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布姆是個徹頭徹尾的小混混,但他又真正做過些什麼壞事呢?他傷害的,只有自己。樂筆趣 m.lebiqu.com
那些本應該珍藏一生的至交,與那些分道揚鑣的孤兒同伴;那些無以為繼的夢想,與那些恍惚而過的時光;那些求之不得的親情,與那些一事無成的歲月;那些永遠無法體會的友誼,與那些總是隔膜牽絆的蛇舌...生是見識,並非活着。
人的內心都有無法解開的結,讀萬卷書的人和一字不識的人是一樣的。講對錯的人和不講對錯的人是一樣的,苟活的人和奮進的人是一樣的。
縱有認識邊界的不同,但是痛苦作為一種深藏於人類原罪中的惡果是不可擺脫的。沒有誰的痛苦比別人的更高貴,也沒有人能逃離它。
生命是一條毯子,苦難之線和幸福之線在上面緊密交織,抽出其中一根,就會破壞了整條毯子,整個生命。
對於罪過,仇視一切的動機是為看清真相;而對於抹殺生命,則是為了肅清一切麻煩。但以一般人的理解,那些人又何罪有之?可布姆始終要將親情置於首位,或者說別的所有東西他都不在乎。
沉醉在仇恨里比沉醉在愛戀里還容易持久,因為愛需要維護,恨卻容易找到營養。惡的目的不在於讓他人痛苦,而在於讓自己快樂,比如復仇的快感或者更加強烈的神經興奮那一類的快樂。
心情太壞無法思考,心情太好也無法思考,要想思考點兒什麼,心情非得恰如其分,壞得很平靜。
這世界沒有對錯、沒有好壞、只有立場。我們只需要始終堅持自己的觀點,然後無情的辱罵對方就可以了。因為我們所咒罵的那些品德敗壞的人,其實不過是他們直接或間接地損害了我們的利益。
自卑像一顆參天大樹,紮根於我們整個青春年華,很多時候的激烈衝突都試着去拔掉這個罪魁禍首,可那畢竟是一顆十幾年的大樹啊,豈是誰想拔就能拔掉的嗎?
愚蠢的人會為過去的錯誤而煩惱,並長時間地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但是於是無補,除了帶來壞心情之外,毫無意義可言。
布姆那半透明的軀體開始變得愈發渾濁,背後的傷口沒有再長出新的黑色獨翼,而是緩緩滲出大股腥臭至極的粘稠濃水。
「這不就是我的人生麼,可為什麼我現在會覺得有些無聊?」
「好人麼?如果我沒有變成現在的這幅模樣,那應該早就死掉了吧。」
「只有活着才能去改變什麼,死人就算被後世歌詠,在我看來也是個笑話。」
「我還能聞到海風的咸腥,還能瞧見浪花正翻湧,還能期待甦醒後被同伴拯救,這才是我最該珍視的東西,並且以此為榮。」
「我很了解自己,如果這此再無任何意外的話,那寒鴉城便是我的埋骨地,說不得還要再搭上同伴們的性命。」
「可現實如此,我又能怎門辦?睜開眼睛就進階為巔峰強者?然後再以一己之力斬殺所有帕瓦聯邦鐵騎?這種橋段估計只會存在於小說中吧。」
布姆打量着腳下一望無垠的亂石海,隨即向北方飄去。他又何曾不覺得虧欠同伴,又何曾不想馬上帶着格洛莉婭衝去囚牢、遠離寒鴉城。
可事實上,布姆只能繼續着那些毫無希望的修煉,只能在間歇性昏死之際幻象一派美好的未來,只能不斷安慰自己說:我雖然能做到極致,可結果卻似乎沒有任何改變。
再大的好事,有了動機都變成不純粹的卑賤自私的事。失敗的時候我們就會想起這事是為了誰,為了什麼事,以此來推卸責任,減輕自己的罪惡。成功的時候就覺得不關誰的事,為自己大唱頌歌,認定一切都是自己的功勞。
布姆從未覺得自己是個好人,甚至如果按照奧古大陸的律令標準去衡量,若非接二連三被幸運女神眷顧,早就被人挫骨揚灰了。
他十分清楚偷竊行為並非正途,可每每想到那些貴族尖酸刻薄的嘴臉,布姆就會樂得憑藉那些金幣多活一段時日。他明知道以自己的心智能勝任許多工作,但只要一想到自己會被誰呼來喝去,便又退回到了暗巷裏。
布姆敬畏生命,憎恨死亡。他覺得一個人無論如何都不該輕言放棄,哪怕最終凍死在黑雨夜,牙齒也該因啃食木板而先繃斷。
布姆嚮往平靜,討厭喧鬧。他覺得奧古王城就是個發情的野獸,一邊對靠近者齜牙咧嘴,一邊卻又摩挲着臉頰,給所有東西打上記號。
布姆安於絕望,畏懼修女們的目光。布姆也是個人,自然也會他的軟肋,雖然修道院沒有接納他,可那裏卻是他成長的地方。
那是布姆七歲的某天,他如常般在亂葬崗內尋覓衣物,最好是一雙不漏風的靴子。可令他意外的是,某個屍體懷裏竟掖着一本戰士修煉筆記。
心跳開始轟鳴,布姆顫抖着雙手將那本筆記小心收好,隨即整整三天窩在某片密林中研究。
「首先,若想成為一名鬥氣職業者,體內要存在鬥氣,哪怕一點點都行。」
「其次,就算達到了最低標準,還至少需要一柄武器,而非樹枝。」
「最後,最低等級的下品魔晶也要一枚金幣,否則根本無法修煉到更厲害的水平。」
布姆望着那在火焰中快速消逝的戰士修煉筆記,目光里難得閃動出一絲複雜之色。他從未放棄過改變命運,然而回報他的要麼是被城衛官毆打至頭破血流,要麼是被當眾取笑,淪為眾人唾棄的過街老鼠。
布姆從未相信過眾神,只因眾神並沒有帶給他任何好處;布姆從未覺得自己的生活有多麼糟糕,只因自己還活着,四肢健全、頭腦清醒;布姆從未真心感激過那些施捨銅幣的貴族,只因那不過是對方彰顯自己氣度的手段,不過是妝點對方形象的途徑。
搶奪孩童糖果的行為令人所不恥,可那些謾罵者卻並不知道,小傢伙幾分鐘前才贏牙疼而哭嚎吵鬧。
被奪走肉腸的婦人驚聲尖叫,引得追求者將布姆打得鼻青臉腫,但對方卻並不知道,那根肉腸已然被放了整整三天,若非因大劑量的香料,絕對味道堪比垃圾桶中的嘔吐物。
將重複領取的布施粥餵食野貓野狗,而非贈予那將要被餓死的老漢。只因對方根本就不是什麼無家可歸的外鄉人,只因對方是布姆在貧民區的鄰居,只因對方昨晚還向自己吹噓又喝到了一口麥酒。
布姆很清楚自己的許多行為「大錯特錯」,但他卻不會向眾神禱告。在他想來,如果這種舉動被稱之為「罪惡」,那就索性做個「惡徒」。陽光美麗且溫熱,但在陰冷的角落裏,才能發現能多生物,並且那些生物遠要比任何同類更來得堅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