽類似的建議……曹律師你放心,錢不是問題。我這人做事很有原則。」
曹雲問:「你是不是經常出差在外?」
婦女苦笑:「曹律師,這招我用過了,我故意出差半個月,私家偵探愣是找不到證據。對了,我老公以前是搜查一課警備隊的成員,擺脫私家偵探如同玩一樣的。」
曹雲尋思一會:「辦法倒是有個辦法,不一定有用。」
「曹律師請說。」
「你找個藉口發個瘋,然後把離婚協議書籤了。」
「啊?」
「注意,簽署離婚協議書之後,你們還是夫妻,但是很多人以為簽署離婚協議書後就等同離婚。我不清楚你老公對離婚的法律知識知道多少。既然你們態度已經這麼明確,不妨用一用。」曹雲道:「你在外地出差,沒辦法馬上辦離婚證,如果你老公麻痹大意,在拿到離婚協議書之後放鬆自己,那……」
婦女恍然點頭:「謝謝曹律師,我明白了。」
曹雲微笑點點頭,婦女告辭離開。
曹雲收了笑容,累!
婚姻戰爭是律師很喜歡的一個法律領域,夫妻本是同林鳥,能走到離婚,各有滿肚子的委屈。財產爭奪是婚姻戰爭的焦點,法律問題也層出不窮。這是一塊很肥的業務,如果能打出名聲,就目前的離婚率,離婚官司,離婚涉及的金額,律師所可以躺着收錢。關鍵是需要一位專業的婚姻法律領域的專家。
曹雲會出一些歪點子,但是歪點子是拿不到枱面上,上不了法庭。他本人對涉及婚姻的法律並不算了解。要知道涉及婚姻的法律並不是只有婚姻法,相反,實施的法律有小半數以上和婚姻有關。比如說勞動合同,配偶的情況有時候也影響合同的情況,保險更是如此。這些婚姻法之外的婚姻邊角料法律是非常多的,平時看影響不大,但是有時候卻能決定勝負。
某男和妻子感情不和,面臨離婚。某男向外借債三百萬,其中三十多萬進入銀行償還房子貸款,並且添置了十多萬元的家具。妻子沒有被男人這手段說服,離婚。離婚之後,男人還一百五十萬債務,表示另外一百五十萬是自己前妻債務。債主將男人和其前妻作為被告一起告上法庭。法庭上男子證明了三百萬借款很多用於家庭,剩餘部分在男子戶頭,離婚協議書上,雙方表示放棄分割對方戶頭的錢。妻子在法庭表示,自己並不知道男子戶頭有那麼多錢,也不知道他借錢,以為他將自己全部積蓄用於家用,緩解家庭壓力。
法庭認為,妻子無法拿出有效證據證明其不知情,並且離婚協議書妻子放棄分割對方戶頭,可作為旁證證明妻子知道丈夫戶頭有多少錢,妻子分割到的房子產權中包含有丈夫借錢償提前還貸的部分資產,也參與了對十多萬元家具的分割。最終判決:妻子必須承擔一百五十萬的債務。
這案子,如果妻子有雇一名律師處理此事,是絕對不會被坑的。或者就是丈夫知道妻子性格,所以才坑她。能給出這麼精細意見的多是律師。
這類夫妻之間的經濟糾紛是非常多的,一旦離婚夫妻多年的矛盾就會完全爆發出來,但是這還算簡單的。複雜的還要帶上孩子。據路邊社報道,父親申請進行dna鑑定的有25%為非親生。如果不是丈夫的孩子,妻子要賠償撫養費,教育費等等。但沒那麼簡單,就在蝦身邊有個經典事件。
某女和某男結婚,生一女,兩年後,某女再生一女,並且無法再生育。數月後,男方帶大女兒做dna,鑑定為非親生,於是男方將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並且申請離婚。這故事到這裏只是個社會新聞,實際上卻是個道德新聞,某女通過相親嫁過來時已經有身孕,想打掉,男方考慮醫生提出的打掉後再懷孕難的問題,同意生下孩子算做自己孩子。男方早就知道大女兒不是自己孩子,當某女再生一女,男方求子若渴,男方父親更是重男輕女到極限,於是乎就有做鑑定等事件。女方苦於沒有證據,不僅最終賠償十多萬,並且帶了兩個孩子淨身出戶。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男方找了個年輕姑娘,年輕姑娘非常不賢惠,讓老人想念原本賢惠的媳婦,還想念親生的二孫女。
好吧,上面是正能量版本。事實是,沒有工作的女方因為帶了兩個拖油瓶只能住在娘家,並且和弟媳婦產生矛盾,某年春節前喝農藥自殺未果,目前一拖二,生活極其艱難,對每月男方給的幾百元撫養費極為重視。男方娶了一位二十多歲的家境還不錯的幼兒園教師。生了龍鳳胎,爺爺奶奶一人抱一個,沒事就上街炫耀。去年剛添置了一輛x5,今年全家去東南亞旅遊,日子其樂融融。
……
「婚姻律師?」高山杏問。
曹雲點頭:「誰都可能離婚,平民走卒會離婚,豪富也會離婚,分割百億美元財產的新聞屢見不鮮。這塊市場搞的好,上下通吃。加之我們是律師所,有條件補充其他的法律意見……」
高山杏打住曹雲繼續朝下說,問:「去哪找?」這才是問題關鍵。
曹雲拿手機,點開一個新聞網頁,然後拉到最後交給高山杏,高山杏接過去看,一位叫王紫的律師,因為製造偽證,收買證人被律師行業除名,並且入獄兩年。
曹雲道:「我剛才接了一個離婚諮詢,想到這問題。見你這名老闆一直沉迷案子,而不是律師所的經營,我就聯繫令狐蘭,看有沒有合適的人員推薦。她發給我這條新聞,並且告訴我王紫曾經是她的法律助理,專精婚姻和女權。自己去開律師所後被南宮騰飛誣陷,不僅打輸了官司,還丟了律師執照,甚至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