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神地宮第二層的怪物要比第一層的密集,面積更大,結構更複雜。如果不是我經常看地圖,確定方向,我們得像走迷宮一樣緩慢前行,雖然現在也好不到哪裏去。
來這裏的目的不是賽跑,而是得到更多的經驗,看地圖是因為不想重複之前走過的路,因為那裏的狗頭人還沒有刷新。
經驗條緩慢上漲着,疲憊度和飢餓度要比它上漲地快多了。從遇到法師「悠然」開始算起,這已經是第三次坐下來休息了。
也不知是怎麼了,大家說話漸漸少了,每次坐下來休息,就僅僅是吃喝。就連向來話癆的花盜賊都和嗓子長瘡了樣,不肯開口說話。
篝火周圍的氣氛很是沉寂。或許我不應該讓大家練得那麼辛苦,或許應該回到主城,或者到野外找找NPC,接點任務做做,那樣會更悠閒快樂。可是,如果野外遇到極炫的人怎麼辦?現在我們的等級,還不足以保護自己。極炫公會裏頭,25級左右的成員簡直像垃圾那麼多。我這麼讓大家A怪,是為了大家好,我這樣想着,原本動搖的心又堅定起來。
「阿明。」好美美突然出聲,把我嚇了一跳。我轉頭看她。她沒有看我,而是盯着篝火,繼續說道:「你為什麼沒有接受法師『悠然』的加入,我感覺她似乎並不太希望留在極炫。」
「我也能看得出來。只是,她是極炫的人,我不得不對她有所防範。」我的聲音有些猶豫:「不過,萬一她是怎麼辦?她會掌握我們所有的動向,如果加了好友,那麼她就可以鎖定我們的位置。如果她把這些訊息透露給極炫,我們還不被他們守屍。」
小滿滿表示贊同我的想法:「我覺得阿明說得沒錯。她為什麼不想在極炫,極炫那麼龐大,只聽過欺負其他公會以及一些散人的,還沒聽說過處決自己公會的人的。我們沒辦法冒險。」
狂暴小霸王持有反對意見:「要是這樣我們就不要發展公會了,難道以後就都我們五個人打嗎?這是行不通的。30級的副本需要十人,我們要是不發展,十個人都湊不滿,難道要求暴徒組織和我們一起嗎?」
我想了想,說道:「既然大家意見不同,那麼投票吧。同意發展的舉手。」
好美美和小霸王立刻舉起手。而花盜賊看看好美美,這次居然沒有像以前那樣跟隨好美美,而是默不作聲。
「那麼不同意發展的請舉手。」
花盜賊和小滿滿顯然不同意。
現在這樣的狀況下,也就是說我必須要作出決定,或是招收新成員,或者就我們這麼幾個人。很明顯,我當然希望公會能夠壯大起來,大家能夠相互依靠,只是我希望公會能夠健康發展,然而不發展又怎麼會知道怎麼樣發展才是健康發展。我作出了比較保守的決定。「在30級前,我們就這樣保持着。到了30級之後我們再發展。在東千大陸會有其他種族的玩家。他們應該不太可能和極炫有瓜葛,所以我想30級之後,在東千找新會員,大家有意見嗎?」
眾人不語。
我就當他們就同意了。注意得差不多之後,我們繼續打怪,我們整整在裏面耗了兩天兩夜才升到27級。刷怪刷到我想吐,估計大家都和我一樣有這種想法,但是大家都沒說什麼,忍耐着這種枯燥乏味的升級方式。
到了27級,我們的一些裝備有一些都有些紅了,若不是這裏掉出來的武器又撐了一段時間,在一天前就得回城修裝備。
看着大家的狀態,如果再這樣沒日沒夜地打下去,我估計他們會瘋掉。所以我提議大家回去修裝備,然後到旅館好好睡一覺再過來繼續。
沒有人反對,也沒有人叫好。因為大家都倦了,不是身體上的疲倦,而是精神上的。連續五六十個小時干同樣的事情,沒瘋都已經很不錯了。
大家都使用了傳送石回去。沒幾秒鐘的功夫,我就從犬神地宮到了精靈主城皇星落。
我先去修了裝備,然後賣了垃圾,買了必需品,就回到旅館裏頭睡大覺去了。
我做了一個夢,準確的說,那不是夢,而是被我埋藏,並且故意遺忘的過去。
那是個漂亮的傍晚,橙色的晚霞悠閒地浮在半隻太陽的旁邊,像是它的袈裟。春天的風有些寒,我打了個寒戰,渾身的毛孔都束了起來,但我並不很冷。
高速公路上擠滿了廢棄的車輛,我在去年的秋天,從哪裏搞來了一些穿的,還有厚厚的棉被。我可以在山裏找吃的,找喝的,但不代表我會彈棉花織布做衣服。
我裹了裹身上骯髒的尼子大衣。不過我嫌下擺太長礙事,所以把它剪短了。這是件男式的大衣,肩膀很寬,原本的袖子很寬,經過我的改造,袖子太長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我低眼看尼大衣的袖子,狗啃的都比這個好看。看着有些滑稽,我就笑了。
剛剛我吃了一隻半熟的松鼠和一隻爛掉的橘子當晚餐。剝松鼠皮和掏內臟我早就輕車熟路了,它血淋淋的松鼠皮在大概十米之處的樹上掛着。血腥味很容易引來喪屍,除非我瘋了才會把我睡覺的地方沾血。
太陽幾乎全下去了,但是天上的雲還是橙紅的。我覺得如果仙女穿上晚霞做成的舞衣,在天上跳舞,會不會特別好看。我想像着那個場景又笑了。不過,我的笑容被沒有維持下去,而是像冰霜一樣凝固了。
「啊!救命!救命!」
那是個女人的叫聲。她被喪屍追了嗎?我立刻拿上長矛和半米長的砍刀過去了。
我猜測應該她是遇到了落單的喪屍,不然喪屍應該不會給她叫救命的機會。如果是喪屍群,那麼我肯定直接跑,然後暗暗祈禱神寬恕我見死不救的罪孽。
夜幕悄悄地降臨了,山林里樹木很密集,擋住了最後的橙光,很暗,看不太清了。我隱約看到一個戰立着的男人的身影,還有一個在地上爬的女人。我能夠確定地上那個是女人,因為她驚恐地大叫着。
我繞到了後面,舉起長矛戳進了那個男人的脖子,然後用砍刀削了他的腦袋。我初步估計這一系列動作不超過兩秒鐘。
女人,不對,應該說是女孩,她最多不超過16歲。她驚恐地看着我,好像我才是喪屍,恐懼塞滿了她的喉嚨。
等到刀上的血流到我手上時,我才明白為什麼她會用這種眼神看我。因為血是熱的。我殺的不是喪屍,而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
女孩手腳並用往後退去,生怕我像殺了這個男人一樣殺了她。
我大概是在林子裏太久,也太久沒有遇到過正真的人類,居然有心情開玩笑。我蹲了下去,將沾滿血的砍刀,在她面前晃了晃,然後舔了舔嘴唇,說道:「我最喜歡吃小姑娘的肉了。」
「啊!」女孩尖叫了起來,爬起來就跑。
「喂喂!你別跑啊!我不是喪屍!」接下來我用了好長時間才讓她安定下來,才讓她相信我不是吃人的怪物。「你怎麼會一個人在這裏,看你的樣子,實在不像可以一個人生活的。」
「我,我……」女孩結結巴巴地說不出話來。
「你叫什麼?」我問道。
「古優,優秀的優,同學都叫我小優。」古優看着我的眼神依舊很害怕。
「好吧,小優,告訴我你的家人,或者你的團隊在哪裏?我送你回去。」
「你剛剛殺了人。」
「我知道,不過,我是誤殺,我以為他是喪屍。我還真不信現在有警察來抓我。從喪屍來臨的時候,所有警察都成為了它們的一員。」
「你難道不覺得難受嗎?」
「他想強姦你吧。」我看向她自己被撕爛的褲子,和露出半個還沒怎麼長大的Ru房。
她用手扯了扯破碎的衣服和褲子,然後掉了掉頭,臉上依舊是恐懼。
「他把你玩膩了之後,就會殺了你。這種噁心的男人死有餘辜,神會原諒我的。」我將刀和長矛放在溪水裏洗乾淨,血腥會引來喪屍。
「你信上帝?」
「不,我信神。神不一定是上帝。可以是如來,可以是玉皇大帝。神只是個概念。說了你也不明白。告訴我你的團隊在哪裏?我送你回去。我好像已經第二遍問你這個問題了,我不想問第三遍。」
「他們在高速邊上,但是具體在哪裏我不知道。應該離這裏不會太遠。」
「剛剛那個人是你隊伍中的嗎?」
「不是的。我們隊伍停下來休息,我想上廁所,平時媽媽都會陪着我。但是,我看媽媽很累,就沒讓她陪我。就在我小便的時候,他把我綁走了。說是要把我獻給他的首領。我靴子裏藏着刀趁他不注意,把繩子割斷想跑,然後你就殺了他。」
「你應該感謝我。」我看着她,假裝殺人什麼的無所謂,我真的不是有意殺他的。那個傢伙的屍體還趴在那裏,還好我沒有看到他的眼睛,不然我會做噩夢的。
「嗯,謝謝。」
「我給你拿件完整的衣服。」我左手握矛,右手拿刀,站了起來,說道:「明天天亮我再送你回去。」晚上的聲音更容易刺激喪屍,所以我必須保持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