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早晨,八點多鐘,李光洙正在南揚州的家裏睡覺,突然,一本漫畫書砸在了他頭上,他竟然沒被砸醒,只是迷迷糊糊說了聲:「妹妹,別鬧。」
他從小就喜歡看漫畫,最喜歡《龍珠》和《灌籃高手》,加上家境富裕,家裏收藏了很多漫畫書。
他有個妹妹,經常在睡覺時被妹妹捉弄,此時下意識以為是妹妹在捉弄他。
這時第二本漫畫書砸在了李光洙的頭上,李光洙依然沒被砸醒,叫了聲:「呀!」
「呀?你跟我呀?」李宗浩冷笑一聲,這次沒再砸漫畫書,直接拿着一本漫畫書走上前,對着李光洙的腦袋抽了起來,啪啪……
「啊,好疼……」李光洙慘叫起來,睜眼看見是自己的老爸後,趕忙做出一副可憐模樣:「爸,別打了,好疼,幹嘛突然打我啊……」
李宗浩是李光洙的老爸,也算是個小富豪了,是一家規模不小的家具廠的股東。
所以說李光洙算個隱形的小富二代,只是他在這方面很低調,前世參加《running-man》三年了,劉在石、金鐘國他們都不知道他老爸是個有錢人,直到2013年有一期節目來到他爸的家具廠才知道,都驚訝了。
「幹嘛打你?你說幹嘛打你啊?」李宗浩越說越氣,拿着漫畫書再次朝李光洙頭上抽去。
「啊,疼,真的好疼啊!」李光洙再次慘叫。
「我每周都好疼」,這是多年後粉絲們每周《running-man》播出都會調侃李光洙的話,因為這傢伙幾乎每期節目都會喊「好疼」,要麼被金鐘國欺負,要麼被劉在石整蠱,甚至被宋智孝鎮壓……
怪得了誰呢?怪他自己唄!這傢伙自己很會找抽,明知道金鐘國厲害,還要故意去招惹他,甚至還上癮了。
而此時李光洙就已經有了「好疼」這個口頭禪了,因為他在家裏也找抽,逼得老爸不得不經常教訓他。
這次就是如此,昨天是周三,李光洙卻突然從東亞放送大學跑回了南揚州父母家,結果昨晚這傢伙出去跟一幫朋友玩到了下半夜三點鐘才回家。
李宗浩怒其不爭:「你小子都22歲了,都服過兵役了,還這麼貪玩!」
李光洙從床上爬起來,抱住了李宗浩,討好說:「哎,爸,22歲還很年輕啊,怎麼就不能玩啦?在首爾,三四十歲還貪玩的男人都有一大堆呢。」
他從2012年開始就獨自一人到首爾上大學生活了,美其名曰:想見自己想見的人,也想享受自由。好吧,其實就是怕他老爸管教,住在首爾能避難。
李宗浩推開李光洙,望了眼他嘴上的鬍子:「你怎麼又留鬍子了?」
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經出了問題,李光洙從20歲時突然迷上了留鬍子,當時他已經在服兵役了,因為軍隊中要求容貌端正,他的鬍子又不能留得很長,只能在快休假的時候留長一點,每次還經常挨罵。
今年1月,李光洙服役期滿,重新回到大學繼續學業,同時接拍廣告,這半年來他經常都是留鬍子的造型,讓他這麼個本來挺端正的小伙子,硬是搞得像個三十多歲的二愣子。
李宗浩對李光洙留鬍子就有些不滿,每次看到他鬍子拉碴的樣子,就恨不得親自拿刮鬍刀給他刮掉。
上次李光洙回家就是鬍子拉碴,李宗浩就拿起了刮鬍刀,將李光洙嚇了一跳,李光洙便自己當着父親的面刮掉了鬍子,而現在,李光洙又是滿嘴鬍子拉碴的樣子。
「哎,爸,男人嘛,怎麼能沒點鬍子呢?」李光洙笑着說。
李宗浩卻冷笑:「你的意思是,你爸我不是男人了?」
他不喜歡鬍子,恨不得一天一刮。
李光洙辯解起來:「爸跟我可不一樣,我很年輕啊,有點鬍子會顯得成熟點,你老……你的年紀大了點,稍微,嗯,是稍微大了點,沒有鬍子會顯得年輕點。」
李宗浩再次冷笑:「你這次突然跑回來幹嘛?大學不用上了啊?」
李光洙繼續嘻嘻哈哈:「我們放送演藝科沒什麼好學的,演員嘛,一是要有演技天賦,二是要有生活體驗,你瞧,我這不是回家來體驗生活了嘛!」
「啪」的一聲,李宗浩一巴掌拍在了李光洙腦袋上,其實拍得不重,李光洙卻習慣性誇張地大叫了一聲:「啊,好疼啊,幹嘛又打我!」
李宗浩說:「你體驗生活?你昨晚玩到下半夜三點鐘才溜回來,你當我睡着了不知道啊?」
李光洙眼珠一轉:「夜戲,爸,影視劇里可是有很多夜戲的,所以,作為演員,體驗夜生活也是很重要的,要不然以後我可拍不好夜戲了。」
李宗浩抬起手作勢要打,手還沒落下去,李光洙就嚇得躲到了房間外,大叫了起來:「媽,我爸打我。」
「活該,你自己找打!」正在洗碗的老媽笑罵了一句。
李宗浩走上前,「啪」的一下,又一巴掌拍在了李光洙腦袋上:「你還告狀!」
李光洙叫道:「爸,能不能別再打我啦,真的好疼啊。」
「疼你個大頭鬼,一個服過兵役的人,被我輕輕打幾下就不斷叫疼!」李宗浩氣惱。
李光洙媽媽開始護崽了:「都八點多鐘了,你還不去上班啊?」
「這就去。」李宗浩回應,隨即瞪了眼李光洙:「今天上午就給我回首爾去好好上學,聽到了嗎?」
李光洙點頭:「是,爸。」
李宗浩轉身準備走開。
李光洙卻喊道:「爸,等一下。」
李宗浩轉身:「幹嘛?還想找打啊?」
李光洙伸了伸手,頭低了下來:「我零花錢不夠了。」
李宗浩說:「你不是在接拍廣告嗎?掙的錢呢?」
李光洙說:「我一個月頂多只能接到一個廣告而已,而且我又沒名氣,廣告收入很少的。」
李宗浩又氣惱了:「怪誰啊,怪你自己,誰讓你當初自己要讀什麼放送演藝科的,我早跟你說,藝人不是那麼好做的,你看看我們國家的藝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過得好,絕大多數藝人收入都少得可憐,還不如你爸手下一個普通工人的收入多!」
李光洙上前討好:「那是,所以說我爸厲害嘛,有你這樣的爸,作為兒子的我可是感到很光榮的。」
李宗浩說:「半個月前你回來,我才給你200萬韓元,這麼快就花完了?」
李光洙尷尬起來,200萬韓元不算少了,換算成人民幣有一萬六千了,哪怕首爾物價很高,李光洙作為一個大學生,半個月用這麼多錢,絕對是奢侈了。其實,他自己不是個花錢大手大腳的人,只是他最近在大學裏看上了一個美女,正在嘗試着追求對方,這不,泡一妞可是最花錢的事兒。
他這次逃學跑回家就是問老爸要錢的。
李宗浩對這個兒子太了解了,見他這副尷尬的樣子,就知道他一定沒幹好事,於是說:「零花錢這次就別想要了,想要錢你自己去掙。」
李光洙鬱悶地嘟噥:「哼,不給就不給,有什麼了不起的,等我簽約到了jjc,我就有的是零花錢了。」
說歸說,其實他心裏覺得這事兒沒可能。
此前他在電視上看了jjc-family演唱會,被少女時代給迷住了,於是第二天他就整理了一份自己的簡歷,跑到jjc娛樂公司申請簽約,他可不認識jjc的人,而且他也沒什麼演藝圈的朋友,他只是將自己的簡歷和申請書交給了jjc娛樂公司的美女接待員。
他也不傻,知道自己這麼申請簽約,成功的機會很渺茫,何況他只是個拍了幾支廣告的無名藝人,但他就是忍不住這麼做,一來想要跟少女時代在同一家公司,二來jjc娛樂公司很強大,能簽約進去就能掙錢和成名。
「你在說什麼?」李宗浩問。
「沒……沒什麼。」李光洙再次尷尬。
恰在這時,臥室里傳來手機的聲音,李光洙卻沒聽到,心裏惦記着零花錢的事。
李宗浩提醒:「你的電話。」
「啊……哦!」李光洙這才反應過來,趕忙跑進臥室接聽了電話。
「餵。」
「誰?」
「哪個申瀾啊,我不認識。」
「什麼?」
「j……jjc?」
「我靠……哦不,哇,原來是申瀾社長,你好你好,對,我是李光洙。」
「什麼?」
「簽……簽約?」
「金……金竟成前輩看中了我?」
「我靠……哦不,我是說太棒了!」
「時間?有,當然有,我什麼都沒有,就是有時間,要多少有多少。」
「明天去公司?好好,我一定去。」
「那個……能順便問一下,你們公司給我簽約金嗎?」
「什麼?」
「1……1……1億韓元?」
「你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吧?」
「我靠……哦不,太棒了,我很滿意。」
「簽約十年?沒問題!」
「我明天就來簽約。」
電話掛斷,李光洙懵逼了。
李宗浩走了過來,沒好氣地說:「你跟誰通話呢,一驚一乍的!」
李光洙依然懵逼。
李宗浩上前抬起手作勢要打。
李光洙還是懵逼。
這次李宗浩也有點傻眼了,心想:這孩子怎麼了?不會被我打傻了吧?
「光洙啊。」李宗浩喊了一聲,打是疼罵是愛,對於這個兒子,他其實是寵愛的。
李光洙望向李宗浩:「爸,你打我一下。」
李宗浩懵逼:「打你幹嘛?」
李光洙撒嬌:「哎,爸,你打我一下嘛。」
李宗浩沒再客氣,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在他的腦袋上。
「啊,好疼。」李光洙叫了一聲。
隨即便「啊啊啊啊啊……」的興奮大叫了起來。
李光洙媽媽走了過來,見到兒子這般模樣,上前抬手抽了一下李宗浩:「好你個李宗浩,叫你別總是打他,你偏不聽,還總喜歡打頭,好了吧,你把他打傻了啊……」
李宗浩尷尬,掏出錢包,當即開出了一張200萬韓元的支票遞向李光洙:「好了好了,零花錢給你,你別跟我裝傻了,我就輕輕打了幾下而已。」
李光洙卻突然作出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爸,我都22歲了,都是服過兵役的男人了,怎麼能再用你的錢,從現在開始我再也不找你要零花錢了。」
李宗浩跟老婆對視了一眼,眼中都有些擔憂,心想這孩子難道是昨晚酒喝多了現在發燒了?
李光洙媽媽上前摸了下李光洙的額頭:「沒發燒啊?」
「媽,你幹嘛啊,我沒發燒,我跟你說啊,明天我就能賺到1億韓元了!」
李宗浩跟老婆再次對視一眼,眼中更加擔憂了。
「我是說真的啊,我跟你們說啊,剛才是jjc娛樂公司的申瀾社長打我電話的,申瀾社長你們不知道吧?她是jjc的副社長,以前是金竟成的經紀人,金竟成你們都知道吧?你們倆不是經常讚揚他嗎?對,就是那個金竟成。申瀾社長說,jjc娛樂公司願意簽約我了,而且是金竟成看中了我,明天就跟我簽約,給我1億韓元簽約金!」
李光洙激動地說,然而這番話有些語無倫次,將兩位長輩都聽懵逼了。
無奈之下,李光洙花費了十分鐘時間,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跟兩人詳細解說了一番。
聽完後,李宗浩和老婆更懵逼了,這次是難以置信。
金竟成竟然看中了我們家這位傻兒子?
光洙能簽約到jjc娛樂公司?
還給1億韓元簽約金?
這怎麼能讓人相信哦!
「爸,媽,我說的是真的,不信你們明天跟我一起去jjc娛樂公司,看着我簽約!」李光洙鬱悶,自己都解釋半天了,父母就是不敢相信。
第二天上午,李宗浩親自開車帶着李光洙去了趟jjc娛樂公司,看到李光洙受到申瀾的親自接見,看到李光洙在合約書上簽了字,看到申瀾很豪爽地當場就將1億韓元支票給了李光洙,才相信這事兒是真的。
而金竟成得知李光洙簽約後,笑着嘀咕了一句:「1億韓元就把自己賣了十年,光洙啊,你以後可是會後悔的,只是那時你再想多問我要簽約金可就不行了哦!」
金竟成知道,李光洙以後會因為《running-man》紅遍亞洲,「亞洲王子」的說法雖有些誇張,但火是真的,就拿中國而言,雖然以後金鐘國、劉在石、宋智孝在中國的人氣都高,但最高的runningman成員還是李光洙。
只是,因為李光洙前世所在的公司能力有限,沒能充分運作出他身上的價值。
而金竟成有信心,在他的培養和運作下,李光洙未來十年至少能幫jjc賺100億韓元!
當然,李光洙自己也會賺很多錢,會比前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