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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預報上明明說的是今天夜間晴轉多雲,有小雨,但是下午兩點多鐘,竟然天就開始陰沉起來,不一會兒就下起了雨,還是有點大的雨。筆神閣 bishenge.com
前不久,沈臣聞在鄰市的t市投資了個新項目,今天就要竣工了,明天一大早是竣工剪綵活動,為不耽誤明天的活動,他就想着今下午過去了。
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雨,絲毫沒有想停的意思,反而是越下越大了。
該去的還是得去的,怔怔的看了會窗外,吸了支煙後,沈臣聞坐回到辦公椅上,開始收拾公文包,收拾好,站起身想要出門,想了想,拿出手機給鍾薇去了個電話。
「晚上早點回家吧。」
「嗯。」
「她們還有三天就走,多陪陪她們。」
「我明白。」
「沒事了,那就掛了吧。」
剛想掛斷,卻聽鍾薇欲言又止:「餵...」
「怎麼了?」
「你要出差?」
「嗯。去鄰市,明天晚上回來。」
「那你注意安全,外面下着雨呢,還有點冷,多穿點。」
「好。」
掛了電話,鍾薇放下手機,輕輕觸摸着屏幕,呆呆看着屏幕上沈臣聞的手機號碼。
三天之後,這個手機號碼雖存在手機里,卻再也不會響起了吧,她跟沈臣聞又將是陌路了吧。
= = =
從東城火車站坐高鐵,3個小時抵達t市。
沈臣聞到達t市火車站後,出了站,就看到了蔣泊,t市的地頭蛇,大土豪。
蔣泊是他在斯坦福大學讀書時的同學,倆人關係挺不錯的。
蔣泊家在t市,家境不錯,他家是開連鎖酒店的,這落葉歸根嘛,讀完書回國,蔣泊就回t市繼承家業了。蔣泊這人頭腦靈活,敢拼敢闖的,這些年,他家的酒店業務是越來越好,開的店也越來越多了。
東城也有蔣家的連鎖酒店,雖然如此,蔣泊有時候出差東城,都不會住在酒店裏,而是住在沈臣聞家,這次聽說沈臣聞要來t市,他一早就打好招呼,說來接他,去他家住。
「臣聞,我們好像都快一年沒見面了。」看到沈臣聞,蔣泊疾步走到他身邊,在他肩頭捶一下,「我快想死你了,坐車累了吧,快跟我回家,你嫂子做着飯等咱們呢。」
蔣泊的媳婦林君,他也認識的。
林君也是在斯坦福讀的大學,跟他和蔣泊是同班同學,算起來,蔣泊對林君是一見鍾情,這鐘了情後,蔣泊就開始了死纏爛打,其實,一開始,林君是有男朋友的,據說也是要錢有錢要貌有貌要啥有啥的青年才俊,蔣泊本來是無望的。後來不知怎麼的,林君跟他男朋友分了,而後蔣泊成功抱得美人歸。
蔣泊是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區買的聯排別墅,6室5廳7衛。
跟着蔣泊到他家,一開門,就是飯香味。林君正在廚房裏忙着做飯呢。聽到門響聲,林君從廚房裏探出了頭,給沈臣聞打招呼:「臣聞,你來了。」
沈臣聞笑着點頭,跟她寒暄幾句。寒暄着,林君解開腰間繫着的圍裙,端着果盤從廚房裏走了出來。
把果盤放在沈臣聞身邊,林君瞪一眼蔣泊:「蔣先生,你愣着幹嘛呢,給臣聞倒水喝啊。」蔣泊點頭,乖乖去廚房倒水。見蔣泊進廚房,林君吐槽,「這混蛋越來越懶了,現在是一回家,沒別的事兒,就知道盯着電腦看atp賽程,還網球愛好者呢,你說他那網球技術不夠寒摻人的。」
「說我啥呢你,切,我天天看atp賽程怎麼了,你還不是天天看時尚美容雜誌什麼的,衣服那麼多了,還要買,也不怕買窮我。」蔣泊說着,已經從廚房裏端着水出來放在了沈臣聞身邊,「臣聞,喝點水。」放下水,看看果盤裏的水果,蔣泊又開始生事了,「你說我怎麼娶了個這麼笨的老婆,果盤裏的水果擺的這麼丑。」說着,蔣泊拿起一塊蘋果放進嘴裏,「倒是挺甜的。」
「德行,就知道讓臣聞看笑話。」林君推一把蔣泊,笑着把果盤往沈臣聞面前再推推,「臣聞,先吃點水果。我馬上就做好飯了,待會讓你嘗嘗嫂子的手藝。」說話間,林君已經起身去了廚房。
這林君去了廚房忙碌了,蔣泊卻開始喋喋不休了:「臣聞,你知道嘛,這段時間她不知道抽什麼筋,說想開花店了,這開了花店吧,她是整天忙碌着照顧花了,直接把我給忽略了,不過,花店沒開多久,生意不好,倒了。現在又開始折騰着開化妝品店,這次做的倒是像模像樣的。不過,她開店了,我苦逼了,你說這以前吧,都是我回家,她伺候我,給我捶背捏腿啥的,現在好了,我下班回家得給她捶腿捏背的,她說她也忙碌了一天了,累。我去。」蔣泊說着,沈臣聞聽着,聽着聽着,卻被蔣泊拍了拍肩膀,「兄弟,雖然女人有時候真的是個愛折騰又矯情還嬌氣的生物,但是我建議你,還是快點找一個吧。雖然嬌氣又折騰的,但是看着她瞎折騰,真的滿滿的幸福,無法言喻的幸福。」
林君的手藝很不錯,做了一大桌子的菜,而且還全都是沈臣聞愛吃的,看着菜,沈臣聞有點挺不好意思的:「你們真是太客氣了。」
蔣泊大喇喇的笑:「這不是客氣,這明顯是她在顯擺她會做的菜多,哈哈。」
沈臣聞淡淡笑,只覺得他們這個家很溫馨,溫馨的氛圍挺令人嚮往的。
雖然倆人會相互吐槽彼此,卻滿滿的全是愛意。
他們吃飯時,說說笑笑的,聊了很多。這吃完飯時,已經是晚上九點了。雖然只坐了三個小時的車,但是坐車真的挺累的。這吃過飯,跟蔣泊又聊了會後,沈臣聞進了客房休息去了。
東城陰雨連綿的,這t市雖然沒下雨,天氣卻不怎麼好,也是陰沉沉的。
現在已是初春,空氣涼涼的,是清涼,清涼的吹拂在身上,挺舒服的。
去了客房,洗過澡,沈臣聞本想睡覺的,可是,不知怎麼的,卻睡不着,索性起身去了陽台吸煙。
站在陽台上,看着樓下,看到蔣泊牽着林君的手在樓下散步呢。
樓下還有幾個小孩子在打打鬧鬧,沈臣聞看到有個小孩奔跑着不小心撞在了林君身上,小孩手裏拿着的飲料全灑在了林君的身上。林君性格好,心地好,小朋友撞到她,她蹲□嬉笑着刮着小朋友的小鼻尖,讓他下次注意點。而蔣泊則在林君跟小朋友說話時,俯身去看林君被飲料打濕的衣服,細心地拿出紙巾幫她擦拭。
看着樓下的畫面,沈臣聞會心笑笑,這就是愛情吧。
猛吸一口氣,沈臣聞吐個煙圈,突然感慨,這一生遇到一個人,倆人彼此相愛,真的是一種莫大的幸運與幸福。雖然大家都在追求愛情說愛情,可世界上的夫妻,真正彼此存在愛情的又有幾對呢?
不過,愛情真的是個難以琢磨的東西。
以前不喜歡的甚至有些許反感的人,也許不知道哪一天,就住進了你的心裏。
就像鍾薇之於他。
怎麼說呢,鍾薇跟他也算是青梅竹馬吧。其實,嚴格意義上,也不算是。
鍾薇是跟着她外婆丁秀珍長大的,而他奶奶萬素玲愛養花倒弄花,所以他家有個大大的花園,鍾薇的外婆,對於修理花草什麼的很在行,萬素玲就請她來打理花園了,自然而然的,丁秀珍也就成了他家花園裏的園丁了。
萬素玲愛花草,丁秀珍也愛花草,倆老人興趣愛好一致,氣場也相合,湊在一塊,每天是有聊不完的話題。
那時候,鍾薇偶爾會跟着丁秀珍去他家玩,鍾薇小時候跟現在一樣,都是瘦瘦的,不怎麼愛說話,只知道見人就笑。
他從小就愛擺弄單反拍照什麼的。鍾薇每每來他家,都是傻呆呆的跟在他身後,看他拍照,他不跟她說話,她也就從不說話,只是靜靜的在他身後。
她太安靜了,而他一直忙着拍照什麼的,雖然她經常跟在他身後,他卻一直都是忽略她的。以至於在他從斯坦福讀完大學回來的時候,奶奶讓他娶鍾薇,他一時都不知道鍾薇是誰。
在奶奶提醒後,他才漸漸記起了她,記起了那個曾經跟在他身後呆呆看他拍照的小姑娘,記起了她雖然不說話,卻總是會在他口渴的時候及時的遞上一瓶水給他。
雖然記起了她,但是他根本不喜歡她啊,所以,他找到了鍾薇,明確的告訴她,他根本不愛她,不要嫁給他,他根本給不了她幸福的。
可是,鍾薇還是說想嫁他。
說實在的,在她說想嫁給他的時候,他真的特討厭鍾薇,覺得這個女人還真是可惡而搞笑。他拒絕,然後為了躲避這荒謬而可笑的婚姻,他回國不久後又辦了特急簽證返回了美國。
在美國呆了有一段日子,他卻接到奶奶生病住院的消息,他回國,奶奶逼迫他說去結婚,不然,就不手術了。而且,奶奶還說一定讓他好好對待鍾薇,奶奶說她的命是鍾薇撿回來的,一年前,要不是鍾薇及時出現在她家,把昏倒在地的她送去醫院,他早看不到她了。
他不結婚,奶奶不手術,他只能結。不過,結了婚,他從來沒動過鍾薇一手指頭。
鍾薇之前說的對,他真的挺討厭她的。有多討厭呢,至少剛結婚的第一年,他一直在躲着她,一點都不想看到她。等結婚的第二年,也許是躲她躲得太久了,又或者是麻木了,還有可能是工作真的太忙了,他竟淡忘了她的存在,也就淡忘了對她的討厭。
然後,兩年之後,再次見到她,有的只是陌生跟冷淡。特別是鍾薇同意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後,他對她真的沒有了什麼厭惡,只剩下了平淡。
也許,時間沖淡了一切吧。
= = =
沈臣聞在t市想着以前的一些事情,不知道是感冒了,還是知道有人在念叨着她,鍾薇突然就打了個噴嚏。
作者有話要說:誰說的今天大肥章的,欠扁~~~tat...
我也鄙視食言的人,可她今天公司有事,上班去了,你們信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