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陽光灑遍這座小島上的任何一處,樹枝搖晃,這時候,天空中,突然竄出一隻煙花,煙花爆裂開來,在這小島上空,留下一串字,『一支穿雲箭,千軍萬馬來相見』
吳用正奇怪是誰這麼無聊,大鬍子卻已經站起身,皺着眉頭的抓起身邊紫色妖艷的閻魔刀,「是急救信號!有情況!」
急救信號只有在危險的時候才會提示發出,很明顯的,如今在這個島上,眾人遇到了未知的生命危險,大鬍子並沒有離開吳用等人,因為他知道他的隊友會第一時間趕向那裏。
樹林深處換來自己小夥伴們的呼喊聲,嘈雜聲寂滅後,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那些人,才狼狽的彎着腰提着刀走出來。
大鬍子目光驚疑,飛快跑過去,大嗓門問道,「怎麼了!」「這個島上有狼人,我們遇到了襲擊,死了一半的人!」大傢伙氣喘吁吁的癱坐在地上,有些人身上的衣服破爛不堪,甚至還留下了血紅的抓痕。
吳用讓林茵茵抱緊李清歌,然後才走出來,墨鏡後的一雙眼睛充滿了奇怪,「狼人在這個島上做什麼?」
「上一次我們在溫泉店就遇到了狼人,看樣子,它們也想找黑水?」大鬍子腦袋似乎轉的很快,仿佛這個理由早已經藏在了肚子裏一般,吳用一愣,隨即恍然點頭,「也許是吧,真抱歉拖累了你們。」
「什麼話!我們不怕死!也不怕狼人!等我們吃飽了喝足了,再進去殺光他們!」躺在沙灘上一個胳膊被抓破了的爺們扯着嗓子不服氣的喊着,這般魄力,立刻得到了眾人的響應。
眾人呼喊聲震天,仿佛真的能憑氣勢殺掉這島上的所有狼人似的。
一波還未平息一波又來襲擊,吳用只是想討盆黑水泡泡澡而已,為什麼總是這麼令人為難呢?得知這島上還有其他的生物,所以在這個出現月亮的夜晚,沒有人會傻得再衝進去的。
今晚的月亮不算圓,但是卻散發着明亮的月光,狼人在這月光下,是會變得更強的。吳用和林茵茵、李清歌躲在船上的房間裏,船上,有人躺在椅子上警戒着,船外沙灘上,更是有一幫人坐在火堆前,提着刀繃着神經,擔任着護衛。
李清歌的病已經好了,恢復了精神的她心態也好了不少,最起碼,不再像以前那麼陰沉寡言了,笑嘻嘻的坐在林茵茵大腿上,她正低頭把玩着那塊白亮的貝殼。
李清歌透過窗戶看沙灘上的人緊張的連一句話一個動作都不敢有,不禁有感而發,「總是異族相殘,不知道什麼時候,這種戰爭才能結束呢。」
「戰爭永遠不會停止的。」吳用無奈的笑了笑,摟着老婆的腰摸摸孩子的腦袋,嘆了一口氣道,「有心,就有思想,有思想,就有不肯滿足的欲望,現在異類相殘,為的是各自的活路,當有一天當真有一方勝利霸佔了全球,就會變成同類相殘了,因為他們還要為了活得欲望而戰。」
「這麼長時間不見,你成熟了很多呢。」林茵茵柔柔的目光瞥着吳用,充滿笑意,本以為再也見不到他了,沒想到命運從未將兩個人之間的紅線斷開,有他的地方,自然有她。
「嗯,這麼長時間不見,你的也成熟了很多呢。」吳用猥瑣的目光笑着,趁李清歌不注意摸了下林茵茵那柔軟的胸脯,林茵茵立刻拍掉吳用的賊手瞪了她一眼,從未結婚生育,但是她已經有一個慈母的氣質了呢。
呼!一陣風聲刮過,風並不強烈,卻將沙灘上哪處燃燒着正旺的火把給吹滅了,明亮的月色下,夜色一片漆黑,伸手不見五指。
「手電筒!」異變發生,眾人的神經都被緊緊繃住,隨着沙灘上的人的呼喊,船上的人手忙腳亂的打開手電筒朝沙灘上照去,那二十多個人,已經又躺下一半了。
剩下的人握着刀奮力的在那狼人的獠牙下抗爭着,看着沙灘上那十隻指頭都數不過來的狼人,那些人怎麼可能活得下來?
吳用心急的一瞪眼,然後奪門而出,「待在這裏。」林茵茵抱進懷裏緊張着的李清歌,母女兩個人蜷縮在黑暗之中。
船上的人打着手電筒握着刀沖向了沙灘上救助同伴展開廝殺,大鬍子卻緊緊握着手中削鐵如泥的紫色閻魔刀,遲遲不肯下去。
當吳用出現在他面前質問的時候,大鬍子瞪着眼,咽了口唾沫道,「我不能下去!必須有人照看着船!」
「好,那可否借刀一用!」「給!」紫色的刀鞘在空中滑過一道美麗的痕跡,吳用握住刀柄縱身一躍,已經從船上跳到了沙灘上,拔刀而出,一刀斬你個桃花開,只不過這桃花,是絢麗的紫色。
有了吳用勇猛的相助,眾人勉強在這一輪中活下來了,狼人的腦袋在空中飛舞撒了一地,吳用越殺,卻越疑惑,這些人當真是為了黑水而來?為什麼,總感覺是蓄意已久的衝着自己等人來的?
狼狽跌倒的眾人面前,憑藉吳用一個人死撐,憑藉着他手中那把紫色桃花般的閻魔刀,將這黑夜偷襲的狼人打跑了。
「看到沒有,李先生真是英勇無敵呢!」「沒錯,瞧剛才,閻魔刀在他手中用的比泉一郎先生還要厲害許多呢!」
吳用本想奮勇直殺,只可惜追了一小段路,那些落跑的狼人就已經消失了蹤影,為了不暴露自己,吳用並未動用英靈的速度,不然,早就將這些落荒而逃的狼人殺個乾淨了!
握着手中的閻魔刀踩着柔軟的細沙回到海邊沙灘上,眾人再次看向他的眼神,不再是欽佩,而是悲傷和同情了。
被這麼多雙悲傷的眼睛注視着,吳用眼皮一跳,頓感不妙,「怎麼了?」船上,大鬍子站在甲板上,面色悲痛的喊道,「李先生,快來看看你的老婆孩子!」
吳用差點昏倒在地,一個踉蹌,腳趾用力的踩在地上,然後飛快的爬上了船,喘着粗氣闖進房間裏,還未看到人,就已經聽到了一陣哭聲。
林茵茵聲音悲痛坐倒在地,懷裏抱着的,是已經閉着眼睛沒有了呼吸的李清歌,小丫頭那細嫩的脖子上有一個深深的痕跡,那是被掐死的!
吳用站立在地,泛着怒氣的眸子又掃向林茵茵,她那吹彈可破的胳膊上也有流着血的爪痕,甚至連臉上額頭,都留下了一道口子。
「抱歉,我果然還是不應該下船的,我看狼人都跑了,於是就下去救助我的兄弟,沒想到剛下去,就聽到了林茵茵小姐的尖叫,等我跑上來,就已經……」大鬍子蒼白着臉色哆嗦着嘴唇在道歉。
吳用卻只是面色平靜的揮揮手,「沒關係,大鬍子你先去幫自己人吧,我留在這裏。」「都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大鬍子喃喃自語,仿佛真的很痛苦自責一樣,衝出房間,大鬍子已經滿臉怒氣的抓着自己的手機,跑向了甲板。
吳用來了,林茵茵哭泣的聲音才小聲了不少,悲痛的眸子裏泛着悲傷的淚水,她咬着紅唇,抱着李清歌還殘有餘溫的身體,哽咽道,「我聽到腳步聲,還以為你回來了,沒想到那個猙獰的狼人一衝進來,就把我甩到了一邊,然後把李清歌提在空中雙手掐着她的脖子,我站起來了,想要反抗救她,可是我沒能救成!」
林茵茵懊惱的倒在吳用的懷裏里哭着,因為用力過大,胳膊上和額頭上的傷口,再次滲出一層血液,吳用雖然面無表情,但是眸子裏早已經是冰天雪地般的凌厲,「沒關係,沒關係的。」
鼻子酸酸的,吳用抱着僅剩下的自己的唯一的一個親人,雙手用力抓着林茵茵的胳膊,道,「我們還能讓她復活的。」
能讓死人復活,那只能依靠惡魔的血液或者天神的神力,只不過,復活死人也是有講究的,在剛剛逝去的僅有時間內,才是有用的。
吳用不知道李清歌已經死了多長時間了,但是,還是要試一試的,妖艷紅色的血珠從吳用手掌中滴下,落進了李清歌那粉紅冰冷的嘴唇中,盪起一道紅色漣漪。
剛剛寧息的戰場此刻只有人在神情沉默的收拾着小夥伴們的屍體,此次來島上,損失慘重啊,不是獵人組織的成員水平有限,而是在英靈和狼人的獠牙下活得時間長了,就開始驕傲自滿目中無人了,這一場戰役,完完全全是小覷了對方。
如彎刀的半月下,借着並不明亮的月光,大鬍子心不在焉的蹲在海里,將那紫色美麗的刀鋒插入水中,用一塊抹布輕輕擦拭着,不管這把刀殺了多少妖魔鬼怪,它始終是這麼光彩奪目,明亮動人。
武士刀,是需要定期保養抹油擦拭得,只不過對於閻魔刀來說,哪怕是含鹽的海水,對於它來說,都是一種保養方式,因為它無所畏懼無所顧忌。
刀鋒若浸泡在海水中,只會更快的生鏽,可是閻魔刀是永遠不會生鏽的,它在傳承下來的百年之中,刀鋒依然如同往日的鋒利、艷麗。
嘩!腳步聲在海水裏踢起一個浪花,大鬍子聽到聲音回頭一看,目光又黯然了不少,「對於你孩子的事情,我真是抱歉。」
「沒關係,她沒死。」吳用面色平靜的踩在水底,直覺和眼神告訴自己,大鬍子自從來到這個島上之後就心事重重,他到底有什麼為難的呢?
「唉,你要接受現實,你女兒非常可愛,換成是我,我也絕不會想讓她離開我身邊的。」大鬍子只以為吳用是傷心過頭開始說胡話了,因為李清歌的屍體是他親眼看到的,小孩子怎麼可能在狼人的攻擊下還能存活?
「你忘了我是什麼怪物了麼?」吳用自嘲的笑了笑,眼神之中露出一絲輕鬆和欣慰,幸好,李清歌活過來了。
大鬍子將紫色彎彎的刀鋒插入紫色的刀鞘里,回過頭來,卻也放心的鬆了一口氣,眼睛明亮的問道,「你是一個擁有治癒能力的英靈?」
「並不完全是,事實上,我只算是一半的英靈。李清歌現在只是睡着了明天就會睜眼醒來。」吳用十分開心的露出一個微笑,大鬍子卻又心痛的皺了皺眉,「這樣一來,你的女兒是不是算是成為了英靈?」「很難定義,總之,她已經不是普通人了。」
兩個人之間的愛情,着實讓大鬍子羨慕啊,這是一種永不捨棄的牽絆,讓兩個人即使越走越遠,心卻永遠貼緊在一起。
「對於我的女兒來說,自然也是這個道理,只要她活着,還能叫我一聲爸爸,我還能抱着她溫暖的身子,那麼,她變成英靈又如何?」吳用的目光里是滿滿的愛,「雖然我確實沒有爭取過李清歌的意見。」
「你女兒的想法自然是跟你一樣的。」大鬍子握着手裏紫色的刀鞘,腳步在水底里慢慢劃着過來,感嘆一聲,大鬍子的大嚴禁盯着這個奇幻的男人,道,「因為我知道,你的女兒,是朝思暮想的還能再看到她溫柔又霸氣的父親,那麼,即使變成英靈,又如何?」
吳用開心的笑了,大鬍子的誇獎讚美他都不客氣的收下了,「謝謝。」「你真是一個奇妙的人呢,如果你是一個人類,那就更好了。」「你現在還對英靈有種族歧視麼?」「當然,英靈里八成都是壞的,你們一家三口是為數不多的那兩成罷了!」「唉,你這種想法不對。」
兩個人從水裏回到沙灘上,夥伴們的屍體已經被搬遠了在燒火火花,坐在浪花口上的黃沙上,大鬍子從口袋裏提出一小鐵盒,這種長長扁扁的鐵盒裏,多半都是用來裝酒的而不是裝水的。
「喝酒麼?這是我們日本有名的清酒。」大鬍子懷裏的清酒,從來都是為自己準備的,這麼多年來,他帶着一群小夥伴走南闖北,如今,吳用是第二個可以喝他酒的人,哪怕是那死去的兄弟,都從未能有幸喝過一口。
純純的口感中帶着一絲甘甜,灌進胃裏,都覺得暖暖的,吳用讚揚的一揚眉,豎起一個大拇指,然後將酒還了回去,「我本來以為你這樣的男人,常喝的是苦酒,沒想到是甜的。」
大鬍子笑着將手裏的清酒仔仔細細的放回口袋,然後才搖頭晃腦道,「我白天吃的都是苦,這二十多年來都是如此,酒,我再不喝甜的,那還能過日子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