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這種東西,本身就是和力量相關的……
力量越是強大的存在,也就越是接近規則……
規則這種東西本身,就是由強大的力量創造出來的東西!
這一點,不管是對於什麼層面的規則,都是一樣的道理……
哪怕是在現實之中,各種各樣的潛規則之類的東西,其實說到底,也就是由權利和財富衍生出來的,同樣的,法律法規在普通人看起來似乎是至高無上的,但是對於當權者來說,法律也並不是什麼不能被修正的東西……
這樣的道理,王宇其實很早之前,就已經明白了……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法律就是至高無上的秩序……
但是對於覺醒者來說,法律卻可以被無視……
覺醒者真正需要遵守的規則,只有純粹意義上由力量所產生的規則……
是的,純粹意義上的力量所產生的規則!
對於覺醒者來說,只有這一類的規則,才是自己必須要遵守的規則!
規則這種東西,本身就是由強大的存在創造出來的,符合他們意志的產物而已……
現實世界之中的法律……
其實也是如此……
現實之中的大人物們,總是有着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存在的,所以當他們的價值觀被具現出來之後,呈現出來的就是各種各樣不同的法律法規!
在全球各地,不同的國家,往往會有許許多多不同的法律法規……
在一些國家裏微不足道的行為,在另外一些國家之中,卻可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就像是在國內隨地吐痰,多半就是被人道德譴責而已。但是如果在一些國家之中,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則是需要被罰款的行為……
像是在國內偷竊財物,如果財物數量不大的話。一般是夠不上立案的標準的,但是在一些國家之中。哪怕是幾塊錢的財物失竊,如果次數多了,也可能會演變成非常漫長的監禁……
說到底,無非就是不同的國家,對於不同的犯罪,有着不同的審判標準而已……
有些國家有死刑,有些國家則沒有死刑,在有些國家賭博和****都是合法的行為。而在有些國家則則是犯罪行為……
說到底,也就是上位者觀念上的不同而已……
上位者眼裏罪大惡極的事情,那麼在這個國家之中,就是最嚴重的犯罪行為……
而上位者眼裏微不足道的事情,那麼在國家之中,那麼這件事情就會是被容許的……
這個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本身就沒有所謂的對錯之分,法律的存在,根本上來說,其實就是上位者意志的一種體現。上位者越是厭惡的事情,也就越是不被法律所容許,上位者可以容忍的行為。法律也就會自然而然的寬鬆,這也就是司法制度的本質所在!
就像是販毒,在很多國家之中,都不是足以致命的罪行,但是在華夏,卻是非常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哪怕是極少量的毒品販賣,都可能在華夏獲得極刑,其實說到底。無非就是因為,對於華夏的掌權者來說。或者說,對於華夏人這個群體來說。他們在歷史上已經吃夠了鴉片的苦頭,所以對於一切的毒品,採取的都是零容忍的態度!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販毒在華夏就自然而然變成了一種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
說到底,這其實無非就是上位者意志的體現而已!
而反之,像是貪污*的行為,在一些國家是絕對不能被容忍的,哪怕是極少的貪污行為,往往也會受到重責,而在國內,當官貪污卻並不會受到太過嚴重的處罰,充其量也就是雙開,就這已經算得上是非常嚴重的處罰了,公安機關介入,然後最終坐牢的官員,除了因為政治站隊錯誤的人之外,其他的官員可以說是少之又少的……
當然,官場上的問題,不是單純的一時之間就可以解決的,是屬於歷史的遺留問題,要解決也往往需要相對漫長的時間……
除此之外,還有就是關於教師犯罪的懲罰,在國外,一些教師勾引學生發生關係的案件,通常最終都是以教師被判處十年以上的監禁作為結果的,其中還有為數不少的女教師因此坐牢,但是國內,類似的事件之中,教師被開除就已經算得上是一個很好的結果了,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那些犯了錯誤的教師,總是能夠依舊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變本加厲的繼續做自己之前做的事情……
說到底,無非就是國情不同而已……
當然,所謂的國情不同,本質上來說,也就是上位者的觀念不同而已……
華夏說到底是一個人情社會,在這樣的人情社會上,去單純的追求公正的執法,本身就是一件天方夜譚的事情,而西方國家之中,雖然也有貪贓枉法的行為存在,但是絕大多數的情況下,程序上卻是不會有什麼太大的錯誤的,而在西方人的觀念之中,個人之間的情感和他們的工作立場,是不會有太多的交集的,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的……
現實世界和覺醒者的世界,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其實也並沒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區別只是,覺醒者遵守的秩序,本身就天然比普通人遵守的秩序更高一等!
僅此而已!
普通人需要遵守的,僅僅只是人道秩序。人道秩序,說到底也是由人建立起來的東西!
而覺醒者追求的卻是天道!
他們遵守的,也是天道的法則!
然而。無論是人道也好,天道也好。說到底都是由意志去主導的東西!
人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觀念,有自己對於萬事萬物的認知,於是在一個群體之中,最強大的一個人,就會自然而然根據自己的想法,根據自己的觀念,根據自己的認知。去建立自己的秩序,只要這個人足夠的強大,那麼他的意志就能夠被貫徹下去,哪怕被許許多多的人反對,只要這個人擁有足夠的武力,他的意志就終究是能夠被貫徹的!
就像是奴隸主和奴隸之間的關係一樣,奴隸的數量再多,也終究無法違抗奴隸主們所建立的秩序,儘管奴隸主們建立的秩序,本身和奴隸們內心的訴求是完全背道而馳的。但是奴隸的反抗,卻依然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他們不夠強大。所以就無法擁有話語權,而只有他們真正擁有武力了,推翻統治者,才能獲得自己想要的自由,才能獲得自己想要的秩序!
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武力決定人們是否有資格建立秩序,而意識則是決定秩序的具體內容……
只要擁有武力,那麼無論是多麼荒謬的秩序,都可能會被建立起來……
就像是即使在現代社會之中。依然會有******的恐怖分子,建立起屬於自己的政權。肆意的在自己的領土之後,狩獵那些平民充當奴隸。隨意的玩弄販賣,說到底,其實就是武力建立秩序的一種體現……
而對於覺醒者來說,情況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同!
覺醒者所追求的天道法則,其實一樣是一種被建立起來的秩序……
自然之中的一切,理論上來說,都是天道法則的一部分……
火焰,雨水,雷霆,一切有形的無形的存在,一切有形的無形的規則,都是天道的法則……
理解這些法則的人,掌控這些法則的人,自然也就成為了天道的代行者,他們的存在,也就自然而然變成了規則!
越是強大的人,他們的存在,也就越是代表着規則的力量!
而強者距離規則越近,他們自身也就自然而然會變得越來越強大!
規則的力量,就像是神職一樣……
掌握了神職的神靈,自然可以利用神職來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但是掌握神職本身,卻是需要強大的力量作為支持的……
只有先成為神靈,才能掌握神職,而在掌握了神職之後,神靈才能通過管理自己的職務,來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
就像是財閥支持競選總統,一旦候選人真的成為總統了,就自然而然也要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最終回饋這些財閥們在競選之中的付出,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關係……
規則這種東西,看不見摸不着……
但是卻又實實在在的存在着!
或許在低等級的覺醒者眼裏……
擁有同一種類似的能力,並不是什麼值得特別注意的事情……
在他們看起來,強大永遠只是個體的狀態,和其他人並不會有什麼太大的關聯!
但是,王宇卻很清楚……
所有的規則,都是有盡頭的!
所有的道路,也都是有盡頭的!
或許對於低等級的覺醒者來說,他們即使窮極一生,也無法觸摸到規則的盡頭……
但是對於高等級的覺醒者來說,他們卻往往很清楚,道路也好,規則也好,都是有盡頭的!
先抵達盡頭的人,就自然而然的擁有一切,而失敗者們,則只能墜入深淵之中!
就像是田徑比賽一樣,第一名永遠都是萬眾矚目的焦點,但是第二名第三名,則根本不會有太投入太多的目光上去……
在奧運會之中,金牌和銀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單位,這一點,看看獎牌榜的排名方式就可以很清楚的明白……
獎牌榜的排名,永遠都是按照金牌的數量去排名的,從價值上來說,一塊金牌比一萬塊銀牌都更有價值!
銀牌存在的意義,只有在金牌數量相同的時候,才會產生作用!
否則的話,在獎牌榜之上,銀牌毫無作用可言!
當然,普通人是很難理解這種極限的……
甚至普通的覺醒者,也很難理解這種力量規則道路以及盡頭的關係!
但是,王宇卻很清楚……
是的,王宇很清楚!
就像是現實之中的商人賺錢一樣……
有些時候,商人會遇到一些經商項目,可以獲得百分之一百的利潤……
或許在很多人的眼裏,像是這樣的經商項目,自然是非常賺錢的,如果有足夠多的錢,甚至可以在短時間裏,就讓自己的資產翻上好幾番……
不得不承認,這種觀念本身其實並沒有太大的錯誤……
但是這裏面卻又一個前提!
是的,前提!
那就是,商人的資本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
是的,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
任何的商業獲利行為,都是有限度的,這個世界上從來就不存在沒有上限的商業獲利行為……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