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劉易斯。
表面上是9金超人,其實說真的,他和博爾特根本沒得比。
在2020年之前,同樣是9金,博爾特乾淨到毛孔都發白,而他呢。
作為米國著名運動員劉易斯,曾號稱「反興奮劑鬥士」,可是現實就是這麼魔幻,劉易斯自己這個「反興奮劑鬥士」並沒有那麼清白。
劉易斯是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成就其「乾淨」形象的。當時加拿大短跑名將本·約翰遜跑出9.79秒的百米「新紀錄」後,因被查出服用了興奮劑類固醇,成績被取消,金牌落到了當時以9.92秒的成績名列第二手中。這個第二名,沒錯,就是我們的「反興奮劑鬥士」卡爾.劉易斯。
在公眾眼中,就因為約翰遜的事情,他反而變成了賽場上最乾淨的運動員。
此後,劉易斯連續參加四屆奧運會,奪得9枚奧運金牌,成為世界體壇的傳奇人物,甚至一度被認為是最偉大的奧運會選手。前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曾讚許說:「他不僅在世界田壇排名第一,而且經常幫助我們為反對興奮劑而鬥爭。」
在那以後,卡爾·劉易斯積極投入到了「反興奮劑」的宣傳活動中,一直在呼籲要嚴格藥物檢查制度,並聲稱田徑場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骯髒」的地步。
但是到2003年,這段「傳奇」畫上了句號。
記住這個時間,2003年4月18日,一位名叫維德·埃克森的黑人醫生曝光了一份重磅文件,詳細地揭露了米國奧委會包庇和縱容本國運動員服用禁藥以提高成績的行為。
維德·埃克森是誰呢?可能有人想要問問這個問題。
埃克森的檔案打開後,可以看到,他曾長期擔任米國奧委會藥物管理委員會主管。
那麼這個事情就很有意思了。
維德·埃克森發現從1988一2000年,有超過 100名米國選手服藥的案例,但他們卻沒有受到任何懲罰。文件顯示,劉易斯在1988年奧運會前的三次藥檢都是陽性。但劉易斯辯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藥的。最終,米國奧委會允許他前往漢城參賽。
是的。
是不是很熟悉的劇本。
又是一個聲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藥的」。
連續三次藥檢都是,顯然是有問題。
而且如果真要說的話,運動員服用禁藥,基本上坐實的99%都不是什麼無辜。
為了增加可信度,埃克森甚至出示了前米國奧委會秘書長寫給劉易斯等人的信,只見信中說:「興奮劑會提高運動成績,並使你們在競賽中處於優勢。」
這也就是說,米國這邊自己也是知情的,並不是一概不知。
而好笑的是,最激動的一個,就是在劉易斯申訴成功,被褫奪金牌的本.約翰遜。約翰遜在得知情況後立刻發表聲明,要求劉易斯向國際奧退還他1988年奧運會得到的金牌,否則就把當時參賽的所有米國運動員告上法庭。
約翰遜的律師則表示米國奧委會早就知道這些美國運動員的情況,卻對其包庇和縱容,米國奧委會官員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
約翰遜的生氣完全可以理解,你要這麼想,我用藥我是有問題,我也認了。
但是憑啥你也用了,你還能拿金牌,還能做9金王?
那自然就不平衡了。
對此,劉易斯最初並不承認。至於約翰遜的要求,劉易斯認為這是非常荒唐的。
但是,無論是米國奧委會和劉易斯本人都拿不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份報告是有問題的。不久,米國奧委會還把藥檢工作移交給了一個獨立的機構。最終,在各界的壓力下,劉易斯公開表態,承認那份報告所言不虛,也就是說,在1988年的漢城奧運會上,他服用了興奮劑,而米國奧委會是知情,只是隱瞞不報。
現在想想,難怪劉易斯在奧運會決賽後,那麼肯定本.約翰遜用了藥。
為什麼呢?
典型的澳洲游泳隊做法啊。
我特麼的也用了,我還贏不了你!
那你沒有用,你就有鬼!
我不信!!!
而劉易斯的回答也是好笑,面對約翰遜的質問,他這麼回答道:
「難道他真的準備把幾百號人都告上法庭?!」
「我真不明白,人們為什麼要圍繞十幾年前的事情爭論不休。哪個運動員沒作過弊?只是程度不同罷了,這有什麼可說的?!」
???
全世界都蒙了。
尼瑪之前不是說你是最乾淨的嗎?
你不是說告訴全世界短跑運動員都不該用藥,用要是可恥的嗎?
怎麼到你身上就變成了這個回答?就變成了「哪個運動員沒有做過弊」???
再聯想一下,他後面的金牌,加上他勸說其餘人不要用藥,那不就是可能只有他一個人用了嗎?那不就無敵了嗎?
最早的興奮劑,應該是發動鴉片戰爭的「小鷹國人」。
在19世紀,小鷹國一直流行一種超長耐力跑。1807年,耐力跑的參賽者亞伯拉罕·伍德公然宣稱,大家只有使用鴉片酊,才能在24小時內保持清醒,不斷奔跑。
1878年,英國耐力賽的奪冠成績你知道是多少嗎?是520英里(相當於837公里)!冠軍為此連續奔跑了138個小時!
你用腦子想想看,可能嗎。
根據《瞭望東方周刊》一篇《興奮劑黑歷史》(2008年第34期)的記載,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行的第三屆奧運會的馬拉松比賽上,美籍英國人托馬斯·希克斯在比賽過程中,身後一直跟着一個拿着注射器的教練查爾斯·盧卡斯。每當希克斯跑不動的時候,盧卡斯就會在適當的時機給他注射一針「士的寧」(Strychnine),外加一杯威士忌。「士的寧」也叫馬錢子鹼,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
不止是田徑比賽。1930年,著名的環法自行車比賽的參賽手冊上明確指出,組織方不負責各支車隊的「藥物」費用——意思是藥物是合法的,只是要你們自費。
如果照這個態勢發展下去的話,人類的現代奧運會,其實很可能演變為四年一屆的「興奮劑成果博覽會」。但是,事情發生了轉變,原因是出了人命。
1960年的羅馬奧運會,丹麥自行車選手延森在比賽中猝死,屍檢證明,他服用了苯丙胺、酒精和另一種擴張血管的藥物。7年後,前奧運銅牌選手、自行車運動員辛普森,在環法比賽途中猝死,死時衣袋中還有未吃完的苯丙胺。人們忽然又回想起來,那個一邊跑一邊打針的馬拉松冠軍希克斯,在那屆奧運會後,再也沒有參加過大型比賽
隨着興奮劑醜聞越來越多,人類認識到了興奮劑的危害。
1968年的墨西哥奧運會,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反興奮劑的檢測出現了。
是的,一直到這裏,道1968年,才開始有興奮劑的檢測。
在那一屆的墨西哥奧運會上,瑞典現代五項選手利延沃爾成為奧運史上興奮劑違禁第一人。
興奮劑的類型大體上可以分為這麼幾種:
第一類可以概括為「不會累」,其實就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像咖啡因,可卡因,麻黃素這類,前面提到過的耐力跑服用的鴉片酊,也屬於這類。這類興奮劑,是最先能被檢驗出來的,也是最落後的一種。
第二類可以概括為「特有勁」,就是類固醇。其中比較有名的是睾酮。這類吃了之後肌肉力量明顯增加,骨骼變粗壯,女性特徵漸漸消失。在國內,俗稱「大力補」。大家可以回憶一下,當年號稱是一直服用「中華鱉精」的「馬家軍」就是國內典型。
注意一下,因為技術水平,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之前,類固醇藥物也很難被檢測出來。
第三類就更加高級,稱為「 EPO」。是一種促紅細胞生成素,原來用於治療貧血。運動員吃了之後供氧能力增強。耐力等各方面能力提高。這類興奮劑在歷史上相當長時間根本無法檢測出來。
第四類就是各種雜類了。比如2008年BJ奧運會,朝鮮男子射擊選手金正洙獲得了男子10米氣手槍銅牌和50米手槍銀牌,但賽後被剝奪了獎牌,因為他被查出服用了「興奮劑」——嚴格意義上,其實是「興奮劑」的反義詞:一種叫「心得安」的鎮定劑。
第五類,是最新的高科技,也就是「未來興奮劑」,是眼下手段檢查不出來的興奮劑。
雖然現在檢查不出來,但是肯定已經有了,因為藥物的發展永遠比檢查更快。
至於未來,也許還有更多。
畢竟眼下的分類就可以多達四五類。
不僅僅是田徑界,1954年的男足世界盃決賽,當時堪稱「夢之隊」的匈牙利隊在上半場開場8分鐘就攻進西德隊兩球。然而,上半場0比2落後的西德隊下半場判若兩隊,最終3比2逆轉戰勝匈牙利隊,獲得世界冠軍。這場比賽被稱為「伯爾尼奇蹟」。
然而,到了2004年,德國媒體披露,1954年的世界盃決賽中場休息時間,西德隊的每個隊員都注射了一種中樞神經興奮藥物,以增加體力和爆發力。更讓人感慨的是,2008年德國內政部科學局聯合德國奧委會,委託柏林洪堡大學調查德國的禁藥史,結果顯示:前聯邦德國為追求成績,系統地組織運動員服用各類禁藥,長達30多年。
「一個國家的科技實力,決定了這個國家運動員在奧運賽場上的表現。」
這奧運會正能量的話,現在看起來,總是多了一些別的意味。
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會前,加拿大反濫用藥物組織主席、類固醇專家鮑勃·戈德曼曾經問過這樣一個問題:
「如果我有一種神奇的藥物,它能使你們在五年之內,在包括奧運會在內的所有比賽中戰無不勝。但是,請注意!你們吃了這種藥,五年之後就會死去,你們願意吃嗎?」
他把這個問題,拋給了198個來自世界各地的優秀運動員,而結果是什麼呢?
你猜猜看。
結果是
有103名運動員回答說:我願意吃!
查得出的是興奮劑,查不出的就是高科技,這就是奧運會背後隱藏的黑歷史。
而最離譜的是什麼呢?
是卡爾.劉易斯。這個偉大的運動員,9金王,他居然
不吃肉!
當年很多人都說這是超人,但其實現在醫學已經告訴了我們,在不補充各種維生素和補劑的情況下,尤其是80~90年代,按照目前科學的運動醫學來衡量,任何人都無法想像運動員在不吃肉食的前提下,能夠成為一名傑出的運動員。但卡爾·劉易斯卻不用依賴肉食,成功地完成了常人無法想像的一切。
《紐約時報》報道稱,在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美國在奧運會項目上使用興奮劑也非常普遍:藥檢結果不翼而飛,服過興奮劑的運動員在田徑和游泳項目上摘金奪銀,米國奧組委領導人、企業贊助商和一些媒體對興奮劑問題視而不見或充耳不聞。
而且他們還利用自己超級大國能力,瘋狂雙標。
你是否知道,所謂的體育大國,2015年有653名運動員,因為疾病被允許「合法使用興奮劑」。
米國自己最大的體育雜誌《體育畫刊》就詳細透露了美國體育界掩蓋美國運動員服用興奮劑的真相。在1988年-2000年期間,有超過100個美國運動員服藥的案例,但只有很少數的運動員被禁賽。
也許有人說,「允許合法使用」是規則之內的事情,你那麼好啊,看看我們國家有多少人有資格呢?
你猜猜看。
2015年米國這個名單是,有653名運動員,我們種花家呢,答案是————2015年,種花家沒有一個運動員被獲批「合法使用興奮劑」。
是的。
是一個都沒有。
如果653倍的數據,你還睜眼瞎,那也沒有辦法了。
沒有人能叫得醒裝睡的人。
這個時候,你再回頭看看劉易斯在接受《泰晤士報》採訪:「博爾特的成績恐怕有問題。因為牙買加的興奮劑測試水平很成問題。至於我們,我必須說,作為一個米國人我很驕傲,因為我們有最先進的藥檢系統和最嚴厲的處罰規則。」
蘇神只想說:???
睜眼說瞎話的能力已經是大乘期了是吧。
你是不是忘記了,你自己就是興奮劑使用者啊。
或許,他當年的想法,又來了。
覺得自己用了都不行,你比我快,肯定不可能幹淨。
可惜。
這次他懟的幾個人。
還真就是。
無比的乾淨。
這就尷尬了。
「怎麼做?小添?」趙昊煥問道。
「還等什麼。」蘇神淡淡笑道,也不氣急敗壞,穩健說道:「開發佈會去。」
「作為一個清清白白的人,怎麼能被一個不清不白的人指着臉說呢。」
蘇神穿上衣服,拿起手機,就接通,道:「我知道了,袁指導,開發佈會吧。」
「我們被隨意欺負的歷史。已經是過去式了。」
「未來誰污衊我們,都要付出代價。」
PS:這就是奧運會的陰暗面,希望大家可以了解了解,也明白明白,所謂的米國偉大運動員,有多麼的無語。可能是用多了,自己都覺得不用藥就不可能跑得快,結果這次他碰上的不是約翰遜了,是博爾特。賊喊捉賊,老米的這一波,到了巔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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