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拍攝,馬修只有上午的戲份,拍攝完成之後,去往伯班克天使經紀公司的時候,特意讓布朗-威廉姆斯在路過的一家書店停了一會,讓一名保鏢進書店,看看有沒有《飢餓遊戲》的在賣。
昨晚看到的郵件,是貝拉-安德森收集的最新的《紐約時報》讀書推薦,自從去年拿下《暮光之城》系列的版權開始,他的助理團隊一直有專人在盯着這方面。
馬修沒法跟貝拉-安德森具體說關注哪部,所以乾脆讓她將每期的推薦和暢銷書排行榜副刊都及時傳到他這邊。
終於,他等到了《飢餓遊戲》的出現。
「boss……」
一名保鏢拉開車門,將一本不算厚的遞給了馬修,「你看是這一本嗎?」
馬修接過,低頭看了一眼,封面是一個燃燒的金色指環,指環當中有一隻插着箭矢的小鳥,下面有兩行字母,分別是書名《飢餓遊戲》和作者蘇珊-柯林斯。
「應該沒錯。」馬修朝保鏢擺了擺手,等他上了副駕駛,又對駕車的布朗-威廉姆斯說道,「走吧。」
汽車發動,駛上了通往伯班克的高速公路。
到伯班克需要一些時間,趁着在車上沒事,馬修翻開快速瀏覽了起來。
「我睡醒的時候,床的另外半邊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試探一下波麗姆留在被子裏的餘溫,結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單,她準是又做了噩夢,爬到媽媽被窩裏去了。嗯,准沒錯。今天是收穫節。」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裏挺亮,正好看得見他們……」
出乎馬修的預料,是以女主角凱特尼斯的第一人稱和第一視角來描述的。
雖然讀着有些彆扭,他還是繼續看了下去,畢竟這不是興趣愛好,而是關係到未來的投資收益。
馬修翻看了不過二十來頁,就完全確定這是大表姐曾經主演的那部電影,儘管在太平洋對岸的時候,他只是拖着看了一下第一部影片,不過類似大逃殺的設定還是有印象的。
他翻看的速度非常快,汽車抵達伯班克之前,大致就將這本書翻了一遍。
用電影圈流行的話來說,這是一部典型的青春偶像反烏托邦。
在未來的北美洲,帕納姆國建立在一片廢墟之上,它的中心凱匹特位於十二個區的中央。
每年,十二個區都被迫向凱匹特送去年齡在12歲至1歲的少男少女各一名作為「貢品」,參加「飢餓遊戲」。這是一項殘酷而可怕的生與死的競賽,所有的貢品必須戰鬥到死,最後的倖存者就是勝者。
競技場是經過人工佈置的森林、荒原,競賽中,獵殺、追蹤、飢餓、偽裝、智斗等生死存亡的場面,都被電視現場直播到全國,每個人都必須觀看,而且要當成節日一樣慶祝。對於凱匹特,這是年度盛會,是一場遊戲;對於其他十二區,則是羞辱和折磨。
生存是16歲的凱特尼斯的本能,她依靠在十二區圍欄外偷獵、採集野果勉強養活媽媽、妹妹和自己。當凱特尼斯代替抽中「生死簽」的妹妹參加飢餓遊戲時,她明白這對她意味着死亡,如果她想生存,她必須在人性與生存、死亡與愛情之間做出選擇。
在競技場上,凱特尼斯機緣巧合被塑造成「燃燒的女孩」,又與本區的另一個貢品皮塔組成「明星戀人」備受矚目。她很困惑自己與皮塔的關係,她企圖拯救其他競賽者的生命,機智地應對遊戲中出現的謎題,這使她成了電視觀眾關注的中心……
跟另一個青春系列非常相似,《飢餓遊戲》也像是一部披着反烏托邦外衣的愛情。
而且這跟去年他為了尋找《飢餓遊戲》時看過的《大逃殺》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
將來傳播範圍廣泛了,或者拍攝成電影,肯定會被人議論抄襲《大逃殺》系列。
不過,馬修對這點根本沒放在心上,荷里活有些時候是很霸道的。
荷里活的公司之間,甚至是與北美或者西方世界的其他公司,都非常講究版權,但這個範圍之外的地方,作風就有些霸道了。
比如像《大逃殺》的原產國,荷里活有多少電影被議論過抄襲他們的動漫或者其他文學作品,但那邊的人極少發起版權訴訟,即便有人打版權官司,也很難勝訴。
可以這麼說,不在荷里活劃定的圈子之內的國家和地區,荷里活的遊戲規則根本就不考慮他們。
一個無比重視版權和契約的圈子,卻不重視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版權契約,這在荷里活也不算新鮮事。
另外,這部中還充滿驚悚和科幻元素。
這些也能為一部電影的改編提供賣點。
馬修看完手中的,確定這就是《飢餓遊戲》的原著之後,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改編電影。
更為重要的是,他從的後封面上看到了,這本《飢餓遊戲》的出版日期2年9月14日。
也就是說,這本正式面世不過半個多月的時間,應該還沒有引起人的注意。
購買電影版權這種事,當然競爭者越少越好。
「這本的電影版權?」
天使經紀公司的辦公室裏面,海倫-赫爾曼看着手中的封面,扶了下眼鏡,問道,「《飢餓遊戲》?作者蘇珊-柯林斯?我從來沒聽過這個名字。」
馬修不管這些,拉開椅子坐在辦公桌對面,說道,「我剛剛看了這本,與《暮光之城》一樣,典型的青春向類型,我覺得有一定改編的價值。」
聽到這話,海倫-赫爾曼沒有立即回應,反而打開翻了翻,又思考了一會,這才說道,「青春類型的題材這兩年漸漸增多,但電影改編如何,現在還沒有相關的影片上映,誰也無法保證結果,我建議等《暮光之城》上映之後再做決定。」
這無疑是非常穩妥的策略,如果《暮光之城》這本披着其他類型外衣的典型青春改編成功,說明這個類型確實有市場,否則根本沒必要在《飢餓遊戲》系列上面浪費財力和時間。
但馬修不這麼看,現在《飢餓遊戲》上市時間很短,注意到的人很少,時間拖長的話,誰知道會不會蹦出其他競爭者?
「我覺得吧,等《暮光之城》上映,影片一旦大賣,可能會出現很多不可控因素。」馬修將自己的考慮大致說了一遍,看到海倫-赫爾曼陷入思考,又說道,「我來時專門給貝拉-安德森打了個電話,蘇珊-柯林斯是個新人作家,《飢餓遊戲》是她第一部出版的作品,版權費不可能很高,幾百萬美元我也賠得起。」
海倫-赫爾曼結束思考,說道,「既然你拿定主意,那就做好了。」
坦白地講,十三號電影工作室購買電影版權就算她不同意也無關緊要,馬修之所以說,一方面是需要她出面去談,另一方面也是出於對她這個經紀人的尊重。
話說回來,幾百萬美元對馬修真的不算什麼。
馬修也不跟海倫-赫爾曼客氣,直接說道,「你負責去跟這部的作者和出版社接觸,爭取能在這個月拿下版權,這部明顯不是終結,如果是系列的話,爭取連續集版權或者優先購買權也拿下來。」
海倫-赫爾曼沒有說話,只是輕輕點了點頭。
「你的佣金的話……」馬修知道要讓人工作必須給報酬的道理,「參照《暮光之城》系列怎麼樣?」
「可以。」海倫-赫爾曼應了下來,「我這就讓人去做先期調查工作。」
馬修又說了一句,「越快越好。」
海倫-赫爾曼的工作效率一向很高,《特種部隊》的開場大戰戲份剛剛拍完,她已經將收集到的先期資料傳到了馬修手裏。
事情並不像馬修想的那麼簡單。
蘇珊-柯林斯是個新人作者沒錯,卻不是斯蒂芬妮-梅爾那種寫作前對影視圈幾乎一無所知的家庭主婦,而是一名資深的兒童電視節目編劇,她為「尼科羅登」兒童台創作的《克拉麗莎都知道》及《謝爾比吳的神秘檔案》系列劇,曾經獲得過艾美獎提名。
換句話來說,這是一位荷里活的圈內人。
想要低價從這樣一個資深編劇手中拿到的電影版權並不容易。
還有,著名作家史蒂芬-金已經為這部寫過評語:在反面烏托邦的故事之中,《飢餓遊戲》是佼佼者,故事節奏快速,始終充滿懸疑。作者是個文字高手,筆下絕無廢話,夾帶着令人愉悅的冷峻幽默。閱讀《飢餓遊戲》會讓人上癮,彷佛玩電玩;你明知那世界不是真實的,卻忍不住一再投下銅板。
這些都會成為蘇珊-柯林斯談判電影版權時的本錢。
當然,這些不會打消馬修拿下這個系列的決定,原定的策略不變,讓海倫-赫爾曼繼續與蘇珊-柯林斯和出版社接觸,爭取早日買到電影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