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與超人約架 《致命玩笑》

    致命玩笑絕對是d漫畫能排的上號的神作。

    第二個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當然是因為哈莉和之前已經有過一個小丑。

    哥譚超級罪犯都曉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氣,自殺而亡,笑疤還打算偽裝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會取個霉運罩頂的名字

    說說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畫之所以是神作,是因為漫畫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個普通人,讀者讀到他的人生,感覺像在看自己。

    他有點小理想,膽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為生活忙碌。

    在成為小丑之前,他和我們正常人沒任何區別。

    但他經歷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電死,一屍兩命,他奮鬥的方向沒了。偏偏還被幫派分子欺騙、脅迫,被蝙蝠俠追捕,結果掉進生化廢水池,臉沒了,聲音沒了,皮膚被腐蝕一天之內,靈魂和肉體遭受雙重極致打擊。

    他瘋了。

    小丑誕生。

    雖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幫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錢,老婆等着生產,娃兒需要奶粉。

    可以說,在他成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說,他活該,明明有實驗助理的工作,卻偏偏辭職搞藝術。

    而之所以有這個設定,是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會容不得理想,不僅吉米被生活摧毀,夢想也一起被摧毀了。

    簡單來說,摧毀美好的東西才叫悲劇,摧毀不好的東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個有理想的人,顯然比一條老鹹魚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資本,他並非不切實際地盲目。

    誰敢說小丑講笑話的天賦?

    說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說說漫畫講了什麼。

    漫畫劇情其實也簡單,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俠證明:人生是個玩笑,每個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個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這套理論不浮誇,比諾蘭的《黑暗騎士》接地氣多了。

    因為這本就是他的經歷,也是我們普通人的經歷。

    天朝有句話,成年人的崩潰,往往就在一瞬間。

    崩潰之後,絕大多數人都是爬起來繼續麻木生活。

    小丑沒有選擇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個不麻木的,做出別的選擇的人。

    從吉米成為小丑後,生與死、富與貧,對他都沒了意義,他的人生已經完了,他也瘋了。

    對瘋子來說,財富金錢沒任何意義。

    所以,別說「小丑搶了那麼多錢,為何不好好過日子」之類的「瘋話」,小丑已經瘋了!!!!

    瘋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瘋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俠證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裏,蝙蝠俠和他一樣,都是經歷過「糟糕一天」的瘋子。

    小丑證明理念的方式很殘忍,至少對戈登來說很殘忍(他純屬躺槍,被牽扯進兩個瘋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闖入戈登家,一槍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個鮮活少女打成癱子,不僅如此,他還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種姿勢拍攝她的果照。

    呃,不是為了色。

    接着,小丑把戈登綁架到廢棄的遊樂場,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讓他陷入最羞恥的境地,之後對戈登各種折磨。

    比如,強迫沒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兒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漫畫,戈登是真的慘)

    小丑的目的很簡單,讓戈登也經歷「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棄曾經堅持的正義理念,一槍打死他,那他雖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俠證明:人生就是個笑話,所有人都是小丑,現在還沒變成小丑,只因為糟糕的一天沒到來。

    結果戈登向小丑證明:別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堅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個可憐的道具人,但在最後,他力壓兩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連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親眼見證爹媽被殺)後,都半瘋不瘋的,戈登卻在經歷「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後,依舊信念堅定。

    所以說,《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難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戰。

    這也是我比較喜歡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過了蝙蝠俠為自己設定的「不殺原則」,但他沒墮落

    最後,再來說說《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俠。

    作為一部神作,蝙蝠俠這個主角也很立得住。

    小丑想向他證明自己的理念,蝙蝠俠也想向他證明:生活總是不乏希望與美好。

    他想拯救小丑。

    嗯,一個非常偉大的理想。

    他拯救小丑的過程就不說了,個人感覺沒啥新意,無非就是「哪怕你犯了該千刀萬剮的死罪,我也不殺你,我希望你能反省」。

    有趣的是小丑在賭輸後的反應。

    他給蝙蝠俠講了個笑話:大晚上,兩個精神病爬上屋頂,準備逃出精神病院。

    兩人都爬上天台,精神病a鼓起勇氣,順利跳到遠處的屋頂,精神病b不敢跳。

    然後a說:勇敢點,跳過來我們就自由了,美好的生活在後面等着。

    b說:我不敢,到處都是黑暗。

    a說:你看這樣行不行,我用手電筒為你引路,你順着電燈的燈光走過來。

    b說:走在燈光上倒是沒問題,可萬一我走到一半,你關了燈,我不得掉下去?

    其實小丑也明白蝙蝠俠想救自己的好意,但他看得更清楚,或者說更絕望。

    笑話中的a就是蝙蝠俠,b是小丑,兩人都是瘋子,是相互理解的「同伴」,蝙蝠俠說我會幫你,就像精神病a說用燈光為精神病b引路一樣可笑。

    兩人站在天台,周圍一片黑暗,腳下是萬丈深淵,稍微走錯,就會失足落下,哪有什麼美好未來,蝙蝠俠的確比他更勇敢,敢面對黑暗,敢跳出去,但之後呢?

    在無盡黑暗裏,蝙蝠俠必須每一步都萬分小心,才能避免「墮落」。

    他連自己的未來都無法保證,可能走到一半就掉了下去,哪來的燈光指引後面的小丑?

    所以,小丑拒絕了蝙蝠俠的好意,選擇繼續留在精神病院

    《致命玩笑》的劇情顯然無法在這本小說中出現,蝙蝠俠曾經站在天台,但他遇到個「天使(惡魔?)」哈莉。

    哈莉送了他一對翅膀,直接飛過黑暗,迎來新生。

    戈登更是成為「地獄魔探」,能一拳捶爆大醜。

    我只是在這裏介紹下大致劇情,以補充現在「大醜」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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