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半決賽,中國隊遇見美國隊,這一次,奇蹟沒有發生,美國的大勝中國隊。
陳默因西班牙一戰賽後查出右腳輕微骨裂缺席了和美國的的比賽。
雖然慘敗給美國的,但沒有人去責怪這支球隊,他們已經做到了一切,實現了歷史性的的突破,並且帶給了球迷一場盪氣迴腸的比賽。
陳默的名字響徹世界籃壇,他創下了58分的奧運會單場個人得分紀錄,超越了前巴西球員奧斯卡·施密特創下的55分。
最後的那三分半鐘,連續六記三分球,這不僅將在中國籃球的歷史上寫下最精彩的一頁,也註定會載入世界籃壇的史冊。
陳默在一夜間成為了中國最炙手可熱的球員,結果,在比賽全部結束之後,他選擇提前離隊,回到了他的家鄉。
他右腳的傷並不嚴重,在家裏靜養了幾天就能一個人走路了。
王珏還不知道他已經回到漳縣,因為陳默還在猶豫,他知道,這次見面,是最好的機會。
他真的有勇氣向她表明心意嗎?陳默對自己沒信心,他輕輕用手摸着小白的脖子。小白現在已經是一條高齡老狗了,它今年12歲,隨時會死去,它還認得陳默,陳默回來的時候竟然難得的從地上爬起來沖他吠。
在家裏坐了會,他戴上假髮和墨鏡走到了街頭,叫了輛的士。
他來到了張慧的家門,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搬家了,拿起手機,給她打去了一通電話。
「我看到新聞了,你的腳傷怎麼樣?」張慧接到電話以後首先問道。「你在家裏嗎?」陳默問道。「對啊。」張慧說。
「你有搬家嗎?」
「沒有。」
「現在看看樓下,有驚喜。」
「你該不會…」上方忽然一扇窗戶被推開,張慧向下看,臉色變了變,「你要上來嗎?」「我現在腿腳不方便,你能不能下來一趟,我們好久沒見面了吧。」陳默說。「好吧,你等一下。」張慧照了照鏡子,覺得身上沒什麼異樣,便迅速跑下樓。
張慧和以前比起來,唯一的區別就是不再戴眼鏡了。
「好久不見。」陳默問道:「你應該大學畢業了吧?」「不,我準備留校讀研。」張慧說。
「是嗎?挺適合你的。」陳默打趣地說。
兩人在路邊的長椅上坐下,張慧買了瓶水給陳默,隨口問道:「你和王珏在一起了嗎?」「還沒有。」陳默苦惱地說。「還沒有?」張慧嘴裏的水險些噴出。「嗯,我打算過幾天跟她表明心意,但沒有把握。」陳默搖頭嘆道。
「這樣可不像你。」張慧說道:「你應該拿出在籃球場上和對手拼到底的狠勁來,這種事女生本來就不好先開口,你應該主動跟她說的,我覺得她也喜歡你,我感覺的到。」「你覺得?你感覺的到?」陳默一頭霧水地看着她,「為什麼?」
張慧神神秘秘地說:「女人的直覺。」(不如說是情敵的直覺)
「你說得對,我該主動一點。」陳默心想也是。
隨後,兩人又說了很久,從初中說到高中,再說到上海。
「不早了,我回去了。」陳默起身說:「張慧,再見。」「再見。」張慧說了句。
就做好朋友吧,這樣挺好的…張慧遙望着陳默遠去的身影,心裏想到。
張慧不是沒有爭取過,這麼多年來,她已經很清楚陳默的選擇了,他的世界裏只有王珏,對於他而言,她只是一個親密的朋友,一開始她也心有不甘,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學生時代對陳默日積月累的情愫也慢慢的變淡了。
就像歌詞唱的那樣,明白了愛的意義,才會有放手的勇氣。
晚上,陳默主動給王珏打去了電話。
「陳默,你現在還在巴西嗎?」王珏問道:「網上找不到你的消息。」「我提前回來了。」陳默說。
「回來了?回到哪了?」
「漳縣。」
「是嗎?」
「王珏,我有些話想跟你說,我們見個面吧。」
「好啊,你還記得那本小說嗎?」
「哪本小說?」
「《請在星光盡頭等我》,記得嗎?」
「記得。」
「還留着嗎?」
「應該留着吧。」
「把它帶過來吧。」
「為…」陳默想到了什麼。
「好吧,我們在哪見面?什麼時候?」
「三天後,早上,來三中。」
「三中?我知道了。」
按掉電話,陳默迅速在自己的書房裏找書,那本書應該被他放在了某個地方。
許久,他找到了那本已經變得有些破舊的書,上面有不少灰塵,他吹了口氣,吹開了依附在書上的灰塵,拿着書甩了幾下。
他想再看一遍,找了個地方坐下來,他翻開了第一頁。
「關於愛、希望和力量最純真的寓言!」
這是書的開頭,陳默想起了自己當初第一次看這本書的回憶。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發生在法國的故事,男主角米歇爾喜歡的日本女孩月理陷入沉眠當中,醫生束手無策,米歇爾以為月理會死去,他在街上遇到了一個女乞丐,將自己身上僅有的一法郎送給了她。
故事也從這裏開始,這個乞丐告訴了米歇爾喚醒月理的方法。
他踏上了一段尋找愛的路途,最後,湊齊了世界上的十種愛,喚醒了月理。
正是看了這部小說,陳默當初才想跟王珏表白,雖然後來失敗了,現在想起來,也許……
陳默終於看完了,他翻到了最後一頁,看到了自己當初留下的東西,還有一些別的東西,這是王珏留下的。
他看到了!他終於知道王珏為什麼要說這本書。
三天後
三中
陳默來到了夢開始的地方,就是這所學校,他認識了王珏,後來發生的一切,都是從這裏開始的。
「年輕人,你有什麼事嗎?」看門的老大爺朗聲問道。
「阿伯,我以前是這裏的學生,回來看看。」陳默笑着應了一句,走進校門。看門的大爺沒有認出陳默,他只是覺得這個人有點面熟。
這裏還是和以前一樣,沒什麼變化,破舊的操場、籃球場。
那個籃球場…陳默走了過去,就是在這裏,他看着籃筐,當初向龍就是在這個籃筐下將年少的他打敗,兩年後,他同樣在這個籃下打敗了畢業的向龍,那段時光真令人懷念。
陳默站在原地,目光掃過學校的每一個角落。
那些事好像就發生在昨天,如今想起來還是那麼深刻。
「喂,陳默,你好嗎?」陳默對着天空大喊。
「我很好,你怎麼樣?」他自言自語地喊道。
「能來三中讀書真是太好了!」
「是啊!太好了!」
如果別人看到他這樣,肯定會以為他是從二院跑出來的,好在,現在學校除了看門的大爺沒有其他人。
陳默走到校門口不遠處的榕樹下,把書放在石凳子上。
「陳默。」是王珏的聲音。
陳默轉過身來,看到了她。她還是老樣子,留着俏麗的短髮,臉上帶着讓人難忘的微笑。
「我重新看了一遍小說。」陳默鼓起膽子,說道:「有些話一些話,我想對你說。」
「其實,很早就想對你說了。」
陳默走到王珏的面前,把嘴巴湊到她的耳朵旁邊,輕聲說道:」我喜歡你。「
王珏整個人一顫,她小聲說:」陳默,好肉麻。「陳默面不改色,直勾勾地看着王珏,說出了那句遲到了五年的告白,「請你做我的女朋友吧。」王珏不說話,陳默問道:「你不願意嗎?」
陳默的話音剛落,王珏向前抱住陳默,大聲說:「陳默,我的答案是yes!」
再也不需要說什麼了,兩人緊緊相擁。
榕樹下,夏天的風輕輕吹過,吹到那對相擁的甜蜜戀人的身上,吹翻了石凳子上的書,一頁頁的吹過,吹到了最後一頁。
那一頁的上半部分,是一個男人的用鉛筆素描的畫像,旁邊還有一句話。
「王珏,請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而在下面,也有一個女人用鉛筆素描出來的畫像,也有一句話。
「陳默,我的答案是yes。」
這就是愛的終極秘密,僅僅去愛,是不夠的,愛必須說出口。
暖暖的夏風緩緩經過,陽光落下,將他們相擁的身影倒映在路旁。
老大爺看到這一幕,只是感嘆地搖了搖頭,」年輕真好啊!「
——————————
ps:故事,說完了,這幾個月,謝謝大家的陪伴,雖然我都不知道有誰看完了我的小說,但我寫完了,謝謝你們,每個點擊和收藏都是我用鍵盤敲字的動力,再次感謝,鞠躬!也許以後我還會寫呢,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