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5章神道古書演卦方法
張洞玄自信一笑,神彩奕奕,面對着眾人,這時一撫袖,翻出百寶囊,取出易學算籌,一個精巧算盤,一副文房四寶,一疊稿紙,一一準備記錄,開始擺八卦,六十四卦,審視長短符號,按其數理吉凶,占卦推演推算。按照古書說:這占事推演方法共有兩種,一稱「卜」,一稱「筮」。所謂「卜」是指動物占,將動物粗骨如牛骨、馬骨、羊骨、豬骨等,放在火上燒烤,然後根據炸裂紋的橫豎、長短形狀來判斷所問事情的吉凶。這種占卦方法,多用於蓄牧為主的部落。以後,又將卜具由獸骨改進為龜殼,即所謂「龜」卜。所謂筮是指植物占,或將某一種植物通過某種手段,如把它拋在地上,根據它所呈現的狀態來判斷事情的吉凶。這種用植物占筮方法,多用於採集種植為主的部落。再到上古之後,人們已經統一標準,把蓍草的莖確定為占筮工具,成為《易學》推理過程之初始階段的取卦方法,它叫做「神道推算法」。由於這種推演方法很繁瑣複雜,所以這項占事推演的工作,一般都由具有一定知識水平的專職人員承當。根據《神道古書》作者的介紹,這筮式的推演方法是;「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分,以象閨;五歲再閨;故再分而後掛……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占筮用的蓍草莖一共有五十根。
據說,這五十根必須源於同一根蓍草,因而這種蓍草很難覓得。人們之所以作此要求,是為取同根相通之意。而這個「衍」字,在古書中與「演」通用,也就是推演推算作用。為什麼大衍之數是五十呢?歷來說法不一。不過在《神道古書·律曆志》中說:「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與五乘十,大衍之數也。」用現在數學記算,則為:(1(原始)+2(春秋)+3(三統)+4(四時))x5=10x5=50。但陳朝王明則說:「大衍之數五十,蓋以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得之。」那麼,在具體的占筮推演中,為什麼抽掉其中一根,只用四十九根蓍草呢?在《神道古書》中記載不詳,惹得後人冥思苦想。而在《天道古書》中則解釋說:「道據其一,其餘四十九,所當也。」這個意思是說,這一根象徵演算規律,所以不參於具體演算活動。
還有在大乾王朝千年前有位學者解釋過這個問題,他說:「其一不用者,那天之生氣,將欲以虛來實,故用四十九。」其中一位神道祖師還這麼認為,他說這大衍之數的構成是:1(太極)+2(兩儀)+2(日月)+4(五行)+12(月)+24(二十四節氣)=50(大衍之數)。而太極居位不動,所以取一以象太極而不用。此外還有多種解釋。這位祖師以為前人所言多有牽強,但他自己也說不清所以然,於是只得道:「蓋皆出於理勢之自然,而非人之知所能損譽也。」使得今人對此亦眾說不一。有人說:「五十即有九股弦三方分別所乘之數的積(即勾三股四弦五),其中,這四十有九是消除誤差的一種特殊方法。」
用蓍草演卦的具體過程,據前人介紹,大致如下:先用兩手將參與演算活動的四十九根蓍草莖任意一分為二,其中左手一份象「天」,右手一份象「地」。接着,從右手蓍草中任取一根,置於左手小指間,用於象「人」。於是,連同左、右手掌握中的蓍草,形成「天、地、人」的格局,這是「掛一以象三」。然後,以四根為一組,先用右手分數左手中的蓍草莖,再以左手分數右手中的蓍草莖,這便是「堞之以四,以象四時」。一組一組分數完後,兩手中的蓍草莖餘數必有一定規律:左餘一,則右餘三;左余兩,則右余兩;右餘三,則右餘一;左餘四,則右餘四。這時把左手所余蓍草莖置於左手中指與無名指間,右手所余蓍草莖亦置於左手食指與中指間。這樣左手指縫間的蓍草莖餘數(包括一開始置於無名指與小指間象徵的「人」的那一根)非五即九,故去除餘數後的蓍草莖數必為四十四或四十。
到此為止,則完成蓍草演算的第一步,古稱「第一變」。在「一變」之後,去除左手指縫間的餘數,又把兩手所持的四十四或四十根蓍草莖「一變」的同樣方法和順序進行演算,即先將四十四或四十根蓍草莖合在一起,然後任意一分為二,並從右手中取出一根蓍草莖置於左手無名指與小指中間,再用右手四四一組分數左手中的蓍草莖,然後用左手分數右手中的蓍草莖……。經過「二變」的結果,左餘一右必余兩,左余兩右必除一,左餘三右必餘四,左餘四右必餘三,故兩手餘數之和非四即八,而兩手所持蓍草總數或四十或三十或三十二。接着如法炮製,便形成「三變」的結果,兩手所持蓍草莖總數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然後與四相除,一爻便現顯出來,化為現在數學,表示出來如下:
36÷4=9
32÷4=8
28÷4=7
24÷4=6
在根據奇數為陽,偶數為陰的原則,其中「9」則是老陽之數,所以是陽爻「—」亦即如果「三變」,之後兩手所持蓍草莖為36根,則除以4,得9,這一爻便是老陽「—」。8則是少陰數,所以是陰爻「——」亦即如果三變之後兩手所持蓍草莖為32根,則除以4得8,這一爻便是少陰「——」。經過三次繁瑣的演算變化,才能得一個卦。但是「三變」之後得到一個爻,有時還要發生變化,即「變爻」。這便是:倘若「三變」之後的蓍草莖為36根或24根,用4相除之後,商數為「9」或「6」而成老陽或老陰,其相應陽爻與陰爻都要發生變化。若為老陽,則爻畫由陽「—」變陰「——」;若為老陰,則爻畫由陰「——」變陽「—」。
這是物極必反的規律在演卦過程中的體現,這樣在「十八」變過程中,便往往出現老陽變陰或老陰變陽的「變爻」情況。這種物極必反的「變爻」,有時可能只出現一次,有時出現兩次,有時出現三次、四次、五次、甚至六次。當然,也有可能一次也不出現。一旦出現「變爻」,則一次演卦即得兩個卦體,未變的哪個卦體稱為「本卦」,「變爻」後的哪個卦體稱為「之卦」。然後,根據變爻的數量,採取相應的據卦推演方法,按照其易學思理,進行占卜演算。
張洞玄的推演推算,用的是這種方法,古稱「文王卦,六爻大課」,這也是古時最常用,不好學的決疑解難推算法。由於這種「六爻大課」的演算過程頗為複雜,費時,所以後來一些專門從事占卦相命聊以度日的江湖術士,便在此基礎上參生出一些比較簡單的演卦方法,其中最通行的是以銅錢或其它硬幣作為占筮工具的「金錢課」。但即便「金錢課」也有好幾種的,例如,占卦者以銅錢三枚合在兩手或一竹筒中搖動,然後斜倒在桌上,根據其「字」、「背」情況來決出一個爻:比如兩個「字」一個「背」,為少陽「—」;兩個「背」一個「字」,為少陰「——」;三個「背」為老陽「—」,變爻為「——」,三個「字」為老陰「——」,變爻為「—」。這樣,經過六次斜倒,便得到一個六爻大卦(包括變爻後的之卦)。此外,還有更簡單的演卦法:占課者取銅錢或硬幣六枚,合在兩手或竹筒中搖動,然後一齊傾倒在桌上,把錢由下往上順序排列,根據其「字」為陰,「背」為陽的原則一次性得到一個六爻大卦。例如:第一、二枚為「字」,第三、四枚為「背」,第五枚為「字」,第六枚為「背」,則得到「旅」這一卦象。當然,這種演卦,不會出現變爻,因而其所含信息量也少得多。因為簡易的緣故,成為最通行的占事方法,為下三流的江湖術士廣泛運用。成卦之後,推演方法有三種:第一,據象推論(結合卦象)。第二,據辭推論(卦辭)。第三,象、辭結合推論。還有,再是結論準確性與個人「占工」的技巧性,判斷吉凶,所佔對象有關,這是最常見最通行的一種方法。
張洞玄推演推算完,一一記錄,稍一審視,取過算盤一核對,覺得沒錯,無誤,對張輔正笑了笑,說道:「爺爺,我解開了。」懷抱一疊稿紙,給他道:「你看照我說的下,保准解的開?我厲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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