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猛然拉住胳膊,下意思地往旁邊躲,但二號的手很是有力,躲不開。
他抓住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到家後發個消息給我。」
「好的。」我立即就答應了,回到家報個平安是應該的。
「慧珍~」他居然帶着幾分期盼:「我們還會再見面的,是嗎?」
此時車內的燈光將二號的臉襯托得異常帥氣,深情款款的氣氛,是我多少年尋找的。一時間,我鼻子都要酸了。
「是的。」我答應了下來,也希望再看到二號。要知道,象我這樣的女人,能找到一個合適的男朋友有多難。
二號笑了,放開了手。看着我走出了車,轉身對着他,揮了揮手告別,一直等我走進了小區大門,這才發動車子走了。
回到了家,我發了條短消息給二號,告訴他,我到家了。
剛發了不久,二號就打來了電話:「嗨,看到了,早點睡噢,我也馬上就要到住的地方了。今天我感覺很高興,你呢?」
「我也感覺很高興。」我笑着回答,聽到手機里有提示音,於是道:「開車時還是不要打電話的好,那麼我先掛了,你也早點睡。」
「好的,晚安。」二號等着我收了線後,才結束通話的。
「我對你很有好感,你能當我的女友嗎,我們先試着交往一下,以後我就叫你慧珍吧。。。」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着。不是生氣、懊惱、心中不平,而是心中美滋滋的。反反覆覆的回想剛才相親時的每一個細節,將二號對我說的這番話來來回回地回憶了多遍。
我有男友了嗎,算是有男友了嗎?尋尋覓覓三個月,堵着氣的想找到一個,可沒有找到一個,沒想到就這樣找到了。
想想這三個月我都見到的是什麼人呀。。。
「四十歲了呀,看不出來。。。不要緊,能生孩子就行。。。」
「你是不是脾氣不好,所以才離婚的呀。。。」
「噢,二地分居呀,大約看到你外面找男人了吧。。。」
「離婚是二個人的錯,你一定也有錯,否則他為什麼要和你離婚?」
「分居那麼多年,一定很緊。。。」
「附近有家旅館,去休息一下吧。。。」
這種只能罵做傻叉的,不下十個。而更多的,用較為含蓄的辦法。。。
「我的工作很忙,回到家後希望能感覺到家庭的溫暖。。。」明擺着要女人做家務,你要找的是老婆還是傭人?
「你是順產還是剖腹產。。。」還不如直接問下面是松是緊吧,等同於傻叉。
「不試着在一起,怎麼知道合適不合適?我做事都很認真的,感情也是。」不合適就分開對不,你確實很認真,對每段感情都很認真,每段感情能持續個半年不錯了。
婚姻的失敗,導致我不得不又重新回到了這個現實又殘酷的相親市場,面對形形色色、各種各樣的人。其實我只想要一個小小的家,雖然不大,沒什麼錢,但一家人子在一起,溫飽無憂、平平安安。
或許老天垂憐,讓我看清了這個渣男,讓我有了重新尋找幸福的機會。或許最差的結果不是最差的,正所謂峰迴路轉,真的跌到底谷時,會慢慢好起來的。
就將所有的不快全都拋開吧,重新開始!
我照常上班,照常不向同事透露任何我是離異和相親的事情,一天又這樣混過去了。
回到了父母家,樂樂已經從學校接回來了,晚飯也已經做好。也多虧了父母那麼多年一直在幫着我,否則我只有辭了工作回家帶孩子。如果沒有了工作,那個渣還要更凶更得意。
吃完飯,帶着樂樂回家,洗洗後也就睡了。躺在床上,我卻又一次的睡不着。一天都沒來電話,什麼短消息都沒有,難道說對方回去後改變了主意,不打算和我繼續下去了嗎?
樂樂已經睡着了,在旁邊呼呼睡得一點心事都沒有。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這個渣,怎麼那麼狠,為了離婚,六親不認,就連自己的女兒都下得了手。
我轉過身,輕輕地吻了下樂樂的小臉蛋。可憐的樂樂,被打得晚上驚夜,半夜就哭。哭的結果不是得到安慰,而是親爹的巴掌和咒罵,因為影響了他的休息,要變本加厲的打給我看。一個大男人,下手不知道輕重,當樂樂有一天半夜閉着眼睛,一邊哭一邊光着腳在大冬天的冰涼地面上走時,我的心都碎了。
這樣的爹,不配當爹。是不是上輩子這個渣拯救了世界,才沒受到報應。(你這個渣看到了沒有,看到了嗎?你就是個渣,混蛋,當你看了,如果是個人,多少有點羞恥心吧,狗都比你做得好。)
離婚後,樂樂半夜裏驚哭越來越少,到現在幾乎沒有了。
我又親了親我的小寶貝,不自覺的笑了。。。有些婚,必須離,離婚反而對孩子好。只要能對樂樂好,我寧可不再找。但我必須找,一方面找到我老了時候的伴侶,還有一點就是,小區有個女人,丈夫死後一直沒找,說是為了女兒。其實這樣不好,無形中增加了她女兒的負罪感。
對了,那個殺千刀的,多少時間沒來電話見樂樂了?一個月了吧。。。不來電話最好,見到他假惺惺地逗着孩子的模樣,簡直讓人噁心。離婚前不是打就是罵,離婚後卻女兒要求抱就抱。離婚後三個月,三次見面抱的時間,大約是以前八年內抱的時間,加起來的還要多。如果真的愛女兒,也不會這樣絕情,這樣做。
所以我要找,找不到好的,那是我的問題,和女兒無關!她不是拖油瓶,不是累贅,她是我在人世間最珍貴的珍寶。
不來電話就不來吧,都不來電話、世界照樣轉,男人基本都不是好東西,睡覺!
第三天過去了,二號還是沒有來任何消息。又過了一天,雙休日到了,樂樂去了外婆家,我爸媽帶着樂樂去學畫畫。其實樂樂並沒有畫畫天賦,這種課又貴,每周一次,一個月的學費要四百,以後還要更貴。但我無所謂,只要樂樂開心就好,我欠她一個好父親,這是我的錯,還讓她受了那麼大的罪。只要她喜歡的,我有能力承擔的,我都願意。
趁着樂樂不在,我撥通了馬大姐的手機,是時候再另找一個了。四天過去都沒消息,那麼就證明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