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次相親當天,逮捕相親對象 第627章 疑惑

    第627章 疑惑

    會議室。

    重案組成員就剛剛發現的情況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基本上形成了兩個觀點。

    第一個就是要擴大人員的排查範圍。

    由於案情發現之初,案發現場沒有發現王旭被殺時有掙扎的痕跡,兇手又是在王旭車內的副駕駛座位行兇,嫌疑人的排查集中在了和王旭關聯比深的人員身上,但是現在看來,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也很大。

    第二就是要對王旭在案發前行的蹤進行排查分析。

    王旭被殺的時間是凌晨,是和幾個同事喝酒結束之後回家的途中被殺的。

    那麼問題來了,兇手是如何知道王旭會在這個時間段回家?

    既然兇手不一定和王旭熟識,那麼對方為何能夠如此精確的掌握王旭的行蹤呢?

    更重要的是兇手在現場進行了一定的佈置,三堆錯落有致的酒瓶碎片顯示了對方早有預謀。

    出現這種情況只有兩個可能,第一就是和王旭喝酒的那些人裏面有兇手的內應,他將王旭離開酒店回家的時間告訴了兇手,讓對方能夠從容精確的佈置陷阱。

    第二就是兇手對王旭的生活習慣了如指掌,對方非常了解王旭的作息規律,知道他今天晚上要去吃飯,而且大概知道他什麼時候能夠結束飯局,從而針對性的製作陷阱。

    那對方是通過什麼手段才能了解王旭的作息規律?

    跟蹤!

    只有通過跟蹤才能做到如此精細,才能不被有心人發現,而且這種跟蹤絕對不是一天兩天能夠完成的,對方應該是經過一段較長時間對王旭的跟蹤才掌握了他的作息規律。

    「案發當晚和王旭吃飯的幾人我們已經進行過排查,對方確實都沒有作案時間,均有人證。」

    「但是確實沒有精細的排查過他們的手機通話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如果對方真的有內應……並不太好調查。」

    劉青山對於這項調查的前景並不樂觀。

    以兇手作案的的謹慎程度而言,如果和王旭當日喝酒的幾人真的有內應,他的同夥似乎不大可能使用手機打電話給他報信從而留下證據。

    至於微信記錄,刪了可就不好找了。

    但是不好找不代表找不到,通過網警那邊還是能夠查到一些東西的。

    只不過這需要時間。

    「這項工作朝陽來接手吧。」

    陳言將調查可能存在內應的工作交給了張朝陽。

    「其實,以犯罪心理來分析的話,兇手不大可能有同夥。」

    陳言是懷疑有人給兇手通風報信的,但這種可疑性非常小。

    從兇手在案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就能判斷出兇手非常謹慎小心。

    而且王旭車內財務沒有丟失,這就說明兇手並不圖財,那麼他如果有同夥,對方的利益訴求和兇手就一定會有高度重合性。

    先不說這種高度重合性的可能有多大,就說兇手作案過程當中的謹慎小心,他就沒有可能在殺人這件事情上有拉同夥的計劃,或者說這種可能性非常小。

    因為對方高度謹慎,那他怎麼可能把自己殺人的把柄落下其他人手裏?


    他就不怕有一天對方告發他?

    人心,是不能被考驗的。

    當然這也僅僅是陳言的一種推測,對方到底有沒有內應,還要經過調查才能進行最終的確認。

    推理始終是推理,只能提供破案思路,證據才是讓最終陳言作出決定的根本因素。

    相對於內應來說,陳言更加相信是兇手親自跟蹤調查過王旭。

    「王剛,這項任務你來完成。」

    「要仔細摸排王旭過去一個月的行程找到所有監控錄像,尤其是對長江路黃河路和恆昌小區門口的錄像要進行着重分析,對方選擇在濱河路上下手,那就很有可能對這個地方進行過多次的踩點調查。。」

    「查一查,出現在這些監控攝像頭下的陌生可疑人員,或者是多次逗留徘徊人員。」

    「對於王剛的調查同樣如此,要把近期有關王剛的所有監控中,出現三次以上的陌生車輛、陌生人員進行着重的分析。」

    王剛重重點頭:「是,陳隊我這就去辦。」

    會議結束。

    辦公室內,陳言在獨自思索。

    和陳言以往偵辦的案件相比,王旭被殺案,其實表面看起來比較普通。

    案發現場既不血腥,影響也並不是很大,但是陳言卻覺的這是他遇見的比較難辦的案子之一。

    以往,即便再難辦的案子,經過一兩天的分析,陳言總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一些指向兇手的蛛絲馬跡。

    甚至在陳言的嗅覺基因鎖,視覺基因鎖等能力下,兇手很快就能被鎖定。

    可是這個案子不同。

    兇手作案手段並不如何高明,但是就是一個乾淨利索。

    任何兇案現場做的越多,錯的越多,這是一條永恆不變的真理。

    而越是簡單的案發現場,其實越難留下痕跡。

    殺死王旭的兇手就非常明白這個道理,他在王旭的車內停留時間一定非常短暫。

    陳言懷疑,這個時間甚至是以秒來計算的時間。

    上車迷暈王旭,刺穿喉嚨,擦除指紋離開。

    兇手對這個殺人流程一定非常熟悉,在殺死王旭之前應該經過多次的模擬訓練。

    這一點從王旭脖頸中刀的部位上就能看出對方一擊致命,穩准狠,毫不拖泥帶水。

    有這樣心思的人,有這樣能力的人,會是一個無名之輩嗎?

    沒有殺過人的人永遠不知道殺人是一件多麼恐怖的事情。

    像秦雨那樣面對審訊面不改色心不跳,還能和偵緝員周旋的人,這麼長時間陳言也只見過一兩個而已。

    而秦雨之所以能夠如此淡定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他雖然計劃殺死王旭,但實際上並沒有實施成功。

    如果秦雨真的是兇手,真的殺死了王旭,在面對審訊的時候,他還會如此的淡定嗎?

    當然,即便是現在秦雨的嫌疑依然沒有解除。

    以秦雨的智商和邏輯能力,陳言甚至懷疑陳言發現的鑰匙,對方選擇的裝修房間,都有可能是秦雨佈下的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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