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小保姆金三順只是自己在韓國那邊的保姆,但作為東道主,宋志超還是要一盡地主之誼,邀請金三順到香港各處轉轉。
第一,為了表示自己這個主人家有風度有禮貌;第二,也算是表彰金三順在代理會長位子上的兢兢業業。
作為韓國人,金三順對香港這種國際性大都市嚮往已久,跟很多韓國年輕人一樣,早已被電視和電影中的香港洗腦。
因此,第一時間金三順就去了香港的「金光大道」,看了李小龍故居,還有李小龍雕像,然後又跑到金鐘廣場,瘋狂大採購,再接着跑到灣仔碼頭,去戲水踏浪。
一連三天,金三順在香港玩得不亦樂乎。
凡是香港有名的地方,她幾乎全都跑遍。
當然,因為宋志超工作太忙,金三順的這些活動都是宋志超安排金九和牛雄等人陪同。
金三順對此也稍有抱怨,覺得會長大人表面看起來很熱情,實際上卻很冷淡,都不陪自己,搞兩個大猩猩跟着自己,實在沒勁兒。
當宋志超從金九和牛雄嘴裏聽到金三順的這些「小抱怨」之後,不禁莞爾。
想一想也是,自己好歹也是主人家,何況那金三順大老遠從韓國忽悠一大幫明星來幫自己,沒功勞也有苦勞,這都三天了,如果再不露面,於情於理也說不過去。
於是,當天晚上宋志超就親自出馬,邀請小保姆金三順吃了西餐,然後又帶着金三順去了香港最有名的休閒勝地「蘭桂坊」飲咖啡。
……
蘭桂坊,咖啡廳內——
金三順姿態優雅地端坐在宋志超對面,縴手豆蔻,十分淑女地用手指勾着咖啡杯,送至櫻唇,輕輕抿了一口。
周圍,一些男士忍不住側目,心說,這才是淑女啊,這才是名媛啊,也不知道是香港哪家大小姐。
倘若不是宋志超坐在金三順身邊,恐怕會有很多自認多情的男子上前主動勾搭金三順。
金三順裝模作樣地保持着矜持,對周圍男士熾烈的目光視若無睹,心裏卻在說,「你們可不要喜歡我哦!我可是會長大人的人!我的心也是會長大人的!未來連人也是會長大人的!」
金三順瞥了那些人一眼,又想:「你們這些丑青蛙,癩蛤蟆,怎麼能和我親愛的會長大人比?你們也不照照鏡子看自己是什麼樣!你們能有會長大人帥嗎?能比他有才嗎?能比他有錢嗎?!像我風華絕代金三順,又怎麼會把你們看在眼裏?」
心裏面高度鄙視完這幫「醜小鴨癩蛤蟆」之後,金三順回頭又雙手托着下巴,眼睛冒着小星星,一臉崇拜地望着宋志超。
宋志超正在飲咖啡,見金三順如此模樣,就忍不住皺眉道:「你看我做什麼?難道這咖啡不好喝?」
「不是!」金三順托着香腮嘻嘻一笑,「只要是會長大人您請的咖啡,就都是全世界最美味的咖啡!」
宋志超也笑了,正要夸金三順小嘴巴越來越甜,這時候他突然表情怔了一下,目光直直地看着咖啡廳門口處。
金三順也是個鬼機靈,見此也就忙朝宋志超望着的地方看去。
只見一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正張大嘴巴,瞪大眼睛,像被點穴一樣,站在門口,望着宋志超。
可想而知,女孩一定是進門的時候突然看見宋志超,宋志超也看見她,然後她就直接傻在門口。
金三順是什麼人?
她可是守護會長大人,免得會長大人被狐狸精勾走的「好戰分子」,一看女孩的樣貌身材,還有水靈靈模樣,她就有一種極其強烈的威脅。
沒辦法,門口那妞與她比起來長得毫不遜色,也算是天生麗質自難棄的檔次;再看對方那雙會說話的大眼睛,也屬於那種懂得勾引男人的貨色。
金三順警惕起來,心說,「會長大人可真是搶手!那個杜春梅還沒搞定,又冒出來這麼一個丫頭,看起來我金三順的潛在敵人實在太多。」
金三順心裏尋思着,眼珠子骨碌亂轉。
這時候,宋志超朝那個美女勾了勾手指。
女孩子就噘着嘴,猶猶豫豫地朝這邊走來。
金三順杏眼一瞪,櫻唇一咬,可以肯定了,會長大人和這個丫頭一定有一腿!
要不然這丫頭怎麼會這麼聽話,會長易購手指頭,她就蹭了過來?!
不行,必須要阻止!
必須要擊敗她!
要踏上千萬隻腳,讓這小丫頭永世不得翻身!
金三順腦海中胡思亂想。
那女孩業已來到宋志超面前,然後撅着小嘴巴,嚅嚅地叫了聲:「哥!」
「呃——?!」金三順眼睛燈泡般刷地一亮:「哥?難道說她就是會長大人的那個妹妹?」
三順內心百感交集,五味雜陳,又是激動又是心虛,還有點小確幸——幸虧還沒罵出來,幸虧還沒對她踏上千萬隻腳!
菩薩保佑!
這搞不好,可是自己未來的小姑子!
金三順在這邊祈禱,宋志超可就很生氣了,盯着妹妹宋雨晴說道:「你很好啊!」
宋雨晴在家裏最怕的人就是大哥宋志超,父親和母親都不怎麼管她。
剛來香港的時候,老兩口還指望女兒能夠跟杜春梅一樣努力學習,考個什麼律師醫生,再不濟教師也可以。
奈何宋雨晴真不是讀書的料,尤其來到資本主義香港以後,耳濡目染都是年輕人最喜歡的吃喝玩樂,她就更沒心思學習了。
本來,宋雨晴也是有理想的,她的理想就是做一個大明星,像香港明星趙雅芝一樣,拍攝《上海灘》,像翁美玲一樣,拍攝《射鵰英雄傳》。
那些電視劇可都是她最喜歡看的。
因此,宋雨晴就央求大哥宋志超,同意她報考了香港藝校,在學校學習唱歌跳舞,夢想着有朝一日也能變成大明星。
如今一晃過去兩年多,宋雨晴的明星夢沒做成,卻越發變得生活奢靡,最喜歡參加派對舞會之類,有時候整夜不回家,讓宋海明老兩口擔心的要死。
宋志超回到香港之後,本來就工作繁忙,又要籌備着與康氏開戰,就更沒時間管教這個小妹。
尤其這兩天,這丫頭也不知道跑哪兒去了,電話也不接,搞得宋志超差點派人把她抓回來。
沒想到今晚卻在這裏遇到,看她穿着打扮的樣子,八九又沒有好事兒。
「你不回家,在這裏做什麼?」宋志超冷聲問宋雨晴道。
宋雨晴撇撇嘴,看一眼金三順,還以為這是老哥新交的女朋友,對於老哥的花邊緋聞她可是知道多多。
「沒幹什麼!」宋雨晴眼一翻,說道。
「什麼叫沒幹什麼?你看看你這樣子,像做什麼的?」
「我這打扮哪裏不好了?」宋雨晴上下看一眼自己的穿着,「我覺得挺時髦的,都是今年國際上最流行的服飾款式!」
「你——」宋志超一向言辭鋒利,唯有對這個妹妹沒辦法。
金三順覺得有必要出馬了,當即笑眯眯地對宋雨晴說:「其實呢,會長大人這樣說你,也是為了你好!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一個人在外面,多危險啊!」
宋雨晴聞言,直接瞪着金三順懟道:「你又是誰?你有什麼資格說我?」一臉不屑。
金三順:「我……」
眼珠子骨碌亂轉,尋思着該說自己是「保姆」,還是「代會長」?
宋志超:「她是你三順姐!韓國來的!」
金三順:「……?!」
哇嗚,哇嗚!
差點熱淚盈眶!
會長大人說什麼?
他說我是「三順姐」?
我金三順何德何能竟然能做會長大人親妹妹的姐姐?!
霎時間,金三順挺起自己驕傲的小胸脯用一種清脆而不乏力度的聲音對宋雨晴說道:「我叫金三順,是韓國宋氏集團的代會長,也是你哥哥忠實的小保姆!你可以叫我金三順,也可以叫我三順,當然,更可以叫我三順姐!」
宋雨晴:「……?!」
被金三順這一連串的稱呼搞得蒙圈。
一直以來她都不怎麼關心大哥宋志超的「情史」,因為宋志超的女朋友走馬換燈般根本就關心不過來。
可是眼前這位,看起來不是什麼容易對付的角色。
就在宋雨晴心中盤算着要怎麼對付這個金三順時,就聽前面有人朝她叫喊道:「宋雨晴!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好久!」
宋志超等人聞聲扭頭看去,只見一個打扮得很是另類的爆炸頭女孩,眼圈烏黑,嘴唇血紅,正蹦跳着使勁兒朝宋雨晴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