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關於生活品位,王軒對自家老頭還是極為佩服的。有時候他甚至覺得,「自己的爺爺是全世界最有品位的爺爺,當然,也是世上最好的爺爺。」他一直以此為榮,當然。
三下五除二,王軒就換好了衣服。迅速下樓,即使這樣,陳妍等人已經在等他了。
「你還真是慢啊!」眾人一道發問。王軒自嘲地笑了笑,什麼也沒說。攔了一輛出租車,待王軒,丁逸,陳妍坐定,周小小才上車,跟司機說了一個地方。王軒問:「到底在哪兒呀?搞的這麼神秘。」
丁逸嘿嘿笑着說:「到了你就知道了。」
王軒一陣無語。陳妍似乎猜到了什麼,雙眼在驚疑間撇了周小小一眼,似是驗證了自己的想法,不過也沒有說什麼,她在心中尋思,「看來今晚真的會有好吃的呢!」
王軒首先從出租車上下來,看着眼前輝煌的宮殿,確實很漂亮,不過,「香格里拉」,你確定?
周小小說:「進去啊!」
王軒指着門前的牌子:今日不對外開放。然後雙手攤開。
周小小似乎什麼也沒看見,招呼着眾人進入。丁逸對一切充滿了好奇,不斷打量着四周。陳妍顯得十分平靜,似乎早就猜到了結局。王軒有些小激動地向大門走去,香格里拉可是全國一流的飯店。全中國只有三所,香港,上海,蘭州各一所。
大廳里已經有了不少人了,不過由於主人還沒有來,所以只是三三兩兩聚在一起,聊着天。但王軒一行人走進來直接打破了這裏的融洽。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過來,首當其目的是陳妍。一頭烏髮被陳妍略微梳攏,她沒有再穿裙子,衣服依然是白色的,在胳膊處設計有一層薄紗,露出她白皙的,若隱若現的肉色。褲子還是白色的,只是上面畫了幾筆簡易的花紋,即使衣服有瑕疵,陳妍那完美的容貌也足以掩蓋了。
接着是東道主周小小了,他穿着的是白西服,白褲子,打着黑色領結。再配上優雅的笑容,很容易感染他人。穿着雖然單一,卻別有一番說不出的韻味,這就是貴族!王軒在一旁也不禁暗暗讚嘆。
再下來是丁逸,休閒衣,休閒褲,衣服都是新的,搭配起來很漂亮。這副樣子在外邊或許是個一等一的帥哥,然而在現在這個場合,大多數人都選擇了穿西裝,這樣一來,丁逸的穿着就有些刺眼了。
最後就是王軒了,黑色西服,白色褲子配暗紅色領結,紅色的領結似乎並不是襯托衣服的,而是為了褲子的存在。這一套不如周小小的那樣單調,有着不同色調的搭配更加引人注目。在大廳中,不乏有類似穿着的人,但是終究衣服是為了搭配人,即使衣服在華美,穿在有些人身上卻十分不搭。有些人本身無需修飾,天然去雕飾才是最美的自己,就像陳妍。而此時的王軒無疑和這套衣服的契合度達到了100,他身上無形的貴族氣息在這一刻悄無聲息的蔓延開來,儒雅的氣息好像渲染了這裏的一切,在場的每個人都在議論這個男人的出身。周小小不屑的目光瞥見了王軒,他瞬間停佇,「不得不說,王軒的品位還是有一點的。」他這樣喃喃自語着。
上一次王軒散發貴族氣息是為了抵禦陳建堂的上位者威壓。這一次卻是被場景所渲染,兩次感受自然也不相同。上位者的威壓,貴族氣息,乃至殺氣說到底,其實質不過是氣,一種長時間養成的氣場,氣強則氣場強,氣弱則氣場弱。王軒此時的氣場瀰漫在空間裏的每個地方,但他並沒有針對任何一個人,所以眾人並沒有感受到壓力反而舒服無比,他們只是感受到了王軒氣質的不同,對這份儒雅的氣息表示讚嘆而已。
畢竟周小小才是主人,人們的目光才沒有在王軒身上聚集太久。
周小小的父親周燦此時在正東方一個臨時搭建的平台上講話。周小小是個小胖子,周燦卻沒有一絲贅肉。他此時拿着無線話題站定,輕咳一聲,待全場安靜,他的講話開始了。
周燦說道:「歡迎諸位來到香格里拉。今天來的都是熟人,我就不多說了。下面請周小小來發表賀歲感言。」
「賀歲這個詞用在這裏好像不太合適吧!」周小小跟王軒發牢騷。說着向台上走去。
「歡迎大家來到我的壽誕宴會。」還沒說玩,場下早已笑成一片了。
「還說自己老子說話不恰當,他自己更離譜啊!」丁逸對王軒說。
「在這裏不要說粗魯的語言。」不過掛在臉上的笑容算是贊同了丁逸的觀點。
「各位,作為東道主,我會提供好吃的食物和好喝的酒水給大家,希望大家玩得開心。」
「這幾句倒是沒有語病。」丁逸若有所思。
王軒看了一眼拼命給周小小找語病的丁逸,「我也是醉了。」
周小小從平台上下來匆匆安置了王軒等人的席位後就去招呼別人了。今天他註定是全場最忙的人之一。周燦卻和在場唯一的幾位大人去了二樓,他們對生日patty沒興趣,尤其是和小孩子。相比,他們對於商業上的一些事更感興趣。所以他們宴會講話剛結束就去了二樓,商議新進一批珠寶的銷售權。
周小小也並沒有阻攔,今晚,是他們年輕人的天下。
……
寬闊的大廳大約100人,並不是全部如席,還有些名望子弟是來結交志同道合的好友的,他們三三兩兩分佈,倒也顯得大廳人很多的樣子。王軒面前的是一張圓桌,圓桌並不十分大,坐丁逸,王軒,陳妍和周小小剛好。因為周小小不在,所以也略顯空曠。期間也有別人來找王軒談論,但都被陳妍拒絕掉了,像類似的場面,陳妍見過不少,此時處理起來也是得心應手。當然了,其中還是男性居多,畢竟陳妍實在是太優秀了。
在王軒的等待中,他們終於等來了第一道菜,是魚。是金槍魚。金槍魚生活在海域範圍內,肉質極為鮮美,丁逸不喜歡吃魚,但陳妍和王軒卻是眼前一亮,今天果然沒白來啊!他們的筷子同時夾住了魚頭。任何魚類,包括金槍魚,最好吃的不是腹部,而是尾部和頭部。魚的尾部和頭部需要經常搖擺才可以在水中自由遊動。這就註定他們的精華都濃縮在了這兩處,但是尾部多刺,魚頭當然就是最好的選擇了。
陳妍的筷子和王軒的筷子碰撞,陳妍仿佛觸電一般,筷子迅速收回,她向王軒一笑,又將筷子夾住魚的腹部。王軒的筷子夾住整塊魚頭,平穩而迅速,就這樣進入了碗中。陳妍看着自己碗中碩大的魚頭,看了王軒一眼,滿是愛意。
看着發生的一切,丁逸發現自己好像是個電燈泡,還特麼特亮,500瓦的。他於是也夾住一塊魚肉放在嘴裏掩飾自己的不適。但下一刻,他就愣住了。丁逸不是沒吃過魚肉,但如此鮮美的魚肉絕對是第一次。不知道這種魚是怎麼烹飪而成的。丁逸只覺得魚肉絲毫沒有腥味,剛入嘴便能感受到那股清香。不需要咀嚼,魚肉就與唾液完成了最完美的融合,轉化為時間最純淨的元素進入腹中。
王軒看看丁逸的表情就知道又要多一隻老虎奪食了。王軒和丁逸的筷子在金槍魚的腹部開戰,不一會兒,魚的腹部就空空如也。魚的腹部沒有刺,味道也十分鮮美,所以很多人都喜歡吃魚腹。當然,王軒給沉醉於魚頭的陳妍也留了不小的一塊。
王軒把多刺少肉的魚尾夾到了自己碗裏。其實,如果非要給魚各部位排個名次的話,魚尾才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主要是尾部刺太多,所以它才屈居第二。
王軒夾住魚尾,在尾間輕吮一口,滿滿的魚汁從王軒嘴角進入口腔。魚汁將魚豐富的味道冗雜在一起,相互交錯,頗有幾分海納百川之意。緊接着,王軒吃了一小塊魚尾肉,褪去魚刺,魚肉下肚。別有一番風味。魚尾的味道更加.。魚尾不像魚腹那樣細膩,它需要略微的咀嚼,這並不是說它老。而是它因為多刺,所以需要咀嚼來釋放它神奇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