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邇冷汗直流,沒想到自己的小心思這麼容易就被看穿了,看來這個主人沒那麼容易被騙,以後不能再耍小心思了。
「主人饒命,我以後再也不敢了,我現在也可以煉製,但煉製以後我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來恢復,幫不了主人。」木邇現在只能將功贖罪了。
雖然知道就算自己不承認陳沫也不會拿他怎麼樣,但是他還是承認了,他可不想給陳沫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免得以後得到的資源少他一份。
「這次就算了,我不希望有下一次!」陳沫只是想要敲打一下他而已,並不是想要懲罰他。
「主人放心,絕對不會有下次了!」木邇聽到陳沫這樣說總算鬆了一口氣,陳沫不會跟他計較了。
「你也不必現在就煉製,先恢復好再開始煉製吧。」能夠有機會把萬界塔煉製成道器高階,陳沫肯定不想放棄,所以陳沫決定讓木邇先恢復,然後再開始煉製!
「多謝主人…」雖然陳沫沒有馬上給資源自己恢復,但木邇可以肯定陳沫肯定會想辦法幫助自己快點恢復的。
果然沒多久陳沫就把那些資源分類好,然後給了自己一份還有石児一份。
「有了這些資源你們應該可以恢復的快一些,等你們恢復好以後再煉製萬界塔,然後再進入毒物迷林!」陳沫本來只想給木邇,但想了想還是讓石児也恢復過來,說不定進入毒物迷林能給自己帶來驚喜。
半年後,木邇和石児的傷完全恢復了,比起巔峰時期還要精進一分。
「殿下,我現在已經恢復了,我有七成把握能夠把萬界塔煉製成高階道器了!」木邇只是保守估計,其實他有八成以上的把握能夠把萬界塔煉製成道器高階。
「好,那就開始吧。」陳沫拿出所有煉器材料交給木邇,然後在一邊負責護法。
「嗯,殿下,我需要石児幫忙,他可以對那些煉器材料進行提純,比起我自己提純要快,還要好!」就是因為有石児幫忙木邇才有那麼大的信心可以把萬界塔煉製成道器高階。
「可以,石児你幫木邇打下手吧,他需要你做什麼你就照做!」為了能夠快點從新煉製好萬界塔,陳沫也不介意把石児交給木邇。
木邇拿出幾個陣盤,分別擺放好,然後把萬界塔放在中間,再催動陣盤,形成一個五行聚火陣,萬界塔漂浮在中間。
石児則在一旁吞噬那些煉器所用的礦石,把裏面的雜質煉化進行提純。提純好以後交給木邇,木邇再拋入陣法裏面慢慢的融入萬界塔。
一天…
兩天…
五天…
十天…
一個月…
直到一年以後萬界塔才被煉製成道器,但木邇還在不斷地打着手決,石児也繼續幫助木邇提純那些煉器材料。
三十年後,木邇才把萬界塔煉製成道器高階。
「主人,行不辱使命。萬界塔已經被煉製成道器高階了!」雖然自己的把握很大,但真正煉製成道器高階以後木邇還是忍不住有些激動。
「辛苦你們了。休息一個月以後我們就出發!」雖然木邇他們可以一邊煉器一邊恢復元氣,但是幾十年間不斷祭練還是消耗很大的。
「主人,不用那麼麻煩,我們可以在萬界塔內恢復,你只要把我們收入萬界塔就可以了!」木邇心裏還是有點感激的,陳沫不知道現在萬界塔內也有大道本源之氣,所以說讓他們先恢復,留下來等自己。
這樣起碼會耽誤半個月,半個月時間可以走很遠的路程了。
「萬界塔內也可以吸收大道本源之氣了?」陳沫還真的不知道萬界塔有這麼大的改變。
「沒錯,萬界塔本來就可以吸收外界的各種能量,以前因為等級限制才無法吸收本源之氣,現在等級提升以後就可以從外界吸收本源之氣了。」木邇對陳沫解釋道。
接下來陳沫把木邇和石児兩個收入萬界塔,然後帶着單均和趙子龍兩人前往毒物迷林!
十年後,陳沫他們終於來到了毒物迷林,毒物迷林外,陳沫可以來到邊緣內有一些黑漆漆的生靈骨頭。
看了看四周沒人以後陳沫就讓所有人進入萬界塔,然後自己也跟着進去了。
小萬是萬界塔的新器靈,雖然誕生沒有多久,但是它經過老萬這幾千年的調教,已經不弱於當初的老萬了。
加上這次提升了等級,小萬對於進入毒物迷林一點也不怕,反而有點期待。
畢竟自己誕生以來都還沒有幫助過陳沫,這次是難得的機會,只有讓陳沫滿意了才能在以後的日子得到更多的煉器材料來提升自己的等級。
萬界塔飛入毒物迷林,那些毒霧似乎有意識一樣往萬界塔這邊聚集,不過他們在萬界塔一厘米外就無法寸進了,腐蝕不了萬界塔。
轉眼一個月的時間就過去了,萬界塔雖然沒有出現什麼問題,但是萬界塔好像在兜圈子一樣,一直在毒物迷林外圍。
如果只是在外圍徘徊,那就無法得到裏面那些資源了,所以陳沫他們正在商量怎麼破除這個天然困陣。
「殿下,我們的神識無法滲透進入毒霧中,無法感應到周邊的環境,想要破除這個陣法只有到外面去才有機會!」單均試過好幾次,神識一接觸毒霧就被同化了,根本就延伸不出去。
「這裏除了毒霧以外,所有植物都帶有毒氣,我們除非能夠解決這些毒氣,不然就算有萬界塔護着也會中毒,所以我們在沒有辦法解決這些毒氣之前不能出去!」木邇對毒霧迷林比其他人的了解要深刻一點,所以他不聯繫出萬界塔。
「可是如果不出去,那我們怎麼破除陣法進入內部,去收集那些資源!」單均對木邇反駁道。
「現在不是爭執的時候,我們的神識無法延伸出去,萬界塔也無法感應到更遠的地方,我們只能用最古老的辦法了。」陳沫阻止了單均繼續說下去,免得他們越爭越厲害
(本章完)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