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十二章血媽虧!
唐歡這齣手,絕對稱得上大手筆。
當然了。晚宴上的名流們雖然礙於吳家的面子,不敢輕易和唐歡打交道。可對這個異軍突起的商界大鱷,是有充分了解的。
娛樂圈教父級別的存在,外號唐校長。
國產手機領域,也一騎絕塵,創造了遠銷海外的大唐品牌。
互聯網視頻產業,包括獨立分出來的影視產業,更是達到了全球一流的高度。並數次打破了全球票房記錄。更將華夏年度票房綜合的高度,提升到不敢想像的位置。
哦。對了。
近期,盛天集團與國字號談了一個大買賣。具體叫價暫時不為外人所知。可買賣的東西,卻是唐歡從金國搞到手的石油資源。
這會是小數字嗎?
哪怕國字號再摳門,少說也是兩百億美金起跳吧?
毫不謙虛的說,唐歡用短短五年時間打造的盛天集團,其總資產輕鬆就能擠進民營企業前十。甚至更高。
這種商業航母級的靈魂領袖,來個大手筆稀奇嗎?
一點兒也不稀奇。
尤其是眾人早就收到風聲,唐歡在幾天前的夜晚,跟黑寡婦在明珠一號吃過一頓燭光晚餐——
嗯,戰火的硝煙,似乎慢慢瀰漫開來了。
唐歡如此大手筆喊價,擺明了就是要搶走吳越志在必得的上帝之心。
這打擂台的意圖,也是異常的顯著。
現場譁然之後,很快陷入鴉雀無聲。
聚光燈也快速從吳越身上挪開,落在了唐歡的臉上。
這是個並不英俊的男人。
可他的身上,卻有太多傳奇色彩。
他在商界締造的輝煌,他在白城那一次次的英勇行為。早已將唐歡二字,烙印在了無數人的心坎上。
同一代人,誰都無法繞開他。
老一輩人,也對他充分進行了研究、結構,以及關注。
而後來者,也將其視作偶像,追趕的目標。
王小二,就是其「追隨者」之一。
唐歡用行動告訴了所有人。平凡的創業者,也可以在商界有所作為,並且以最快的速度崛起。
這是一個充滿奇蹟的時代。只要有手腕,有魄力,就能靠努力獲得成功。
坐在唐歡旁邊的葉知秋有點驚訝。
他猜到唐歡會出價,並信守承諾。
可他萬萬沒想到,唐歡會如此「獅子大開口」。喊價就是十億。直接翻了三倍。
他這是直接要一夫當關啊?
葉知秋苦笑一聲,放下了繼續湊熱鬧的心思。
十億?太多了。
早已經超越了這條上帝之心的市場價值。就算為換紅顏一笑,葉知秋也認為太奢侈了。
他可不是靠浪漫就能活到五十歲的二世祖。十個億啊,這些可都是真金白銀。實打實的銀子,葉知秋心疼的不行。
「唐老闆出價十個億!」拍賣師的音量提高八個分貝,反應過來之後朗聲說道。「還有來賓繼續出價嗎?」
「十億一次!」
拍賣師慫恿起來:「十億兩次!」
拍賣師抬起小錘子,表情嚴肅地正要一錘定音。
那沉默片刻的吳越終於抬手了:「十一億。」
拍賣師樂壞了。
現場氣氛也一下子躁動起來。
看來,吳家大少爺是不打算退步啊。而是要跟唐歡死磕到底的節奏!
「十二億。」唐歡再度舉手,表情從容地抿了一口紅酒。
起初,是一千萬一千萬的抬價。
現在,成了一個億,一個億的抬價。
檔次一下子就拉開了。
那些在座的名流,也是一個個心驚肉跳。
起初還有些埋怨伴侶的名媛們,也是紛紛老實了。
再漂亮的東西,也是有價的。
可唐歡和吳越的這番哄搶,卻讓這條項鍊變成了天價。
變得再有錢的人,也捨不得花這個錢了。
不然,就真成傻子了。
吳越怔住了。
心頭的怒火,不斷往腦門竄。
唐歡這是故意的。吳越很清楚。
他就是在噁心自己,不想讓自己輕鬆拿下這條項鍊。
甚至於,吳越在慈善晚會舉辦之前,他就已經放過話了。他會拍下這條項鍊,作為向黑寡婦求婚的信物。
他知道,唐歡也肯定聽說了。
但甚至猜得到,唐歡會從中作梗。
可他沒有想到,唐歡會玩這麼大。直接喊出遠遠超出這條項鍊價值的天價!
唐歡給吳越出了一個天大的難題。
因為吳越的最高心理價,也不過只有八億。
而唐歡,卻在第一次喊價的時候,就狠狠地踩踏了吳越的底線。
硬着頭皮喊兩次,真的到了吳越的極限。
他可不是萬億集團的靈魂領袖,更不是身家百億千億的大總裁。他哪有那麼多資金揮霍?
就算有,他更願意投入到有足夠回報率的項目中。
而不是在這裏爭風吃醋。
他對這場求婚的誠意,就是八億。
不能再多了。
現場慢慢變得安靜。
一股壓抑的氣氛,瀰漫開來。
唐歡氣定神閒地坐在椅子上喝酒。吳越的臉上,卻忽明忽暗。眼中,更是透出一個凌厲之色。
按照現在的節奏,他再舉手就要十三億了。
這是個他難以消化的數字,他也捨不得。
事實上。這個價錢,現場一半以上的名流,都給得起,也能夠輕鬆消化。
如果真要鬥氣起來,再翻一倍,也不是問題。
可這世上,又有幾個人會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兒呢?
得罪的,還是吳書記的公子。
這就是黑寡婦找上唐歡的原因。也只有唐歡,才敢幹如此「愚蠢」的勾當。
白不臣做不到。姚東亭,也做不到。
他們的家教,不允許他們去做這麼草率的決定。
但恰好,唐歡從小就是孤兒,沒接受過任何家教。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吳越很清楚,哪怕他再繼續喊價,唐歡也絕對不會退步。
這孫子的個性,現場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電光火石之間,吳越突然心生歹念。
他乾淨利落地舉手:「十五億。」
此言一出,現場再度譁然。
就連唐歡,似乎都有點坐不住了。
這回,算不算傻子碰到瘋子,乃至於不要命的了?
十五億?
這得血媽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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