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錯,林誠之所以一來到韓國就跟李富真鬼混,他所謀劃的,便是三星的繼承權。
人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雖然林誠已經拿到了三星電子三分之一的股份,但他還想拿到更多,最好是由自己和李富真生下的孩子來繼承三星的一切,以此來達到自己間接控制三星財團的目的。
倘若李富真能成功奪取三星的繼承權,自己的孩子就能成為三星財團的繼承人,那就跟自己得到三星沒什麼兩樣了。
林誠之所以突然產生這巨大的野心,主要是因為經過vivo被諾基亞、摩托羅拉、愛立信等一線手機廠商的聯合打壓後,林誠陡然產生了巨大的危機感。
雖然林誠的實際財富比比爾蓋茨還要多得多,但這些財富大多是來自房地產、金融行業,這些財富都是沒有根基的,影響力跟全世界電腦都在用的indos差太多了。
可三星不同,它的產業大多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實體行業,即使它在後世已經尾大不掉,韓國政府卻不敢拿三星怎麼樣,畢竟三星涵蓋的方方面面實在是太廣泛了,一個韓國人的一生,從出生都死亡,都無法脫離三星的產業。
更重要的是,歐美國家對於三星沒有限制,三星即使和蘋果爭得你死我活,可歐美國家卻不會對三星實施制裁。
三星在歐美國家看來,是和他們一樣一樣的,是資本主義制度催生出來的大財團,所以三星在全世界跟歐美財團競爭,在歐美國家看來,就是私生子跟嫡生子在打架,誰贏誰輸都是自己的孩子。
可是我們國家就不一樣了,比如中興、華為這些中國高科技企業在全世界範圍跟歐美企業競爭,在歐美國家看來,這是侵略,是大逆不道,必須狠狠的打壓、制裁。
林誠旗下的vivo公司也一樣,如果vivo公司是韓國、倭國的企業,即使諾基亞、摩托羅拉要打壓vivo,那也只是企業間正常的競爭,不會如此的大張旗鼓。
可就因為vivo是中國企業,諾基亞、摩托羅拉等手機巨頭,才會肆無忌憚的從全方位展開對vivo赤果果的打壓,完全不留半點餘地。
老實說中國企業真的很不容易,他們必須在西方國家制定的遊戲規則和歐美企業展開競爭,即使他們好不容易在競爭中贏了歐美企業,充當裁判的歐美國家就會不要臉的站出來,抓住一點小瑕疵,對中國企業進行全方位的制裁。
中國企業和歐美企業競爭,就好像一個戴着沉重鐐銬的中國武者,跟一個戴着拳套,武裝到牙齒的歐美拳擊手打擂台,勝算本來就很低了,結果裁判還拉偏架,用各種手段偏幫拳擊手。
如此偏幫歐美拳擊手還打不贏中國武者的話,裁判便會親自下場,和拳擊手一起來毆打中國武者,吃相可謂是無比的難看。
不過幸運的是如今只是1999年,歐美國家雖然視中國為敵,卻不會當作心腹大患,林誠仍然有大把轉圜騰挪的餘地。
……
謀算三星是林誠長遠的計劃,此時林誠在意的還是趕緊解決vivo公司設備供應鏈的問題。
休息了一天之後,八月十一日晚上八點,林誠蒞臨李宅大門,正式對李家進行拜訪。
在李家,林誠第一次完完整整的見到了李健希一家人,李健希的太太羅洪喜,大兒子李在鎔,大女兒李富真,二女兒李淑賢、小女兒李尹馨。
說實話,李健希一家除了李健希是個老頭拐,顏值比較低外,太太羅洪喜和一子三女的顏值都非常高。
李健希的太太羅洪喜嫁入豪門之前是個電影明星,和三個美艷絕倫的女兒相比,竟沒有落入半點下風,四女站在一起,猶如梅蘭竹菊,格局擅長。
李在鎔溫文爾雅,待人接物非常有禮貌,盡顯豪門風範,可他並不知道林誠正在謀劃奪去他的家族繼承權,所以對林誠頗為禮遇,對林誠完全是以長輩視之。
大女兒李富真有着豪門女強人的風範,待人接物特別自信,整個人看上去高貴典雅,如果林誠真要結婚,李富真絕對是值得考慮的大婦人選。
二女兒李淑賢人如其名,為人斯文靜雅,看似是個與世無爭的好女子,後世即使互聯網如此發達,也沒她多少新聞,足見她為人真的很低調。
三女兒李尹馨有着清純的相貌,可上半身的那對車頭燈卻最為雄偉壯碩,完全是個童顏巨那啥,想起她小小年紀就自殺身亡,林誠與她目光交接的時候,不禁帶上了一絲憐意。
李尹馨似乎感覺林誠目光中的憐惜,想要問問林誠到底何意,只是隨着李健希的一揮手,一家人就離席而去了。
看着李健希一家子的俊男靚女,林誠倒是理解為什麼世界各國的豪門都喜歡找演員明星當太太了,除了演員明星的顏值夠吸引人外,最重要的是可以改善豪門下一代的基因。
不提李健希家族,就拿對林誠提攜有加的霍老爺子一家來說吧,霍老爺子的顏值,老實說還真不咋地,甚至可以說長得有些「吃藕」。
到了霍家第二代,顏值稍微進化了一些,但進化的還是不明顯,霍家第二代的顏值只能說是中下。
到了第三代,由於第二代霍家人的太太多是港姐出身的明星,霍家第三代的基因可謂是一次大進化。
長孫霍啟鋼可能稍微差一些,但也算是中等偏上的顏值了,至於霍啟鋼的弟弟妹妹們,可以說個個都是俊男靚女。
閒話不提,言歸正傳。
此時書房中只剩下了林誠和李健希兩人,利益談判開始了。
林誠沒有拐彎抹角,開門見山的道:「李會長,關於晚輩的來意直說了吧,就是來找您結盟的。在未來,林氏集團和三星集團結成守望相助的戰略盟友,不知李會長對此意下如何?」
「結盟?」李健希沉聲說道:「我並不反對林會長的提議,可是結盟,雙方之間總要以雙贏為基礎吧。
在我看來,林氏集團和三星集團結盟,林氏集團佔了大便宜,可我的三星,卻未必能落下什麼好處,如果一個不好,反倒會引起歐美財團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