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遊玩
「不和你說了,聽清楚沒,不要亂花錢。書神屋 m.shushenwu.com」林越叮囑道。
「聽到了」
「掛了啊,喝點兒醒酒湯,別整天喝酒。」
「知道了。話說,這次你給我多少錢」林滄連忙問道。林越不給錢的話,他連回來的機票都訂不起。
「十萬。」
「不是吧,才這點兒我能幹啥」林滄哀嚎道。
「你給我一邊哭去,人出國一趟幾萬就夠了,給你十萬還嫌少。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最近接了個案子,拿了四十五萬的分成。」林越沒好氣的說道。
林滄猛然愣住了。
哎,對啊,鄭秀妍的案子我有錢來着
林滄一拍腦袋,長時間不接案子,這茬都給忘了。
律師有兩種,有自己固定人脈,和律所呈互助形式的提成律師。這樣的律師一般情況下,案子得到的報酬和律所是八二分成,律師八,律所二。
而沒什麼人脈,只是普通的律師,那就是有求於律所,律所介紹案子,受薪律師只拿固定工資。
不過,在這兩種律師之外還有一類特殊的律師,叫做合伙人。哪怕只是初級合伙人,也和普通律師不一樣。
合伙人,意味着成為了管理層。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林滄是沒那個本事成為合伙人,不過他的情況特殊,雖然是受薪律師,但如果有案子的話,九一分成。他九,律所一。
對此律所有些律師頗有微詞,但又不敢聲張。
律所的大客戶之一就是林氏集團,主任時承和林氏集團的大公子又是廣為人知的好友,林滄這個林氏集團的二公子特殊點,你能怎麼辦
嘟嘟嘟。
林越給掛了。
不過林滄也不關心這個了。
連忙打開工行的app,找到律所打錢的那張卡。
餘額450000。
oh,yes
林滄猛的握拳,一臉喜色,將錢轉到了自己常用的賬戶上。
再加上林越轉來的十萬和這個月剩的兩萬多,咱也是半百萬富豪了
林滄美滋滋的看着銀行卡上的餘額,準備出去浪一圈,吃頓好的。
「叫上誰呢。」林滄看着聯繫人上一個個的名字,挑選着。
「算了,不去了,一去又要喝酒。」搖了搖頭,「找陳星他們玩去吧。」
林滄:阿星,在哪呢
發了條消息之後,林滄就開始吃午飯了。
柳媽做飯不僅味道好,也很快。
沒多久,陳星的消息就過來了。
陳星:正大廣場這吃飯呢,幹嘛
林滄:你找死啊,帶倆明星跑正大廣場去
陳星:都逛一個小時了,也沒被人認出來。誰能想到,我一個胖子帶着倆韓流女神奸笑jpg
林滄:也是。陸家嘴的那個嗎
陳星:對,九樓p賽場的那個。
林滄:行,回頭我過去。
陳星:你別回頭,我們正要去看電影呢,你三點來吧,等你到了我估摸着也剛好看完電影。
林滄:喲喲喲,看電影我仿佛看到了小說主角的誕生,我告訴你啊,抓住機會,坐兩人中間
陳星:呃我們已經說好了座位,iu坐裏面,劉仁娜坐中間,我坐外面。
林滄:那也行啊,這種漆黑的場景,干點嘿嘿嘿jpg
陳星:我們坐在前面,後面的人能看見
林滄:那你就用腳勾引
陳星:我不敢
林滄:你想不想抱得美人歸
陳星:不怎麼想
林滄:jpg
林滄:不是,你不想和劉仁娜交往你費這麼大勁把人家喊過來幹嘛
陳星:只是想親眼見一見女神。我爸是個老古董,他不可能讓我娶個藝人的,我也是個廢柴,離開我爸,連見女神的資格都沒有。
既然給不了女神什麼,那就讓女神永遠是女神就好。這樣近距離的看一眼,也挺好的。
林滄:
我能說什麼
林滄:彳亍口巴。你們看電影吧,晚上咱們去外灘玩。
陳星:好嘞。
放下手機,繼續吃飯。
等到林滄驅車來到正大廣場的時候,陳星三人已經等了他好一會兒的樣子了。
「我說哥,你可算是來了。」陳星迎了過來,「都等你十分鐘了。」
「不好意思啊,路上堵車。」林滄歉意的對李知恩和劉仁娜說道。
「沒關係,也沒等多久。」劉仁娜笑了笑說道。
李知恩微笑着對林滄點了點頭。
「不怪罪我就好。」林滄點頭說道,「接下來準備去哪」
林滄看向陳星,明顯是要他拿主意。
「那就找個咖啡廳坐下休息會兒,等到晚上再去外灘吧。」陳星想了想說道,看向劉仁娜,徵求她的意見。
「我沒意見。知恩」
「我也沒意見。」李知恩搖了搖頭說道。
「可以。」劉仁娜微笑着點頭。
一行人很快就找了家咖啡店坐了下來。
一人要了一杯咖啡,開始閒談。
都說聊天是最能促進人們關係的方式之一,這點無論是林滄還是陳星都明白。
陳星提議來咖啡廳何嘗不是沒有這一層意思在呢。
不過,基本上都是劉仁娜和陳星在交流,林滄喝李知恩更多的還是在聽。
「林先生是個律師,我對律師還是挺好奇的,能說一說嗎」劉仁娜忽然話鋒一轉,看向林滄問道。
「律師」林滄愣了一下,他沒想到劉仁娜會突然問這個問題。
「你想了解什麼」
「律師打官司真的和電影上那樣跌宕起伏嗎」劉仁娜頗為好奇的問道。
「並不是。」林滄搖了搖頭,很多人都問過他這個問題。
「事實上,律師之間的交鋒更多的是在收集情報和情報分析上,法庭是個嚴肅的地方,並不會出現電影中那類雙方律師爭鋒相對,把法庭當辯論賽現場的情況。」
劉仁娜瞭然的點了點頭。
「林先生有沒有接過藝人的案子」劉仁娜又問道。
林滄抬眼看着劉仁娜,眼神略微有些凌厲。
她在說鄭秀妍的案子還是無意之舉
「你們二位有官司要打恕我直言,貴國的法律我並不是很了解。」
「這倒不是,只是聽說有些律師會幫藝人打官司,只不過是專門為藝人服務的律師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