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正文「安迪,你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你已經兩年沒出作品了,你知道嗎,你還欠着出版商的書!」
「就算你寫不出那些狗屎東西,你也不要拒絕我給你找的活兒啊!」
「《十七歲》雜誌請你寫博客,它們喜歡你說話的調調,這是工作,我是你的經紀人,我是在幫你!」
安迪。史密斯看着眼前的光頭中年男人喋喋不休的念叨了一早上,腦袋嗡嗡直響,用手指壓制住快要炸開的太陽穴,蜷縮在沙發上,痛苦的說道:「好吧好吧,卡爾你別再念叨了,fuck,我的頭快炸了,不行,我要去吃片止痛藥,然後睡一會兒,就不送你了。」
卡爾看着安迪史密斯揉着太陽穴,踉踉蹌蹌的走上樓梯,抬起手,嘴唇微動想要再次開口勸說,不知想到了什麼,放下手,微微嘆了口氣,「那你好好休息,休息好了,記得給我打電話。」
安迪史密斯躺倒在寬大雜亂的大床上,緊閉着雙眼,面露痛苦之色,回想起過去的12個小時,簡直就是不可思議。
「咳咳。。。。。。」
宋大偉從冰涼的游泳池中爬上岸,嘔吐起來,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吐着水,好一陣子才回過神來。四肢乏力,頭痛欲裂。
該死的,我這是在哪裏,不是拿着正充電的四星打電話的時候,被手機給炸死了嗎?他捧着脹痛的腦袋,抹掉臉上的水漬,緩緩的站起身來,憑藉着別墅里的微弱燈光走進了屋裏,找到盥洗室。
啪,剛打開燈,宋大偉就傻了,盥洗室的鏡子上出現了一張陌生的臉,黑色的頭髮,猶如湖水般藍色的眼睛,五官柔和,面色病態的蒼白,身高180-190公分的樣子,但是很瘦弱,感覺十分的不協調。只是分外的年輕,透出一股青澀。
就這樣直愣愣的看着鏡子,已經三十幾歲的宋大偉目光呆滯的掉頭走出盥洗室,帶着水漬的腳踩在柔軟的地毯上,直接躺倒在客廳的白色大沙發上,同時咕噥着:「擦,我這是附身穿越了?」
作為一名資深網絡書蟲,他很快就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一陣說不出的情緒湧上心頭,興奮,惶恐又或者是激動。
陷入回憶中的宋大偉腦袋裏忽然一陣劇痛,仿佛有把燒紅的烙鐵在腦袋中攪動,讓腦漿了起來,嗷嗷叫着抱頭摔在了地上不斷翻滾着,也不知道過了多久,鼻腔中流出了鮮血,暈死了過去。
恍恍惚惚中,宋大偉意識中,看着一朵帶着微小電流的灰白色雲霧正在和一朵白色的雲霧融合,其中的電流在分解着白色的雲霧。
「啊……剛才……發生了什麼事了?」宋大偉有些莫名其妙的坐起來,醒過來的他發現剛才還痛暈過去的腦袋一片清明,感覺到鼻子下面有些黏糊糊的,用手一摸全是鼻血.
他趕緊站起來走進盥洗室看向鏡子,鼻血一直流到了嘴角.思考了幾秒鐘後,他閉上眼睛回憶起來,接着在咽了口口水後猛然睜開,額頭冒汗,又是一陣眩暈感,這具身體的主人名叫安迪史密斯,21歲,是個少年成名的青年作家,母親是蒂芙尼珠寶設計師,父親是名律師,是紐約一所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而最讓他歡喜雀躍的是,現在的時間是------2006年4月!
看着亂糟糟昏暗的寬大客廳,安迪把所以的燈全部打開,別墅裝修簡潔明亮,以白色為主色調,歐式的家具,現代感十足,一張十分巨大的全家福照片掛在沙發後面的牆上,從記憶中找到的信息,他的外公是華裔,母親是混血,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華人血統,家裏十分的富裕。
安迪自小就十分聰明,鋼琴,結他都精通以及閱讀各種書籍,他在十六歲的時候寫了第一本小說《吸血鬼學院》,一舉成名,接着又寫了一本《紙鎮》的小說,讓他成了美利堅十分著名的少年作家。
安迪脫光衣服,把自己泡在潔白時尚的大浴缸中,看着蒸騰的水汽把周圍三面鏡牆打濕,微閉上眼繼續回憶着。直到紙鎮被荷里活的一家電影公司買下,他被自己的猥瑣經紀人忽悠着從紐約搬到了洛杉磯,還報考了南加大。
洛杉磯,荷里活。
在這個充斥着貪圖享樂之人的世界裏,時間在你身上捉弄,某天你做着夢,然後,你的夢想就變成現實了,那是段美好時光,如果有人告訴你,犯了錯,傷了心,得到了無情的教訓,而當你沉溺於毫無意義的女人香時,在這兒,在這溫暖的加州陽光下就會開始變得糜爛起來。
在來到荷里活的一年半中他失去了靈感,現在遭遇了所謂的人生危機,簡單來說就是寫不出東西了,這樣很糟糕,因為他是個作家,職業作家。現在卻連個該死的斷句都寫不出來。
女人,大麻,酒精,濫用藥物,把他原本健康的身體糟蹋的一塌糊塗,深陷的眼窩,蒼白病態的面色,瘦弱的身材,在他188公分的身高映襯下,變得十分的怪異。終於在大麻和酒精的作用下失足掉進屋外的游泳池中被淹死了,這才便宜了魂穿的宋大偉。
穿上睡衣,宋大偉在別墅里恍恍惚惚的游來盪去,看着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的裝潢和照片,看着寬敞擺滿整面牆書籍的書房,豪華的電影放映室,擺着大理石桌球枱和各種健身器材的健身室。。。。。。
「真是。。。。。。像夢一樣。」安迪看着陽光灑照進來的落地窗抓了抓亂糟糟的頭髮,他花了一夜的時間來整理下記憶和查看別墅的情況。一夜未睡,又是記憶重組又是大麻和酒精的刺激,不僅沒讓他精神萎靡,反而是異常的亢奮。
雖然安迪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不過他並沒有放在心上,以為這只是知道附體穿越後激動的。
就像之前說的那樣,這個叫安迪史密斯的傢伙,年少成名,賣書的版稅和電影改編權就有500萬左右,別墅是他父母花200萬多美金給他買的,一輛他爺爺送的價值50萬美金的紅色法拉利f430,外公送的48萬美元的保時捷carreragt。
雖說在洛杉磯這種富人區,百萬富翁多入牛毛,這點錢實在是不夠看,更何況安迪來的一年半時間花天酒地的,沒有靈感,寫不出東西,精神上的苦悶讓他痛苦不堪,大手大腳的,無所顧忌的買醉,到現在他自己都不知道還剩下多少存款,記憶中還算清晰的數字,好像還剩下200多萬,還好的是每年出版商都會把新的一筆版權費打進他的賬戶上,好像他的兩部作品都納入了美利堅教育部門推薦青少年閱讀書籍的目錄中,銷量會再次增加,這算是一筆固定的收入了,或許是以前的安迪史密斯唯一感到欣慰的好消息了吧。
無論如何,我繼承了他的一切,身份,生活。我就是安迪史密斯。
安迪聳聳肩,走到了落地窗前伸了個懶腰,腦袋雖然還是有些痛,但是他還是開始思考。那麼,自己現在該怎麼做?
還在思考着的安迪微眯着眼睛,擋住刺眼的陽光,不由舔了舔有些乾澀的嘴唇,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激動籠罩了整個身體,似乎一陣電流經過讓他微微顫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