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問時間:2026年7月11日10時23分至2026年7月11日13時19分
訊問地點:夏都警察局刑偵總隊訊問室
訊問人:鄭之化
單位:夏都警察局刑偵總隊
記錄員:崔永遠
單位:夏都警察局刑偵總隊
犯罪嫌疑人:梅謙
問:我們是夏都警察局警員(出示警官證),現依法對你訊問有關案情,希望你能如實回答,你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但你所講的每一句話都將負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
答:清楚了。
問:既然選擇自首,就要如實交代問題,這才是對你最有利的選擇。這是權利義務告知書,你仔細看一下,如果不識字,我們可以念給你聽。
答:(嘆氣)我能看明白(一分鐘後簽字)
問:現在請說下你的基本情況
答:我叫梅謙,是個作家,認識很多字,家住夏都四季花園B棟1201,今年27歲。
問:據你所說,之前被人脅迫,參與了犯罪活動,是嗎?
答:對。
問:什麼時間,在哪被脅迫的?對方都做了什麼?
答:今年的6月29號,快半個月了。當時我在夏都中心醫院住院,突然發現床上多了一張紙條,上面有一段網址。
問:寫着網址的紙條,所以你登錄進去了?
答:是的,那是一個臨時的聊天室,裏面只有一個活動用戶,就是他對我進行了言語威脅。
問:通過網絡聊天室不足以對你產生威脅吧?還是你本身有什麼把柄怕被人知道,才不得不就範?
答:哪有什麼把柄,只是對我身份的臆測罷了。他們認為我也是盜墓賊,肯定怕被警察調查。聲稱如果我不同意,就會想辦法來陷害我。包括向警方透漏南方某個大墓被盜,並有證人證明我就是盜墓的主謀。
問:你既然沒有做過,怕什麼?
答:我沒怕,那時我朋友剛住院,心情不好,一氣之下就決定找他們好好談談。
問:等等,你那個朋友就是三支隊的張宇隊長是吧?
答:對,就是他,出車禍昏迷,當時醫生說成為植物人的概率很大,我每天都去看他,心情能好才怪。
問:據我所知,張警官是被人襲擊才發生的車禍,那些人與這場車禍有關係?是不是他們用這種激烈的手段威脅,你才去的?
答:沒有關係,我只是單純氣不過。
問:為什麼不報警?
答:你們應該清楚我是因為什麼重新住院的,你說,當時的我還會繼續信任你們警方麼?而且他們明擺着也是用報警這種手段對我進行威脅,我怎麼能心平氣和?
問:所以,你在住院期間,即使身受重傷,也要冒着風險單槍匹馬去找人談判?這符合邏輯嗎?
答:我心情很糟糕,一被威脅就沒想太多,順着地址找過去了。再說,我肺被刺穿都能拿下一個職業殺手,幾個藏頭露尾的小混混算什麼?
問:但你還是跟着他們去盜墓了。
答:大意了,沒想到這夥人隨身帶着槍,還不止一把。
問:行,後來呢?
答:被他們沒收了手機,上了他們的車。
問:帶你的人有幾個?
答:跟我在一起的是兩個人,但當時那個小區里至少還有四五個他們的人。
問:你怎麼知道?
答:離開那個房間後,我回頭看見有人進去清理痕跡了。之後的時間就在車上度過,第二天天黑才和盜墓的大部隊聚集。
問:一共有多少人,他們都是誰你清楚嗎?
答:加上我當時一共是十四個人,他們沒有告訴我真正身份。領頭的是個光頭,別人叫他強哥,帶我離開夏都的是老羅和小王,其他人就不知道了。因為我身體不好,沒太多精力去注意這些。哦,有一點值得注意,第二天中午在農家樂吃飯時,又加入了一個叫趙君的年輕人,那群盜墓賊都稱他為趙公子。
問:對這個趙君,你了解多少?
答:後來在煙市我們碰到過,他自稱是煙市大學的學生,其他就不清楚了。
問:一共是十五個人嘍?什麼年代的古墓?你在盜墓過程中起了多大的作用?在墓里你們拿了什麼?東西到手後,他們給你的是古董還是現金?
答:他們做事很謹慎,根本不跟我這種俘虜多說,具體位置在哪,還是出來的時候我通過手機定位查到的。不過我不是學考古的,是什麼年代的古墓也弄不懂。古董沒見過,也根本沒人拿墓里的東西。
問:十幾個人出動,辛辛苦苦跑進山,什麼東西都沒拿,這可能嗎?
答:也是沒辦法,因為下墓之後出現意外,除了我和趙君,其他人都死了。
問:死了?
答:對,應該全被怪物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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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場稀里糊塗地初審,在吃了頓味道不錯的盒飯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梅謙被銬在椅子上,只能與對面的小警察大眼對小眼。足足過去了幾個小時,天都快黑了,竟然都沒等到預想中的第二次審訊。
他倒是坐的安穩,並不覺得無聊。因為腦子裏一直在回憶之前的訊問過程。
這次刻意隱瞞了很多,包括張宇的車禍、盜墓團伙中存在曲慶生這個通緝犯等等信息。
主要是諮詢過律師,知道這點絕對不能提。
因為只要跟警方說了,那他加入盜墓團伙便有了報仇出氣的主觀意願,所謂被脅迫參與犯罪活動的說法就立不住腳了。
而且在進山和下墓的過程中,梅謙表現得比較弱勢,而且光頭強確實有着威逼的舉動。
《諸世大羅》
他還有人證呢!
只可惜,這傢伙怕是有一段時間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現了。
這世上有很多事能做不能說。就算合理合法,一旦擺在枱面上,就會很麻煩。
趙君的身份經過張宇核實,梅謙沒有疑問。
在他被押解到警察總局,見了刑偵總隊的大隊長方振之後,儘管只簡短說了兩句話,梅謙仍能從對方看自己的眼神中,察覺到十分複雜的情緒。
因此確信,警方真的存在一個臥底無妄組織的計劃。
留下梅謙又獨自呆在訊問室一段時間,才又有人進來。
不過,方振再沒出現,主審的換成個拎着保溫杯的大叔。
從這點來看,梅謙的舉動確實突然,也有可能干擾了某些人的計劃!
但守法公民做錯事後幡然悔悟主動自首,這才是值得提倡的吧?
況且他也不是沒配合趙君,起碼一個通緝犯更容易打入犯罪組織內部不是?
至於中途他會不會被警方抓到,那絕對是他們系統內部配合有問題,與他這個正等待處罰的犯罪嫌疑人就沒半點關係了
PS:這兩天,失眠頭疼,寫不出半個字,昨天更是,忘記吃藥,等想起來已經很晚了。當時腦子裏的一根弦好像沒繃住,突然對自己的處境和未來趕到絕望,想想都後怕,好在一切都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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