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方門路廣,一問之下就知道上面授意,其實就是黎家授意的。
投資方已經投資了,總不能讓電影這麼停拍下去,黎家不放話,下面的人不敢鬆口。
製片方找了幾回,都給不軟不硬的擋了回來。
最後製片方砸了錢下去,好不容易找到相關的負責人,那人只是透露一些消息。
說是只要林菀菀還在劇組,他們這部影片就等着太監吧,上頭是不給拍的。
這下製片人懂得了,這是因為誤傷這件事,黎家給林菀菀穿小鞋呢。
這可比之前秦月和王澤玲的手段要高多了。
秦月毀了自己,王澤玲形象大跌,事業和愛情受到重創,都沒能撼動林菀菀半分,而現在黎家一出手,不動聲色的就扼住了所有人的喉嚨。
各部門監管,你的電影就是沒法拍,要理由能給你一百個,你個個不合格,這讓和製片人撓破頭也是沒辦法。
真是上面人動動嘴,下面人跑斷腿。
都已經拍了一多半了,如果裁掉林菀菀,她所有的戲份都得重拍不說,耗資很大,演員又都不合適,實在是讓人為難的一件事。
但是不裁掉林菀菀,這麼大投資砸進去,電影就這麼太監了,損失更大。
而且對外怎麼說?怎麼解釋把林菀菀踢出劇組的事情?
林菀菀演技在線,是有目共睹的,說沒演技這件事是行不通的。
最後沒辦法,製片人跟投資方商量了,只能以林菀菀私生活不檢點將她踢出劇組。
畢竟重拍比停拍的損失小。
只是減掉林菀菀自己的戲份,其他人的都還在,到時候找到新演員後,再重新拍就可以了。
就這麼耽誤一個星期,都等着電影開始拍呢,製片方卻發佈消息將林菀菀踢出劇組,有媒體問原因,製片人沒有明說,但是製片人的助理卻含糊其辭的說了句私生活不檢點。
這話,算是製片人默許吧。
不然實在沒有藉口。
製片方並不知道前兩次跟秦月和王澤玲鬧事的時候,雖說是別人在操作,但是卻是林菀菀在控制大局的。
沒事找了個這樣的藉口,這不是太歲頭上動土,老虎身上拔毛是什麼?
消息一出,不過一個小時的時間,林菀菀將《戰旗》製片方給告了。
要求公開道歉,賠償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簽約時違約十倍賠償片酬的錢。
十倍的片酬是有數的,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是有着林菀菀提的。
咖位越重,要的越高。
雖說復出後她還沒什麼作品,但是之前她是影后啊。
林菀菀就跟他們打官司,打得他們輸的褲衩都不能剩!
製片方也沒想到林菀菀是個刺頭,火急火燎的又私下給林菀菀賠不是,說是助理已經辭了怎麼怎麼樣,巴拉巴拉,唧唧歪歪的。
讓林菀菀喊了保安給打了出去。
想再找林菀菀的時候,林菀菀已經不出面了,全權由律師代理。
為了順利的解決這件事,《戰旗》可以再次開拍,製片方忍痛把錢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