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完美時代 第九章 斑馬的故事

    陳婉是第一個進到李牧房間裏的姑娘。

    少年時的李牧很靦腆,高中畢業前沒和什么女孩有過什麼親密接觸,更不會把女孩子帶回家來,而上了大學之後,一直到工作,那幾段感情都沒能堅持到見家長,所以,這還是李牧第一次帶女孩子進自己的房間。

    李牧的房間不大,充其量也就十五個平方左右,這間小屋擺了一張一米五的床,一張有些陳舊的書桌,一個玻璃門的書櫃、一個衣櫃,還有一把紅棉牌木結他。

    房間有些擁擠,但卻非常整潔,陳婉邁步進去,竟聞到一種特別的淡淡香氣,那種味道在她嗅來,如同洗衣粉洗過的衣服被灼熱的陽光烘烤而產生的香味,聞着讓人很是舒服。

    牆上有幾張別樣的海報,有一張科特柯本,一張唐朝樂隊的大旗海報,其中最特別的,是一張冷色調的海報,上面有一條通往迷霧中的鐵軌,一個短髮男人蹲在軌道中央,將臉埋在自己的雙腿間,除此之外,上面一個字都沒有。

    「這張海報好奇怪啊。」陳婉面露詫異,「也沒寫字,是什麼來的?」

    「竇唯的專輯《黑夢》。」李牧順口道:「這海報是小攤上一塊五淘換來的,估計是盜版商不負責任,正版上面有竇唯黑夢四個字,這張沒帶上。」

    想來,在這個年代,李牧還是一個超級音樂愛好者,喜歡流行樂,也喜歡搖滾,迷邁克爾傑克遜、迷黑豹、迷nirvana樂隊,會彈點結他,唱歌的聲線也還不錯,再加上高高瘦瘦、白淨帥氣,不敢說迷倒萬千少女,至少也很受女孩子喜歡。

    到了大學,李牧靠彈結他外加唱歌,還先後拿了兩位姑娘的一血。

    一想到這裏,李牧就無比懷念大學時光……

    陳婉轉而又看到李牧那把有些破舊的紅棉牌結他,好奇的問道:「你會彈結他?」

    「一點吧,業餘玩玩。」

    陳婉當即道:「給我彈唱一首唄?我們學校也有男孩玩結他,彈唱同桌的你,還挺好聽的。」

    「現在的大學生也就這點創意了。」李牧無奈的搖搖頭。

    陳婉追着哀求:「給姐彈一首嘛,來一首許巍的吧,我的秋天!」

    李牧微微一笑,好奇問道:「許巍第一張專輯很消極啊,你這種白富美怎麼會喜歡?」

    陳婉沒有搭理李牧白富美的調侃,道:「只要好聽就喜歡。」

    李牧點頭笑了笑,坐在床邊,從角落裏拿起了自己那把破舊的木結他。

    這把琴,是初二那年媽媽送給自己的禮物,當時花了兩百多塊錢,算是木結他最便宜的一檔了,不過音色倒是不錯,幾年彈下來,音色越來越好。

    李牧抱起結他,以一弦為準,用稍微高端點的泛音法調了調弦,為了高考,這把琴有日子沒彈了,有些跑弦。

    陳婉坐在李牧的椅子上,見他調音非常嫻熟,便端正姿態,準備認真聆聽。

    李牧先是彈了《我的秋天》第一個和弦的掃弦,忽然停下來道:「你點什麼我唱什麼多沒意思,要不我唱一首你沒聽過的吧。」

    「我沒聽過的?」陳婉眼睛一亮,笑道:「好呀,唱吧。」

    李牧點了點頭,回想了一下和弦譜,簡單而悠揚的指彈前奏之後,他用自己略微有些沙啞的嗓音唱道:

    「斑馬斑馬你不要睡着啦

    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

    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頭髮

    斑馬斑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費着我寒冷的年華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打開啊

    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

    三十歲前的李牧愛搖滾,三十歲之後的李牧愛民謠,宋胖子算是他比較喜歡的一位,尤其是這首《斑馬斑馬》,不再是無病申吟,也不再是強說愁苦,而是帶着幾分滄桑與無奈,講述一個男人與一匹受傷斑馬間的特殊情感,當然,斑馬並非真的是斑馬,後世普遍認為,歌里的斑馬,代指某個被別人傷害過的女人。


    陳婉沒聽說這首歌,也沒見過歌詞,只是隱約從李牧的口中辨別歌詞,然後在腦中萌生出一副幻想中的畫面。

    李牧的嗓音很好,三十多年的人生經歷,讓他唱歌時也很容易代入感情。

    「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我是只會歌唱的傻瓜……」

    當李牧唱到這句時,陳婉托着下巴安靜的聽着,心底竟然湧上一陣莫名感動,這首歌在她腦中,如同草原上飄來的淡淡憂傷,讓她沉醉其中。

    一曲唱罷,李牧本人的思緒回到上輩子的過往,自己遇到的、擦肩的、錯過的一切,現在回想起來,不咸不淡不苦不辣,只是讓人心生感慨,昨天自己搬動了上一世人生中的第一個道岔,但一個道岔之後,命運火車的行進方向、途徑的一切都會改變。

    李牧知道,他不會再去上一世那所二本大學,上一世在大學中遇到的所有人,今生怕是已經沒有機會擦肩,而他也不會再去燕京做一個苦逼的碼農,那些同事、朋友、偶遇的擦肩的路人,都將徹底從自己的世界中離去,重生的第一天,他就選擇了顛覆一切,在搬動自己那個道岔的同時,他的觸手,也探到了陳婉的人生道岔。

    陳婉不知李牧為何在唱完這首歌之後就陷入沉默,她本人只是覺得忽然滿腔的傷感,這首歌的歌詞並沒有直接描寫任何悽慘,但營造出的氣氛,偏偏讓人格外觸動。

    陳婉紅着眼睛問道:「這首歌叫什麼?」

    「斑馬斑馬。」

    「誰的歌呀?」

    「呃……」李牧才想起來,87年出生的宋胖子,現在應該還是個初中生,也罷,自己就厚顏無恥一把好了,誰讓你閒雜還是個小騷年。

    「我自己寫的。」

    三十多歲的人了,早練就了一種吹牛逼時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技藝。

    「真的?!」陳婉的世界觀頓時崩塌,她忽然覺得,自己不由自主開始仰視這個男孩了。

    「嗯,獨家原創,你是第一個聽眾。」

    此話不假,這世上,陳婉是第一個聽到這首歌的人。

    陳婉更感動了,回想起那悽美的歌詞,追問道:「為什麼要用斑馬來比喻人呢?」

    李牧昂起頭,盯着斜上方四十五度的天花板,面帶憂傷的感嘆:「斑馬這種動物,獨自的時候是睡不着的。」

    一句話,給這首歌更添了幾分悽美與逼格。

    李牧心裏對自己說,這個逼裝的,絕對可以拿滿分了。

    陳婉真的開始崇拜起這個十八歲的「少年」,還想再追問一些問題,卻沒想到,這時有人把大門拍的逛逛作響,在門外高聲喊道:「李牧!」

    是趙康!

    李牧幾乎立刻起身,帶着幾分激動的跑出去開門。

    十幾年不曾見過趙康,李牧自然開心得很,雖然這一世他和趙康也就只有高考這兩天沒見面。

    「康子!」一開門,看到那個一臉青春痘的黑小子,李牧上前一把將他攬在懷裏。

    趙康厭惡的把他推開,詫異的打量着他,狠狠啐了一口:「操,兩天不見,你個燒包又帥了,這頭髮在哪剪的?你鬍子咋颳了?不怕我李姨扁你?」

    李牧看着他不禁發笑:「你怎麼這麼多問題?」

    「媽的,就是看不慣你們這種長得帥的。」趙康咬了咬牙,咂咂嘴:「這兄弟沒法做了,咱倆絕交吧,你去把你涼蓆抽出來,再拿把菜刀,咱倆也來一出管寧割席。」

    趙康長得是不帥,皮膚黝黑,五官還算勉強過關,但偏偏在這個年紀起了一臉騷疙瘩,確實有些慘不忍睹,不過他在李牧的印象中也是個標準的逗比,這要是好好引導引導,沒準將來能成一個段子手。

    李牧抬腳虛踹,嘴裏罵道:「屁話不斷,你還進來嗎?不進來咱就直接去吃飯。」

    「不進去了。」趙康擺了擺手:「麻溜的鎖門走人。」

    「等着,我叫我姐出來,她跟咱們一起。」

    「你姐?」趙康詫異問道:「你哪又冒出來個姐?」

    李牧笑道:「剛認的,等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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