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那傢伙命也太大了,這樣都不死。」
女:「怎麼辦啊,他現在住在醫院,沒法再下手了。」
男:「先緩緩吧,再等上幾個月再說,這種事急不來。可恨啊,好不容易製造出的天衣無縫的意外,我還花了好多錢呢,結果又失敗了!實在不行,離婚算了吧!這樣沒完沒了的下去也不是辦法啊!」
女:「不行!!我花了這麼多的時間這麼多的精力做準備!我一定要把他的錢全部拿到手!」
男:「可一直下去,他早晚會發現不對勁,然後懷疑的,到時候別偷雞不成蝕把米,把咱倆折進去了!」
女:「那我不管,不就是坐牢麼?成功了就是一輩子花不完的錢,咱們天天遊山玩水,失敗了就一起坐牢,怕什麼!這點風險也不敢冒,還殺什麼人!!」
門外。
陶龍已經氣得怒髮衝冠,臉色鐵青,恨不得衝去廚房拿刀子捅死這對狗男女。
親耳聽到和別人告訴的,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感受啊。
「呼,呼,呼……」
他拼命的大口的喘氣,努力的忍耐。
可是他的動靜還是太大了。
屋子裏的男女還是聽到了!
女:「外面好像有人?是小偷嗎?」
男人的聲音無比驚慌!
「是誰在外面!?」
咔嚓,門開了。
下一刻。
蕭羽、陶龍跟周淑春和她的情夫方源,四個人打了個照面。
周淑春在看到自己老公的那一刻,人嚇傻了!
「老公……你……你你,你怎麼會在這裏……」
陶龍怒髮衝冠:「賤人!!!我對你這麼好,我天天在外面拼命工作,你卻在家裏三番兩次設計以外,想殺我!!!」
「不是的,老公,你聽我解釋……」
「解釋個屁!!!我們都錄音錄下來了!!」
一聽錄音,方源和周淑春徹底慌了!
滿頭冷汗!
這時候,蕭羽也配合的揚了揚手機。
「兩位好啊。剛才的對話,真是精彩,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公然談論殺人,謀財害命,嘖嘖!你們覺得,這該判幾年呢?」
一聽居然錄了音,方源的第一反應就是搶奪!
「把手機拿來!!」
他怒吼着,瘋了一樣的撲向了蕭羽。
可是,令方源自己都有些意外的是,蕭羽居然任由他搶走了手機!任由他刪除了錄音!
陶龍懵了:「錄音!!證據啊,您怎麼任由他搶走了?」
蕭羽表情怪異,嘿嘿笑道:「我也沒想到他會突然搶走手機啊。算了,沒就沒了吧。」
「哈哈哈哈哈!」
刪除了錄音後,方源得意狂笑,又把手機隨手丟向了蕭羽。
周淑春也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沒證據的話,一切都好說。
只是,這事讓陶龍知道了,以後麻煩還是很大啊,他肯定不會給錢了,分割財產的難度都會變得很大,這可怎麼辦啊。
方源笑完,又威脅道;「兩位,現在是你們非法入侵我家,我勸你們趕緊滾蛋,否則我就要報警了!」
蕭羽聳了聳肩:「滾蛋?那可不行,來都來了,咱們乾脆把話說清楚吧,方源先生,你覺得呢?你也不想無休止的拖着吧。」
方源:「哼,行啊,反正也沒證據了,那你想說什麼?」
蕭羽伸出三根手指頭:「有三件事需要確認,第一,周淑春女士跟你,已經在一起有五年了,對吧?準確的說,五年零2個月11天。」
「臥槽,連這都知道?看來你是個很厲害的偵探啊。我都不知道這麼精確!厲害啊,既然這樣,更沒必要隱瞞了,我承認了,對,就是五年多,具體幾天我不記得了,但想來就是你說的差不多。」
蕭羽:「第二,你知道的對吧?周淑春女士為了『利益最大化』,在跟你商量謀財害命的同時,還前後買了多次的意外保險。第一份保險是在四年前買的,換句話說,你跟周淑春在一起一年以後,你們就開始計劃謀財害命了,但因為想要偽裝意外,再坑一筆保險,所以才一直耐心等待。」
周淑春沒說話,也不敢看陶龍的表情,低着頭躲避着陶龍暴怒且殺氣騰騰的目光。
方源卻仿佛沒了證據後,整個人異常乖戾和張揚,再無顧忌。
甚至示威一樣的摟着周淑春!無比挑釁!
「厲害,厲害。你說對了,只有被認定為意外,我們才能逃避法律責任,如果連法律都能騙過,那保險公司更不成問題了。只可惜,這傢伙命大,這都不死啊。」
蕭羽又說:「最後一個問題,包括昨天的車禍在內,一共三次出手。每次都是車禍,第一次是在某個十字路口,第二次是在高速路,第三次就是昨天的小路,對吧?然後這三次,光是請人出手花掉的定金,就每次達到了十萬塊,萬一事成了,你們還需要支付一百萬。我沒說錯吧?」
「牛逼,太牛逼了,簡直就像是我肚子裏的蛔蟲似的,全中!!」
周淑春不安的拽了拽方源的胳膊:「你承認什麼啊!」
方源不以為然道:「不承認也沒用啊,他們都調查的這麼清楚了,不過可惜啊,他們沒證據。嘿嘿嘿!」
蕭羽這時候,卻是露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一拍腦袋,又從兜里摸出一個手機:「你說證據?是這個錄音嗎?不好意思,我開了倆手機,倆錄音……」
陶龍懵了,看着熟悉的手機,他連忙摸了摸身上:「我的手機……蕭大師,我的手機什麼時候落在你兜里了……」
「嘿嘿,別在意這些小事。」
蕭大師?
蕭大師的大名,沒幾個人沒聽過,即使認不出長相,但這名號還是聽過的!
周淑春和方源心底一顫,可看着蕭羽又一次掏出正在錄音的手機,兩人這回徹底慌了!
「怎麼還有錄音??給我拿來!!!」方源再次朝着蕭羽撲了過去。
這回,蕭羽卻一腳把他踹開了。
他冷笑道:「為什麼還有呢?很簡單啊,因為我從一開始,就錄着兩個手機啊……
第一個手機的錄音,是我們偷聽偷錄的,在法庭上,這種『非法證據』是無法作為證據出示的,所以是本來就沒用的證據。」
「但這第二個錄音,就不一樣了,雖然也是偷錄,但卻只是『偷錄了我們的對話』,這段錄音,是可以呈上法庭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