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得真的是籃球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不急

    兩邊同時換下主力的時候,勇士領先着17分。

    而比賽,只剩下了最後的不到四分鐘。

    這比分差距,加上剩下不多的時間,馬刺這個時候選擇放棄這場比賽,也是合理的。

    但……

    「太可惜了,太可惜了,如果馬刺能夠堅持下去,不在這個時候放棄比賽,斯大是能夠衝擊更高的單場得分記錄的……」

    馬特·古迪卡搖着頭,他對馬刺提前放棄這場比賽的行為,大失所望。

    一旁的馬夫·阿爾伯特也是同樣的表情,在比賽已經蓋棺定論,林星的數據、得分也已經停止了增長。

    他搖着頭,開始總結:「很顯然,斯大的這場高分表演,和上個賽季末大衛·羅賓遜的高分表演,完全是兩個概念。」

    「首先,我們能夠肯定的是,斯大沒有故意刷分……」

    為什麼這麼肯定林星沒有故意刷分呢?

    看看狂人的投籃命中就知道了,上半場13中2,都鐵成科比了。

    狂人還是這場比賽林星最大的幫手,他都鐵成這批樣了,林星就算想傳球,傳給誰啊?

    所以說,這場比賽的林星切換到科比模式,也是逼不得已。

    「其次,我們能夠確定的是,斯大的每一分,對勇士來說,都是無比關鍵的。」

    為什麼說林星的每一分都是關鍵的呢?

    半場比賽結束時,勇士甚至還落後了馬刺4分。

    而第三節,林星單節轟下29分,正是勇士緊咬着比分,甚至還反超了比分的原因。

    三節結束,勇士也就領先了2分,比賽的局勢仍然撲朔迷離。

    而第四節,林星單節再轟22分,也是勇士鎖定勝局的原因。

    所以,沒有林星的爆發,就沒有這場比賽勇士的勝利。

    「所以就含金量而言,斯大的74分,應該是歷史之最了。」

    為什麼是歷史之最呢?

    首先,排在林星頭頂的單場得分,就只剩下了威爾特·張伯倫的100分,和威爾特·張伯倫的78分了。

    但和上將的73分一樣,張伯倫這兩場高分,也帶了點刷的意味。

    尤其是100分那場,張伯倫刷到最後,對手只能用犯規阻止他。

    和上將那場73分,簡直就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包括張伯倫78分的那場,他出手了足足62次。

    並且這場比賽,大帥還輸了。

    林星的這場比賽贏了,出手也就47次,命中了28個球。

    靠着9個三分,9個罰球,以59.6%的命中率,高效的轟下了74分。

    刷分?

    真要刷分的話,這場比賽的林星,刷個100分,難度很大嘛?

    林星:很大,體能不允許啊!

    說白了,現下的籃球,和當年張大帥時的籃球不一樣了。

    當年張大帥的籃球,技戰術配合匱乏,防守也不像現在,富有層次感。

    就拿張大帥來說吧,費城勇士隊的戰術就一個,把球給張大帥。

    什麼後衛,什麼前鋒,那都是傳球的工具人,目的就一個,成功的把球送到張大帥的手裏。

    雖然說——

    把球給隊內最好的球員,怎麼就不是一個好戰術了?

    但費城勇士的這套打法,也忒簡單粗暴了。

    尤其是他刷100分的那場比賽,就一個打法,中距離接球,然後跳投。

    什麼突破,什麼雙後撤,什麼背打,統統都不需要。

    所以說,即便是前世,都有一堆人喊着:81分比100分的含金量高多了。

    林星的74分也同理,別看他比科比的81分還少了7分。

    要知道,科比81分那個時代的得分,又比眼下這個時代簡單一點。

    畢竟,那是no hand check的時代……

    所以,比賽尚未結束,但一切都已經蓋棺論定的時候,馬特·古迪卡和馬夫·阿爾伯特是驚訝甚至震驚的。

    「難以想像,斯大如果厚着臉皮打完最後三分多鐘的比賽,他能夠得到多少分……」

    比賽結束的時候,馬特·古迪卡還在搖頭。

    「不管怎麼說,這場比賽,斯大證明了他的得分能力。」

    馬特·古迪卡並不知道,這場比賽開打前,林星憋着一股勁想要證明的,其實是他的傳球能力和組織功底。

    誰知道,隊友狀態稀爛,他被逼無奈,證明了自己的得分能力。

    然後誤打誤撞,就打了上將的臉。

    世事,就是這麼的奇妙。

    ……

    比賽結束的時候,林星的身體都涼透了。

    他也在想,如果馬刺能頑強點,再堅持堅持,他是不是也能砍個81分呢?

    如果這場比賽林星拿的不是74分,而是81分的話。

    輿論的吹捧,就絕不會是現在這副小打小鬧的樣子了。

    要知道,科比未來砍下81分之後,可是有很多人高喊着:「這是神跡!」

    林星的這場74分的表演,已經很牛掰了。

    但要說神跡麼,還差了點意思。

    畢竟幾年前,喬丹就砍過一個69分。

    算起來,比林星的74分也就少了5分。

    和47投28中的林星相比,那場比賽喬丹也就出手了37次,命中了23個球,同樣高效的很。

    不同的是,那場比賽喬丹得到了多達23個罰球,23罰21中,69分里,罰球就佔了21分。

    相比之下,只有10次罰球,10罰9中的林星,並沒有吃到罰球的紅利。

    單場15中9的三分,才是林星高效轟下74分的主要原因。

    在這個三分還沒有成為潮流的時代,林星這九記三分,可以說是這個時代的絕絕子了。

    就像國內演藝圈一堆把自己捂得很嚴實的女明星,出了一個把所有人都當自家人看待的熱依扎。

    那熱依扎,就是這堆女明星里的絕絕子。

    林星卻知道,他的三分,比起未來的扣籃王還嫩了點。

    這場比賽能一個爆發射入9記三分,純粹就是狀態太好了。

    隨着奧克蘭·體育館內的一片歡呼,林星起身,無奈的站到了鏡頭前。

    採訪他的場邊記者叫邁克·布林,他很激動也很興奮——

    「斯大,單場轟下了74分,多麼瘋狂的個人得分表演啊,你現在的心情是不是和我、和現場的球迷一樣,也很激動,也很興奮?」

    林星無奈的點了點頭:「是的,我很激動,很興奮。」

    如果是三分鐘以前,邁克·布林這麼問他,他真的會很激動、很興奮。

    但現在麼,他的興奮勁已經過去了。

    「47投28中,這場比賽你的效率高的可怕……」

    其實,第一眼看到47投這個數字的時候,林星的第一反應是,17中。

    還好,他命中了28個球。

    別看比科比就多進了11個球,就是這11個球,讓這組數字的意義,變得天差地別了。

    「高效的砍下高分之後,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如果是三分鐘以前,邁克·布林這麼問他,他還真就有很多話想說。


    但現在,他只想說一句話——

    「我想問問大衛·羅賓遜,他的臉還好嗎?」

    邁克·布林愣了愣,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想起上個賽季末上將的那番豪言壯語的。

    不過林星的這番話,提醒了所有人。

    對啊,上將大衛·羅賓遜就在對面啊!

    「斯大這是殺了人還要誅心啊,太狠了!」

    鏡頭想找上將,但上將多聰明啊。

    他早就離開了奧克蘭體育館的內場,早早的躲進了球員通道。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他躲得再快,輿論終究會追上他的。

    ……

    比賽的第二天,各大媒體的頭條如下——

    espn:「爆砍74分,小皇帝的超神之戰!」

    《今日美國》:「74分,nba現役最高分!」

    《體育畫報》:「斯大上演nba歷史最強打臉秀,上將臉腫了。」

    「……」

    林星的74分,的確沒有得到諸如「神跡」、「奇蹟」之類的評價。

    不過各種驚訝、讚嘆的聲音,還是不絕於耳。

    以及,上將被很慘痛的打了臉。

    三藩市電視台尤其不當人,他們直接出了一個特別節目。

    把上將上個賽季末的那段話,加上林星這場比賽的集錦,剪到了一起。

    然後二十四小時循環播放……

    這波,可以叫持續不斷的打臉。

    不僅如此,記者們還都衝到了聖安東尼奧,各種找上將的茬。

    上將想躲,但記者是誰啊?無冕之王啊!

    上天入地,無所不能,一個上將,躲就躲得了了?

    「大衛,能聊聊上個賽季末你回應斯大的批評時說出的那番話嗎?」

    「大衛,這場正面的直接對決,斯大轟下了74分,正好比你的73分多了1分,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斯大的74分一點水分都沒有,而你的73分,全都是水分……」

    「……」

    上將簡直快崩潰了,你們無不無聊,一直問一直問,煩不煩啊?

    最主要的是,馬刺內部也因為這場比賽,出現裂痕了。

    其實,上將抱怨馬刺的外圍防守,抱怨肖恩·埃利奧特,抱怨埃弗里·約翰遜,還真就問題不大。

    一方面,大家都是老隊友了,互相了解,互相也都能夠理解。

    另一方面,上將畢竟是當家,言語上多少讓着點,也是應該的。

    但羅德曼不能理解,從一開始,他就不怎麼服上將。

    畢竟這個世界上,能讓羅德曼服氣的,除了當初活塞的壞孩子們,就只有丹子和菲爾傑克遜。

    以及,直接讓羅德曼認慫的卡門·伊萊克特拉了。

    不同的是,卡門靠的是床上的功夫。

    如果單論球場上的功夫,上將?

    不管是球場上的真功夫,還是球場上的假功夫,他都差了點意思。

    所以,這兩天,羅德曼一直在鬧事。

    一邊衝到波波維奇的辦公室,吵着鬧着:「有我沒他,有他沒我!」

    一邊訓練場上出工不出力,就是一副「你踏馬趕緊交易我」的樣子。

    然後,就是「馬刺內訌」的消息滿天飛了。

    espn很直接,一個大標題:「因賽場爭端,丹尼斯·羅德曼要求離開。」

    馬刺內訌,羅德曼要求離開,第一個感到高興的,不是同在德州的火箭和小牛,也不是一向和上將不睦的鯊魚,而是老尼爾森。

    一直覬覦着羅德曼的老尼爾森沒想到,林星的一場高分表演,居然還有這功效。

    於是,他一邊帶隊,一邊還打了個電話,問了問波波維奇的近況。

    波波維奇的確快撐不住了,主要是羅德曼太刺頭了。

    從賽季初,缺席季前訓練營開始,羅德曼就讓波波維奇感到頭疼。

    常規賽季開始後,羅德曼還找波波維奇請了假,請假的理由居然是——

    「世界這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波波維奇想都沒想,直接就給他否了。

    這假真要批了,常規賽還打不打了?

    否是否了,羅德曼沒放棄,這場和勇士的賽前,他還是三番五次的找到波波維奇,就兩個字:請假!

    波波維奇也是煩透了,現在的他,和上將是一個心情。

    看到羅德曼,他就想噴:你踏馬到底無不無聊,一直問一直問,煩不煩啊!

    現在,老尼爾森上門了,他看到了送走羅德曼的機會。

    但……

    「唐尼,我實話實說,丹尼斯可以走,但你們都給足籌碼。」

    「不,不是不講情面,你不知道,傑里·克勞斯也給我打電話了,所以現在,想要丹尼斯的不只有你一個人。」

    「我要蒂龍·希爾和戴爾·埃利斯,二換一,你不虧的……」

    如果不是老相識了,老尼爾森絕對一把掛斷電話。

    蒂龍·希爾,算是勇士的主力中鋒之一了,打得一直不多,場均出場時間也就20來分鐘。

    但場均數據可不低,6.3分8.8個籃板0.8個搶斷0.5個蓋帽的數據,說他是小羅德曼,一點都不為過。

    再加上戴爾·埃利斯,勇士場均11.3分的第六人,場均能夠射入1.3記三分的頂級射手。

    這個二換一,就等於是勇士的兩個主力,換馬刺的一個主力,不虧?

    不虧?虧炸了好麼?!

    在老尼爾森看來,用蒂龍·希爾單換羅德曼,那都是看在老相識的份上,給波波維奇一個面子了。

    畢竟蒂龍·希爾的能力不差的,只是勇士需要一個能撐起內線的大將,希爾的能力不夠。

    但如果只是輔佐上將的話,希爾就很夠用了。

    對馬刺而言,羅德曼鬧成這個批樣,已經沒法出場比賽了。

    他們急需止損,而羅德曼換希爾,就是最好的止損。

    但顯然,波波維奇還沒看清楚這一點。

    亦或是,他看清楚了,但他還想嚇一下老尼爾森,爭取從老尼爾森嘴裏嚇出更多的籌碼。

    不管是何種想法,波波維奇都想得太多了。

    老尼爾森是誰?是他的前輩。

    論老辣,老尼爾森可比波波維奇老辣多了。

    老尼爾森一眼就看穿了,公牛就是來抬價的。

    要說籌碼,公牛有個屁的籌碼。

    「除非,傑里·克勞斯掏出托尼·庫科奇,或者,格雷格腦抽了,想用丹尼斯去賭一把羅恩·哈珀的復甦……」

    但想想馬刺的外線,是真不缺人。

    就是內線,沒了羅德曼,不補一個得力的幫手,上將怎麼打大夢,怎麼打尤因,怎麼打鯊魚啊?

    想明白這一點,老尼爾森就不急了。

    「我不急,慢慢來……」

    也就在這時,林星迎來了他復出後的第二場比賽,一場主場vs湖人的比賽。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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