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上金門 《金剛經》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

    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

    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

    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

    心取相,則為着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眾生壽者


    &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

    非法。』」

    須菩提恭敬地對佛說:世尊,能有很多眾生,聽到這樣的言說章句,而生起真實的信心嗎?佛告訴須菩提:不要說這種疑慮的話。如來應化身離開這世界以後,第五個五百年開始的末法時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對於這樣的言說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為真實。當知這種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經在無量千萬佛的教化所在,種了很多善根。聽到這樣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淨信心。須菩提,如來很清楚地知道,也很清楚地看見,像這類眾生,都得到悟見如來,不可思量的福德。為什麼呢?因為這類眾生已經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已經沒有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也不能說沒有正等正覺法相。為什麼呢?這類眾生如果心存有無上正等正覺可證取,我相還在,就是着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如果執取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以為有真實的佛法讓他領悟,可以依法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就是人相還在,人相還在的話,事實上我相也還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為什麼呢?如果以為等正覺法是沒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眾生相也不可取,而執取空無相,就是執取非法相,那麼我相、人相、眾生相都還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不應當取等正覺法,也不應當以為既然是虛幻的,那就是斷滅的,而執取非法。因為這個道理,所以,如來常常說:你們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說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過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捨棄,何況非法呢?

    &析】

    本章說真正悟解佛法並不容易,所謂正信希有。佛認為要完全領悟萬法皆空的道理並不容易,但又認為這種智慧一定會被人領悟,所以他說要等五百年以後才會有真正的覺悟者。前人有的解釋這段對話是「須菩提疑眾生不能生實信,故作此問,佛恐沮眾生實信之心,且告之以莫作是說」,似乎理解有誤。昭明太子給這一段加的標題是「正信希有」,不就是說「正信」即真正的覺悟暫時還很「希(稀)有」,所以要「希」望期待於五百年以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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