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第1235章 牛腿稅

    雪域高原。

    邏些城,吐蕃贊普新遷的都城。

    無數奴隸正在工匠的指揮下,賣力的營建一座新的宮城。

    「請贊普為神殿賜名!」負責修建這座宮殿的貴族是年輕的噶爾東贊,雖然他很年輕,卻忠心耿耿,上次護衛賽瑪噶公主入秦,表現出色。尤其是在洛陽城中,率領吐蕃勇士挫敗了象雄王李迷夏的惡毒陰謀,守衛了公主。

    回國之後,囊日論贊便特破格提升了東贊的官職,讓他成為萬戶。做為萬戶,不僅是為贊普管理子民,負責軍事民政,同樣自己也能有很大的收益,這是莫大的賞賜。

    而從洛陽歸來的噶爾東贊也提請遷都到邏些,這裏河谷更大,能夠容納更多的臣民百姓,可以種植更多的莊稼。

    囊日論贊同意了,力排眾議,從舊都遷來此處。

    同時他在與東贊日夜同榻而眠的交談中,也了解了許多東方那個帝國的強大和先進,於是下定決心,要改革吐蕃制度。

    之前囊日論贊雖設立了五茹,並置六十一東岱,將許多效忠於他的將士和許多臣服的藩國官員將領,授為萬戶、千戶等職,讓他們一躍成為新貴族,對自己更加效忠。同時在保留舊貴族領地的同時,他還特別劃分了十八個大貴族采邑,並不隸屬於五茹,這十八個大貴族采邑,也都是給舊大貴族們留的。

    囊日論贊要出兵象雄,報他攻擊謀殺公主之仇,他還要擴軍,可這些也都需要錢。

    過去的吐蕃,是部落聯盟,沒有什麼真正的稅賦制度。

    現在東贊受他之託,效仿中原大秦,為吐蕃也擬了許多新的稅賦改革。

    首先第一條,就是所有可耕種之土地,全都名義上收歸贊普所有,做為王田。然後再授給吐蕃國民,但耕種王田每年都要繳納田賦,十稅一。而且一旦田地因耕種者絕戶或無力耕種,則要收回,再授他其它人耕種,以免荒蕪浪費。

    這是仿中原的均田制,但稅率要高的多。

    同時東贊還提出,農產品交易,還要再徵收十稅一。

    此外,牧民也同樣要供養王室,至於牧人的稅,則定為牛腿稅,實則稅率是四之一。養一頭牛,就得納這頭牛價值四之一的稅,養羊、馬等也是同樣。另外,牧民以賣出牲畜,同樣要繳交易稅。

    除了農牧們要交稅外,東贊還提出要積極開拓商路,修建從中原經吐蕃到天竺去的商路,跟象雄爭搶商路,鼓勵沿途的山民搬遷到河谷地帶修建城鎮集市,加強商業貿易。吐蕃也設關立卡,徵收關稅、工商稅和貿易稅,對這些外來商和本地商,都稅以黃金,名為黃金稅。

    甚至吐蕃王室還要效仿中原大秦,也建立官方的貿易商隊,加強與大秦的貿易,利用靠近大秦的地理優勢,爭取做一個轉口貿易商,從中賺錢。

    除了這些稅賦外,還要向臣服吐蕃的藩屬,徵收貢賦,給他們明確定下貢賦數額。

    當然,要完成這些,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清量田地,清點人口戶數,進行普查登記,歸冊入籍,統一管理。

    東贊建議囊日論贊,學習大秦,在中央和地方設立一個完整的軍政官職體系,囊日論贊從諫如流,讓東贊草擬制度。

    東贊提出仿秦國的政事堂和翰林院的宰輔執政,設大相和內相系統,大相又稱大論,再設一副論,負責中樞事務。而內相系統,負責內政事務,設內大相和副相統領。


    此外,又仿秦國的御史台,設立整事大臣,下設整事大相和副整事,他們主要負責監察和司法。

    而這三大系統的六位大相副相,合稱為六大尚論,統領吐蕃國政,協助贊普治理吐蕃。

    在這六大尚論之下,則按類型設立七種官職,域本,也為地方官,以法規治理本地區政務。

    瑪本,軍官,受命領兵克敵制勝。

    齊馬,司馬官,為尊者引路,具有良好的馴馬技術。

    岸本,度支官,掌管糧食和金銀財物支納。

    楚本,專門管理氂牛、犏牛及安營賒賬之事。

    昌本,主要管理刑事審判職責。

    司本,地方基層或部落首領,管理部落事務。

    六論七職,再加上五茹六十一東岱體系,則吐蕃國就能從原來的部落聯盟,轉型成為如秦國一樣的君主制王國。

    並對所有官員頒給告身,告身以金銀銅鐵等六種材料區分,六級告身再分為大小等,共十二等級。

    相應等級告身對應相應的官職,嚴格區分。

    不過按傳統,吐蕃朝廷的這些官員,都將是由貴族擔任。而六大尚論,無疑更只能由高級貴族擔任,為了能夠維護贊普的權威,東贊還提出了狠辣的一條。

    就是讓六大尚論與贊普共命,一旦贊普死亡,不論是正常死亡還是被謀殺等,共命的六大尚論,都得自殺殉葬。

    平時,吐蕃與貴族官員們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讓貴族官員們向贊普宣誓效忠。

    「東贊,我們還需要一部法典,你效仿秦人,從中挑選一些適合我們的律法,然後結合我們的傳統,制定一部吐蕃法典。還有,從今以後,象雄就是我們的死敵,吐蕃必滅象雄。我宣佈,從今日起,吐蕃將棄用象雄文,改用漢字。」

    噶爾東贊贊普信任,自然是幹勁十足。

    於是日夜研究從大秦偷偷帶回來的書籍,最後擬定一百二十條律法,呈給囊日論贊過目後,認為還是太複雜了,於是讓他改為二十條。

    並讓他以佛法十善的一部份名拿出做律法名字,比如止惡、進善等,但具體條文則還是很嚴苛,比如盜一罰九,如月還債。再比如,不與貴族爭鬥,鬥爭看罰金。

    這二十條律法雖少,但卻也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謀殺、比如債務、比如盜竊、比如欺謊,比如觸犯貴族、姦淫等等。

    遷都邏些,正表明囊日論贊要全面改革吐蕃,使之真正成為高原之王國。

    遷都後第一件事,囊日論贊便下令修建新神殿,公開的說法,是贊普思念嫁去中原的公主,於是修此神殿。

    「殿名,就叫布達拉宮。」



第1235章 牛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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