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南崇,現在的年輕一代也很少有人知道陸鴻大這個名字。
但若早個三四十年,陸氏雙雄那可是聲名赫赫,是飛雲江上的霸主,差不多將南崇武林排得上號的高手盡皆網羅到帳下,那是連朝廷高官提起來都發憷的匪首。
兄弟二人武藝高強,有萬夫不當之勇。
尤其是兄長陸鴻大,一雙肉掌斬金斷玉,據說他最巔峰的時候,縱使刀鋒箭簇落到身體上,也只不過留下一道白痕或是一個小紅點,根本就不會造成半點傷害。
要不那麼多高手都俯首帖耳,老實聽話,那是生生打服了的。
刀槍不入,水火不侵,更有傳言稱哪怕是樂師的手段也奈何不得這兄弟二人。
如此人物,難怪二十年前,南崇朝廷要清理飛雲江上日益猖獗的走私,除掉陸氏兄弟,對付二爺陸鴻成用的是攻城用的十人弓床弩。
說是弩,射出去的其實是一種長矛,需要十個戰士合力才能絞動弩車,射程遠達數十丈,連堅硬的城牆都能穿透。
陸二爺活活被這種床弩釘成了刺蝟。
王十三心想,沒想到我想當海盜做水匪這一點還是祖傳的呢。
他聽那四人說他和陸鴻大長得像,連右側的酒窩都別無二致,再一了解陸鴻大是這麼個情況,登時沒了懷疑。
不會錯了,二十年前王家通過飛雲江和南崇走私,肯定與陸氏兄弟有着勾結,所以等南崇這邊一翻天,陸家的人看哪哪兒都不安全,索性將自己連着錢財託付到了江對岸。
卻沒想到,王氏父子覺着反正陸家已經被連根拔起了,再也掀不起浪花,不顧道義,錢財收了,卻將自己扔到了善堂里自生自滅。
他聳聳肩。問對方幾個:「你們到底想叫大爺做什麼,不是給他們報仇吧?」
都過去了,說句不好聽的,陸氏兄弟本就是提頭幹着犯王法的營生。死活各安天命,他對所謂的生父和二叔既沒有印象,也沒有感情。
若非因為文笙病了,他連南崇的土地都不願踏足,更不用說繼承那兩人的遺志。拉了人馬和南崇朝廷對着幹。
奶奶的,多少大事還等着他干呢。
不過文笙這些天服用了大量的拜月果漿,到現在小命還掐在人家手裏,他也答應要幫對方做件事情,只好先探探幾人的話風,實在不行,就虛應敷衍一下。
孰料那幾人互望了一眼:「陸少爺,我們只說二爺是怎麼遇害的,你就不想知道你爹的情況?」
「噢,那說來聽聽。」
真叫他們說。這幾個卻又說不清楚。
在幾人看來,管着他們的二爺陸鴻成雖然厲害,卻只是依仗着一身鋼筋鐵骨,堅不可摧的皮囊,而王十三的親爹陸鴻大,那才真正是南崇武林千年難得一見的大高手。
不用說別的,就朝廷派來圍剿的官兵再多,攻城弩再厲害,也圍不住射不中他。
這樣的陸鴻大,怎麼就無聲無息在死了呢?
「這其中肯定有陰謀。陸爺成親之後就宣佈金盤洗手了。等生了兒子,更是帶着夫人四處逍遙,把水寨交給二爺管,朝廷攻破了水寨。圍殺二爺,那麼多人都死在亂軍中,只有我們幾個得以趁亂逃了出來,二爺死後,朝廷斬下他的頭顱示眾,我們都想等陸爺得到消息。必定不會善罷甘休,南崇說不定得亂上一陣,誰知沒過多久,就聽說了陸爺的死訊。」
也就是說,陸鴻大其實死得不明不白。
「也不是全無線索,陸爺的至交好友,同他稱兄道弟幾乎義結金蘭的江審言過後不久就做了朝廷的官兒,更是與林世南同娶了南崇望族吳氏之女,兩人成了連襟。
如今那江審言已官拜尚書右僕射,正二品,管着錢糧大權。」
正因如此,當年的四條漏網之魚都覺着,陸鴻大的死與此人必定脫不開關係。
他們想叫王十三在到了南崇的都城嘉通之後,尋機殺死這個賣友求榮,害得諸人不得不背井離鄉的賊子小人。
傷在王十三手下那漢子名叫宣同方,其他三人中他的表弟蔚剛,另兩個,一個叫闕良,一個叫冷興生。
二十年前他們逃得了性命,換了幾樣營生,都不如走私來錢爽利,想要重操舊業,卻沒有陸氏兄弟的本事,後來誤打誤撞,發現了銀月村。
十年來他們借着「玉盤雲水」也攢下不少身家,只是近來,因為打仗風緊,加上嘉通的幾處產業被江審言的人盯上,不敢輕舉妄動。
王十三其實記性挺好,只是心思沒在他們身上,出發之後好長時間,每回有人同他說話,他都要先問問「你叫啥來着」,如此每個問過三五遍,才把四人都記住了。
「玉盤雲水」很多路段不適合過馬車,最後給文笙弄了一頂半躺半坐的軟轎,幾個男人輪番抬着,老妖婦禪離不知為什麼此次也跟着去嘉通,在邊上步行。
當着這麼多外人,王十三想同文笙說點什麼也不方便,加上文笙精神不濟,所以王十三路上關心最多的就是渴不渴,餓不餓,冷不冷。
方便的時候沒辦法,只能由禪離照顧。
宣同方四人吃過文笙的大虧,沒法將她當成尋常病弱,只看王十三和此女熟稔的態度,再加上文笙開口說的都是大梁話,如何猜不到她根本不是什麼赤月族的「神女」,而是王十三在大梁結識的樂師。
作弊這種事,他們大哥不用說二哥,宣同方幾個想着先借王十三的手去把江審言宰了,待等自嘉通回來,再同赤月村的人好好算賬。
到是文笙,中途和禪離單獨呆了一陣,越看越覺她有異。
離開銀月村時,所有人都換了南崇那邊的裝束,禪離也不例外。
看到她穿着襦裙,文笙立時便想起自己幫王十三改過的那一身,那套衣裳早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被丟在了赤月村。
單看臉。禪離雖然還是那麼蒼老,但她身姿挺拔如柳,換了裝束,行動間仍然自在隨意。文笙覺着她和王十三分明是走了眼,這也是個假「神女」,並且年紀遠沒有她裝扮得那麼老。
雖然看出有異,她卻沒有點破。
文笙靠着拜月果漿,身體逐漸恢復。這會兒比剛醒來時情況又好了些,由人攙扶能走動,也能想一想事情。
這會兒前頭抬轎子的闕良正在同他們說南崇朝廷的那些事,說他們的小皇帝。
南崇的天祐帝梁禧三歲登基,到現在年紀不大,在位已整整十五年。
這位小皇帝兩年前大婚,皇后也姓吳,是太師大學士吳德水的嫡女。
這位吳皇后和大將軍林世南、尚書右僕射江審言的妻子同是吳氏女,在族中算起來,要管那兩位叫一聲姑姑。
可見吳氏一族在南崇朝野有着多大的影響。
內有吳德水。外有林世南,天祐帝雖已親政,朝政大權還是把持在世家手裏。
不過據說天祐帝梁禧並不怎麼在乎這個,整日呆在後宮舞文弄墨,連朝都不怎麼上,他為貴妃陳氏寫的幾首詩,情真意切,在南崇還流傳頗廣。
梁禧曾言,可惜先帝再沒有別的子嗣,不然讓他做個閒散王爺。每日同門閣們寫寫詩,作作畫,人生該有多麼美好。
大約正是因為這個,他同吳皇后沒有什麼話說。一顆心全都撲在了貴妃陳氏身上。
那陳貴妃出身書香門第,聽說容貌遠不及吳皇后出色,卻通詩文,擅歌舞,尤其彈得一手好箜篌,歌喉動人。圍棋雙陸什麼的都是行家。
傳言梁禧每回去陳貴妃處,常常一呆就是數日,流連忘返。
也因此,陳貴妃的娘家人都跟着雞犬升天,得到梁禧的另眼相看。
不過陳家的人都頗為謹慎,沒有就此變得飛揚跋扈,加上陳家祖上有不少詩文傳世,在南崇讀書人當中名聲很好,吳大學士就算想要為難他們,也需得好好掂量掂量。
他們要帶着王十三和文笙前往落腳的,正是陳貴妃的親叔叔家。
受天祐帝的影響,南崇民風浮華,達官貴人們喜歡招攬些文人墨客養在家中,必要時捉刀代筆,好附庸風雅,討討聖上歡心。
後來慢慢的,那些頂尖的權貴們就變成了養門客,只要是奇人異士,文的也要,武的也收,家家都單獨開闢兩個院落,養着這些閒人。
宣同方幾個想要對付江審言並非一日,他們化名以假的身份,在嘉通好些個當官的家中都落過腳,呆過一段時間。
這一次去陳大人家,也算是熟客。
後頭抬轎子的蔚剛還特意補充,聽說醫令燕白和陳貴妃的娘家人私交不錯,常有來往。
文笙默默聽着,將他們提到的南崇諸多官員、相互間的派別關係都記在心裏,這些事情,想也知道王十三不怎麼擅長,與其叫他受折磨,不如自己來。
這幾人說的,只是他們混在諸家做門客時道聽途說,尚不知真假,更有可能,他們本就藏着別的心思,有意誤導自己和王十三。
誰說都不如親眼去見一見。
若要上門去毛遂自薦,必須有南崇這邊的身份憑證,文笙念頭一轉,王十三在旁邊已經想到。
宣同方等人必是有這方面的門路。
王十三提出來,此行的目的主要是帶着文笙求醫,為方便計,路引上最好將他和文笙弄成兩口子。說完了,他有些心虛地望了文笙一眼,文笙閉着眼睛權當睡着沒聽見。
那幾人自是滿口答應。
由「玉盤雲水」走要比飛雲江上坐船慢,一行人足足走了一天半,才出了深山,此時他們所處的位置已經是飛雲江的南岸,南崇境內了。
處身之地是在荒郊野外,不要說南崇兵馬,連個鬼影子都不見。
文笙坐在轎上,直起身子,左右四顧,深覺這一趟南崇就不為治病,也來得太值了。
宣同方笑道:「前面不遠就是一處小鎮,咱們先找個地方住下來,我去托老關係把路引弄到手,剩下的就好辦了。」
王十三應了,想想不放心又催促道:「你可快着點。」
那幾個回應:「放心吧,陸少爺。」
宣同方在他們中間隱隱是個領頭的,這一路他見王十三用着他們心安理得,聽得多,問得少,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樣,暗暗焦急,賠笑道:「陸少爺你怎的也不問問,兩位陸爺練的什麼功夫,竟能那麼厲害?」
「呃?練的什麼功夫?」王十三好像才醒過神來。
冷興生道:「我們曾聽二爺說,那是你們的家傳武學,叫什麼《明日真經》。二爺還說,不是姓陸的,外人不知道訣竅,練也沒用。」
王十三「嘖」了一聲:「這個到是頭一回聽說。」
這次他到是沒說假話。
宣同方幾個一齊沒了動靜。
文笙覺着沒必要引得這幾人誤會,遂把王十三在王家的情況說了說。
她起了個頭,王十三怕她累着,接過話去,將前因後果說了說,又說八年前曾有人過江去找他,卻被王光濟派人給弄死了。到這會兒王十三也挺想知道,找他那老者到底是何人。
他說完了,那幾人面面相覷。
「陸長更死了?那可是陸爺身邊伺候的,是真正的心腹。」宣同方有些惋惜,這麼說起來,怕是又少了一個知情人。
他們此番湊巧遇上陸鴻大的兒子,雖然這小子看上去很是油滑,還真不像是明知身世,揣着明白裝胡塗。
想到此,他安慰道:「陸少爺別難過,我們幾個肯定會幫你查明真相,報得大仇。」
冷興生突道:「陸少爺,我這裏有當初跟二爺討來的《明日真經》抄本,不如你拿去有空練練吧。萬一練成了,有當初陸爺的實力,南崇這邊還不是橫着走?」
王十三怔了怔,大咧咧地伸手:「好,那真是太謝謝你們了。我看看是個什麼寶貝。」
冷興生對另外三人使了個眼色,當真從懷裏掏出一卷書冊來,交給了王十三。
王十三接在手中,就見封面上用硃筆畫了個紅彤彤的太陽。
……這他媽逗爺玩的吧。(未完待續。)
PS: 先發,我再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