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一次見義勇為,曾經拿個竹子掃把去打人,結果給對方扇了個巴掌,頭腦一片空白,一腔熱血不知去了哪裏,無從反應,好在對方知道我是街上的,沒有痛打…
十六歲因為「桃色緋聞」,被其它學校的六個人在晚自習的時候叫到操場「教導」,忍耐許久,因不想接受對方下跪着說話的要求,用半段破板磚開了一個人的頭,狂打了三個,一個碎了鼻軟骨,一個膝蓋給踹脫臼,另一個放倒在地,另外兩個跑去報告了我就讀的學校的保衛室找來了保安員…..
十八歲的時候,懷着純真,想解救幾個賣花的小女孩然後進行跟蹤,過於衝動被發現,被四人圍毆,打鬥中被一刀刺在腹部,差點歸位,祖上有德,刀刺在皮帶頭上,這成為本人最接近死亡的一次…
二十一歲,同公司保安隊長深夜飲酒,歸途狼嚎,遭遇如狼似虎的傳說中的「廣東治安隊」,發生爭執被迫動手,兩人空手對九人六根以上的鋼管和橡膠警棍,慘勝並自食法律苦果,鑑於對方身份敏感,就不陳述戰果,反正本人肋骨所受棍傷養了兩個月才好。
二十二歲,在夜總會,因一台商出言不遜,有侮辱我大陸同胞之嫌,痛擊之,並打落其牙兩顆以上,後友調停
二十三歲,於就職公司會議室,再因一「港鳥」(此賊曾為香港出租司機)會議中有侮辱我內地同胞之言語,跳上會議桌,煙灰缸開其鳥頭,後賠款
二十三歲多幾個月,於深圳某酒吧,酣處於一法國友人試手,竟然神奇的發現,對方使用的是「詠春拳「
二十四歲後,修丹道,深入研究國術機制,醫理和人體,貌似養儒家君子之風,戰事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