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的聲音一下子跳到了G調上,一副快要開始干架的樣子,
蠢蠢欲動。
很快地迎來了村民們的圍觀。
他們個個端着海碗來看熱鬧,一開始只有一個人勸了架,那個人就是我家後門西邊「叫花子」。「叫花子」其實真名叫莫叫化,大概是取得名字太奇葩了。
所以村里人已經選擇性遺忘了他的真實姓名。一致稱呼他為「叫花子。」
其他人恨不得再添一把火把,心裏面叫喊着快打起來吧。在物質短缺和精神貧乏的那個時代,這真的可以作為人們茶餘飯後的加胃菜。
當然,有一個人站出來說了話。
其他人也開始站了出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人的一種攀比心理。看到有人成為了正義的一方,其他人也變得躍躍欲試。
很快,由於村人的紛紛調解。兩家怕面子上不好看,聲音慢慢地低沉了下去,開始和聲細語地來洽談此事。
不管他們是暴力地干架,還是和聲細語地洽談;我都一個人坐在後門的扶椅上沉默。我想插嘴,但是我知道不可以。大人講話小孩就聽着,別多嘴。這應該是每個家長和孩子間訂得江山協議。
我在一旁默默地用筷子戳着已經一粒米都不剩的空碗,冷眼旁觀着爸爸媽媽與對方據理力爭,絲毫不顧忌我的感受。這麼多年了,我一直在想如果當初這件事情不鬧大,我家不與莫小鍵家起爭執的話,是不是我在小學裏的境遇會好上很多。
早當我看到習露露和她的奶奶帶着她來湊熱鬧時,我就覺得事情要大發了。她的奶奶用我能聽到的聲音教育她的孫女不能和男人(其實,莫小鍵只有15歲好嗎?)睡覺,要懂得禮義廉恥。她的奶奶肯定把這件事詳細地解說給她聽了,不然習露露也不會這麼懂,在以後在同學面前曝光這件事情時,還特別點名我剛好被她看到清洗下身(其實是我愛乾淨)。我知道這樣她已經聯想到某些不知名的原因上去了。
不管怎麼協商,不就是把莫小健揍一頓麼。還能怎麼辦?隨着天色越來越暗,大家也都各自捧着各自的海碗回了家。莫叫化也被喊回家洗碗去了。
在協商不滿意的條件下,爸爸媽媽互相慫恿報了警(他們什麼時候報的我也不知道,在後來的日子裏我才曉得)。
莫小健也沒判刑,只不過在拘留所呆了兩三天而已。媽媽一直覺得這種人一定要坐牢,看着媽媽嫉惡如仇的眼神,我也一直覺得我自己肯定被他玩壞了。這件事一直到了初三才真相大白。就只不過被他那個噁心的東西蹭了幾下下體,為什麼要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還報了警。後來媽媽認真地和我說,「這種事有了一次就有兩次,你不搞大;他會一直拖着你睡覺!」
以致於我把這件事想的太糟糕,任同學們怎麼編排我,我都不敢頂嘴反駁。其實我真的能算一個很幸運的人,而發生在和我同天報警的女孩運氣就不那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