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龍媽 關於討人厭的侏儒

    最近讀者反應,提利昂一心向着蘭尼斯特,卻老想着占丹妮的便宜。

    而且,他也算背過誓,不僅沒受到懲罰,反而走上人生的巔峰,有成為半神的機會。

    這裏解釋一下。

    首先,提利昂對蘭尼斯特的認可即是人設,也屬於人之常情。

    他作為蘭尼斯特被教養長大,一輩子以蘭尼斯特為榮,除了瑟曦與泰溫對他苛刻些,蘭尼斯特港與凱岩城的無數蘭尼斯特對他都很不錯,特別是他的吉娜姑姑與吉利安叔叔。

    凱馮對他也不錯。

    可以說,侏儒有一個不美滿卻很幸福的家庭環境。

    所以,他對蘭尼斯特、對凱岩城的愛,有感情基礎。

    而他與丹妮,首先,兩人性向都不怎麼合,反而是瓊恩與侏儒,兩人比較合得來。

    其次,侏儒知道自己身份時,已經快三十歲了,不可能立即養熟。就像伊蒙老爺子說的,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後,提利昂依舊是個蘭尼斯特。

    如果侏儒知道自己有更高貴的身份後,立即放棄蘭尼斯特,把凱岩城拋在腦後,不是更冷血無情?

    2,關於侏儒的報應。

    這也與我的思維方式與寫作水平有關。

    我個人覺得,對不怕死的人來說,死亡從來不是懲罰;對大多數人來說,死亡也不是最可怕的懲罰。

    因為死亡是瞬間的,它不痛。對很多活得艱難的人來說,甚至是一種終結痛苦的解脫。

    所以,在這本書中,我很少用死亡來作為懲罰手段。

    比如,瑟曦,她在死亡前,幾乎失去了一切,她最在乎的尊嚴、容貌、權力,都離開了她,然後才解脫的。

    提利昂也一樣。

    很多讀者覺得他沒受到懲罰,很可能與我的表達有關。

    這樣吧,有興趣的,可以回看,第603章。

    ——提利昂的目標一直都很明確:他犯了罪,罪無可赦,但他要在接下來的風波中保全凱岩城。——603章原文

    那段劇情正是侏儒帶着伊耿跑路,在那段劇情中,也有很多讀者發出與現在一樣的抱怨:侏儒太討厭,作者你是不是把他當成主角了?

    如果翻開那幾章的章評,可能還可以看到我的回覆:侏儒早晚要遭報應的,今天他努力的一切都將成為笑話與泡影。

    我當時就差直接對讀者說:他最在意凱岩城,我偏偏要讓凱岩城蘭尼斯特死絕。

    所以,凱岩城慘劇的主角不是二丫,也不是弗雷與蘭尼斯特,而是提利昂!

    更直白點說,這段劇情早就設計好了,專為侏儒準備的大禮包。

    為什麼要這樣設計劇情呢?

    首先,無論在《冰與火》與《權游》中,侏儒智商也許崩過,但他對家族、對蘭尼斯特愛的這個人設,從來沒崩。

    對他的最大懲罰,就是失去家族。

    ——你問我為何要懲罰他?我在這本書的簡介中,就明確說了,要讓侏儒倒霉。

    其次,如果看過原著的讀者,就會發現一件事:七大王國,蘭尼斯特最難滅族。

    第一,他們家城堡從來沒被人攻破過,凱岩城就是一座山——除非屍鬼內爆,這個劇情我開書時就想好了;第二,蘭尼斯特人太多了,蘭尼斯特港隨便抓個黃頭髮的都姓蘭尼斯特,這不是戲言。

    要滅族蘭尼斯特,只能靠大屠殺,而大屠殺,異鬼最專業。

    最後,有最合理的橋段。

    二丫一定會殺弗雷全家,二丫說的,耶穌來了也改變不了。

    弗雷與蘭尼斯特有一根難以割捨的紐帶:吉娜姑媽是老瓦德的兒媳婦,蘭尼斯特與弗雷有非常近的聯姻。


    而且,奔流城就是吉娜老公的封地。

    但問題是,奔流城並非一座堅城。

    為什麼呢?

    因為在伊耿登陸前,奔流城徒利只是河間一家普通貴族。

    在黑心赫倫時期,你敢修建最堅固的城池?

    所以,異鬼南下,腦子正常的人都不會去駐守奔流城。

    所以,吉娜姑媽在長夜中,一定會帶家人回凱岩城。

    如此,一條線就串聯起來:老瓦德提前知道珊莎與伊耿王要滅自己全族,他擋不住,便帶領嫡系子孫躲到奔流城;等長夜降臨,奔流城不堪大用,弗雷再隨吉娜去凱岩城;二丫跟去凱岩城,異鬼能隔着城牆召喚屍鬼。

    順理成章的,蘭尼斯特被滅了全族。

    以上,是我設計情節時的思路,早就設定好了。故而,在第603章時,我會回復讀者:侏儒一定會遭報應,作者說的,耶穌來了也沒用!

    偏偏從600章到900章,跨度太大,讀者情緒漸漸平復下來,並非安心等待作者的安排,而是時間太久,忘了。(說不得很多人那時候就開始棄坑)

    這就很尷尬了。

    當我兌現承諾,懲罰侏儒時,大家沒感覺了......

    偏偏我有感覺。

    這就造成一件很尷尬的事,我一直認為侏儒很苦逼,讀者卻認為他走上了人生的巔峰。

    有人說他變帥了,還高了。

    可他能變帥、能長高,付出了什麼代價?

    他在丹妮的實驗室當了一個多星期的小白鼠,嗓子都喊啞了。他還去傑妮身邊享受龍蟲洗禮,苦熬一個多月,精神崩潰不說,還差點被羊蛋奪舍。

    換成我,我寧願長得普通點,也不去遭那個罪。

    他能修煉,這點倒是與丹妮有關,但丹妮什麼也沒付出,所有坦格利安都得到血脈晉升的福利。

    侏儒得到瓦鋼鎧與翼龍?

    這些對丹妮來說,算什麼?她麾下一個小兵,也這種配置。

    舉個例子,國民王老公為某網紅買了一輛蘭博基尼,某個上班族一個月三千工資,一百塊留下來買泡麵度日,2900打賞給網紅,你們說,誰對女網紅的付出更多?

    作為侏儒的親妹妹,國民丹老婆甚至顯得有些薄涼,因為她騙了侏儒500條命——別以為這是空口白話,這個因果早晚要了結。

    最後,侏儒成為半神,佔了天大便宜?

    丹妮對侏儒說了,想得到多少,就先付出多少。

    連馬修都能得到聖母恩惠成為半神,侏儒如果立功,成為半神有何不可?

    而且,侏儒要成為半神,他付出的代價簡直......

    侏儒將會慘不忍睹。

    最近一章大家都看了,傳經人小隊中,馬修是唐僧,侏儒是悟空,奈何妖精要吃的卻是悟空啊!

    他是天下「第一流量小神」的唯一至親!

    不是神之子是什麼?

    侏儒磁鐵,侏儒盾牌,正式上線!

    最終某一天,侏儒可以昂首挺胸對讀者們說:我今天的一切成就,都是通過血與淚換來的,我問心無愧!

    最後,本書快完結了,傳經人小隊並非另開支線,而是通過傳經人小隊,來收尾。

    七藏和尚在保護小魔猴的過程中,一招招聖母神掌打出去,把妖精都打死了,不就完結了嗎?

    「諸神長夜」,就是本書最後一段劇情,但你們以為諸神黃昏就是丹妮手持大砍刀,呵呵哈嘿,與正義聯盟的一眾妖精打得熱火朝天、酣暢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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