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他這麼說,我心中驚愕。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他什麼都知道!他只是在將計就計,反過來,讓我們幫他找到求必死。然後他再來毀掉求必死。
雲翎伸手,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從水裏拽進他懷裏。
他抱着我,飛到岸邊落下,「林夕,煜宸聰明,可我也不蠢。在他的算計里,我幫他燒死救必應,而他得到求必死。現在我就讓他知道,他也會有失算的時候!鳳火能燒死救必應,照樣能把求必死燒成灰燼。他想解咒,做夢!」
話落,雲翎手一抬。
一團紅色火光向着倒在地上的求必死就飛過去。
「不要!」
這是煜宸解咒的希望,決不能就這樣被燒毀了!
我也不知哪來的力氣,向着求必死就撲過去,用身體將求必死護在身下。
我剛護住求必死,鳳火就打了過來。鳳火打在我背後上,就像是被一塊巨石擊中了,我疼得身體顫了一下,一股血腥味湧上咽喉,我張開口,一口血噴出。
血噴灑在求必死藍色的花朵上。
「林夕!」雲翎衝過來,一把拽起我。
「你不要命了?你為了他,連你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他看着我,黑眸里寫滿了憤怒,「求必死有劇毒,你這樣撲上去,你是嫌你中的毒不夠致命,是麼!」
罵完我,雲翎抓起我中毒的手臂,抬手覆蓋在我傷口上。
「別!」我用力抽回胳膊。面對雲翎不解的目光,我狠着心,道,「雲翎,我不需要你幫我療傷。」
別再對我好了,我受不起,我也沒法還。
雲翎看着我,愣了一會兒,隨後輕勾了下唇角,笑容有些自嘲,「林夕,你我的立場,你分的倒是清楚。也對,你我已是敵人,我的確犯不着幫你療傷!畢竟如果有一天,中毒的是我,你是一定不會管我的,是吧?」
我看着雲翎,「雲翎,我們一定要變成這樣嗎?我知道你愛神女,你愛煜靈,與她們分開,你心有不甘。可現在神女和煜靈都不在了,我現在是林夕,我和煜宸都選擇了新的生活,上一世的仇恨,以前的恩怨,你真的不能放下……」
「夠了!」雲翎打斷我,「大道理,我已經聽了太多。你不記得過去,你當然放得下。煜宸更不用說,過去作孽的是他,他自然巴不得他跟他的前世毫無關係。」
「林夕,你們人類有句話叫前世孽今生還。千塵作孽無數,今生的煜宸憑什麼還可以擁有你,他該還債才對!至於我,九世的債加在一起,我現在向他討,這過分麼?林夕,你不能因為你不愛我,就勸我大度,勸我忍耐。」
說着話,雲翎的神色突然頓了一下。
我注意到雲翎神色變化,沿着他的目光看過去。
倒在地上的求必死,原本藍色的花朵沾染我的血後,現在竟然像染色了似的,變成了大紅色。紅的像血,嬌艷欲滴。
「這花的顏色怎麼變了?」我不解。
雲翎沒理我,他快走到花朵旁邊,伸手就把花摘了下來。
我一驚,「雲翎,你幹什麼!」
這是要拿給煜宸的。
我抬手就去搶。
雲翎輕鬆躲開我的攻擊,同時他把手伸進花蕊里,從花蕊中掏出三顆蓮子似的白色小球。
他笑了下,對着我道,「林夕,知道這是什麼麼?求必死雖有劇毒,但同時也蘊含大量靈力,這是求必死的種子,也是求必死所蘊含的所有靈力。煜宸就是要用這個解咒。」
話落,雲翎抬手,直接將三顆白色小球吃了下去。
「現在,這些靈力歸我了。」
「不要!」我衝過去,抬掌打向雲翎。
雖然經過短暫的休息,我體內靈力恢復了一點,但別說我現在靈力所剩不多,就是我全盛時期,我也不會是雲翎的對手,我想打傷他是很難的。
可現在卻不知道怎麼回事兒,我一掌打過去,雲翎不僅沒躲開,他還直接被我打飛出去了!
他摔在地上,掙扎了幾下像是想起來,可不知什麼原因,都沒能成功。最後他乾脆在地上躺着,一動不動了。
我震驚的看着他,隨後想到一種可能,我問道,「雲翎,是求必死的毒性讓你動不了了?」
雲翎沒理我。他身體開始發抖,臉色變得慘白,臉色七竅都有血溢出來,額間溢出冷汗。他緊咬着牙,一副十分痛苦的樣子。
我嚇壞了,跑過去,「雲翎,你到底怎麼了?」
雲翎看向我,吃力的道,「林夕,這是一個絕佳的機會,你最好現在就把我殺了。」
我愣了下,隨後搖頭,「雲翎,你把求必死的種子吐出來,我不會殺你。」
雲翎身體抖得更加厲害,眼睛因痛苦變成金色的豎瞳,他死死盯着我,「我只有半顆內丹,求必死所含靈力太過強大,我吸收這些力量需要時間。林夕,你不是想拿求必死救煜宸嗎?把我殺了,破開我的肚子,就能拿到還沒有被我完全吸收的求必死。你要是下不去手,你可以叫煜宸,胡錦月他們過來。林夕,這將是你唯一能殺我的機會。等求必死的靈力全部被我吸收,你就算把他們都叫來,我也不怕了。」
我看着雲翎,瞬間懂了他為什麼要在這裏吃求必死。
煜宸,楚淵還有胡錦月,衛凰,他們就在這附近,雲翎現在只有半顆內丹,就像煜宸說的,現在的他跟我們起衝突,他是沒有勝算的。
把求必死毀掉,他離開時,必然會與煜宸等人發生衝突。所以拿到求必死的靈力後,他選擇立馬吃下去。一是絕不留給煜宸,二是若這些靈力都歸了他,他也就不怕我們這一群人了。
雲翎也在算計,算計我捨不得對他下手。
這裏只有我,只要我不殺他,我不叫人,他就有時間將求必死的靈力全部吸收掉。
我看着雲翎,眼淚漸漸模糊視線,我道,「雲翎,在你跟煜宸之間,我是選擇煜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