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調查結果?
那還不是亞達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諾斯也明白羅頓是亞達和格特兩人爭鬥下的犧牲品。
因為他升任副局長多少和羅頓有關,所以對於羅頓這次的遭遇很同情。
可他也很清楚,自己幫不了羅頓,因為他背後沒人啊,說的話沒什麼份量。
羅頓心中冷笑,亞達做得真是絕啊。
本來他想着這些事應該是格特做的才對,沒想到亞達真的是要將自己往死里整啊。
這個時候自己肯定不能被關押,真關起來了,還怎麼去恐襲現場立功呢?
眼前只有諾斯和兩個警員,雖說諾斯腰間有一把老式左輪手槍,但羅頓還是有自信將其放倒,另外兩個警員也不值一提。
「你們兩個在這裏等着。」諾斯見羅頓一時間沒出聲,回頭對身後的兩個警員說了一聲,然後又對羅頓道,「羅頓,我有幾句話要和你說。」
說完,諾斯朝着一旁走去。
羅頓倒是有點好奇,不知道諾斯想要和自己說什麼,想了想,跟了過去。
這樣也好,諾斯若是真的想要強行抓自己,那麼他單獨面對自己的時候,自己更容易控制他,奪下槍支。
走了十幾米,諾斯才停下了腳步。
「羅頓,以我多年的經驗來看,你這次會有很大的麻煩。」諾斯壓低了聲音,這個距離,那兩個警員無法聽到,「本來這種事最多就將盧比退出,再罰點款就過去了,可現在顯然不行,我相信你應該也明白。」
「明白,大概要被判刑吧。」羅頓答道。
「唉~~」諾斯繼續說道,「你逃吧,逃離孟買。」
這話讓羅頓瞪大了雙眼,有點難以置信地看着諾斯。
「我知道你的格鬥很厲害,到時候我們押着伱回去的時候,半路上你就將我們打倒吧,不要再回孟買了,最好去其他邦。你還年輕,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在哪裏都能混得很好。」諾斯說道。
羅頓沒想到諾斯會說出這樣的話。
以前諾斯基本上還算是保持警察良心的,對罪惡是不手軟的。
不過羅頓很快也明白諾斯為什麼會這麼做了,還是因為他能當上副局長和自己有關,所以這就是對自己的關照了。
而且,自己這次的罪根本就是上面權力鬥爭的犧牲品,所以不算是什麼罪惡的犯人。
羅頓心中感嘆,像諾斯這樣的人還真不多了。
看看亞達,兩人就是一個顯明的對比。
「不,坎薩爾局長,我會跟你回去的。」羅頓一臉肯定地回答道。
「你?」諾斯愣了一下。
「不過不是這個時候,能否給我一天時間,明天我再和你回去。」羅頓又說道。
「為什麼?」諾斯眉頭一皺問道,「你知道回去意味着什麼嗎?而且這一天時間你想要做什麼?」
「真要逃了,我怕我家人會受到波及,坐牢就坐牢吧,大概幾年也就出來了。」羅頓找了個藉口笑道,「拿那些錢我終究是違反了警察的規章制度,受到懲罰,應該。」
這話讓諾斯非常意外,難道說羅頓真有贖罪的意思?
哪怕如此,這一次他明顯是被犧牲的,這個懲罰明顯太重了。
他這次有意放羅頓,除了自己晉升副局長和羅頓有關係之外,就是他覺得亞達這麼對羅頓太不公平了。
就算羅頓拿了點錢,那又如何?
怎麼可能會嚴重到判刑的地步?
哪怕他不願意和警局一些其他的混蛋,比如格特之流混在一起,可有些時候該收的錢還是收的。
「我想用這一天的時間去看看孟買的印度門,也想看看美麗的孟買灣,老實說,在孟買這麼多年,一直聽人說起那邊,卻不曾去過。我想着接下來真要去監獄了,那麼在去之前,了卻一下遺憾。」羅頓笑道。
這當然是鬼話了。
就像是死刑犯行刑前還能有頓好的,羅頓表現出來就是這個意思,至少讓自己這次的印度門之行看上去非常的合理。
羅頓想要去印度門那邊自然是為了晚上的恐怖襲擊了。
孟買恐怖襲擊重要的發生地之一泰姬瑪哈酒店的位置就在孟買的標誌印度門旁邊。
當然,泰姬瑪哈酒店同樣是孟買的一個地標了。
雖說恐怖分子在孟買有好幾處襲擊點,但泰姬瑪哈酒店顯然是關注度最高的。
除了它是孟買地標之外,那就是住在這裏的客人非富即貴,註定會引發無數人的重視。
羅頓想要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全國,甚至全世界,自然要選擇最耀眼的地方。
這次他喊巴德出來,就是準備一起去那邊,然後等到晚上的恐怖襲擊開始,再找機會立功。
要不是晚上就是恐怖襲擊的時間了,羅頓這個時候肯定會聽從諾斯的意見,逃走再說。
否則自己沒辦法找藉口拖太久的時間,一天時間,羅頓相信諾斯應該會給自己。
畢竟剛才他都給自己想辦法了,讓自己遁走。
諾斯盯着羅頓看了一會,他發現羅頓的眼神很堅定。
他真想不通,羅頓這麼堅持是為了什麼,在他看來真的成為權力鬥爭的犧牲品,這是非常愚蠢的。
只是羅頓都這麼堅持了,他也不好再勸了,那就滿足他這個願望吧,這是他能做到的。
「可以,不過我會跟着你。」諾斯說道,「明天一早我會帶你回警局,當然在此之前你還有反悔的機會。真要到了警局,我也無能為力了。」
「多謝了。」羅頓說道。
諾斯這人還真不錯,讓羅頓有點感慨。
他這麼做其實也是背了很大的風險,要是自己真的逃走了,他肯定還是要背責任的。
這次他正好和自己一起去印度門那邊,那麼立功方面當然也帶上他了。
諾斯讓兩個警員回去了,然後他和羅頓一起去了約定的地點,巴德已經在了。
看到諾斯,巴德有點驚訝。
了解諾斯要抓羅頓之後,巴德反應有點激烈,他當然明白這對羅頓意味着什麼,絕對是要被判刑了。
他也和諾斯一樣,讓羅頓趕緊逃,至少要離開孟買。
只要離開了這裏,像羅頓這種不是什麼犯事嚴重的罪犯,沒人會盯着抓捕的。
一般被警察重點辦案的,往往是關係到某些大人物,或者是因為媒體關注,影響力太大,警察這邊不得不全力出擊。
否則就算是一些殺人等性質極為惡劣的案件也就不了了之了,警察這邊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這樣的案件就算有人報警都不給立案。
畢竟立案之後,那就是警察的任務了,若是沒有破案,對轄區警局多少有點影響。
哪怕警局中有很多辦法解決這些,比如拿其他罪犯抵罪之類,可終究是給自己找麻煩了啊。
沒立案,那不就沒案件了嘛。
沒案件,代表自己轄區安全,治安良好,能夠得到上面的嘉獎,哪怕沒有,那也少了大家不少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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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今天更三章,現在先更一章,其他兩章照舊中午12點和晚上10點。
在這裏還得解釋一下北部中心區局長皮蘭度·沙阿的身份問題,有些書友說弄不清孟買警察局局長和他是不是同一個。
其實這是不同的兩個人,孟買警察局局長類似華夏設區地級市的市局局長,而皮蘭度則是屬於區警察局的局長。
這是我的疏忽,因為本書開頭改過好幾稿,最初我一開始是有介紹孟買分區的,分成七個區,也就是說類似北部中心區這樣的區警察局一共有七個,然後區警察局下面再下轄斯潘達警局(相當於派出所)這樣的基層警察局。
後來修改修改,就把這部分給刪掉了,我自己忘記了,還一直以為前面有介紹,造成大家閱讀和理解上的一些不便,真是不好意思。
前面我已經修改,這裏和大家稍稍解釋一下。
接下來是孟買恐怖襲擊劇情了,主角警察生涯最重要的轉折點就要來了,我會繼續努力將其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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