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蘭 第一百二十四章 小豆丁

    王諾蘭讓姜嫂去請了給醫坊供藥的草藥商孫大,跟他交代,明年春天的時候,她需要買一些未經炮製的新鮮草藥,來配製一些特殊效用的藥來使用,該什麼價錢,還什麼價錢。

    但需要他帶她去見一見給他供藥的採藥人,跟他們交代,她要的那些藥材,需要什麼時候採摘,採摘之後,要如何保存,以及,趁着這大冬天,沒長起春草來的時候,去一些會有這些草藥的地方轉一轉,跟他們指認一番,以防到了明年春天採摘的時候,又要找尋又要採掘,錯過了最好的時候。

    當然,她也不讓人家這大冷天的白忙活,一天,一兩銀子每人,管三頓飯,夜裏在營地值守的,再額外多給一兩

    孫大之前和王諾蘭打過招呼,知王諾蘭不是差錢的人,也仗着自己跟採藥人們多年的交情,不怕被人撬走關係,稍稍想了下之後,就跟她應承了下來,當天下午,就帶了十幾個採藥人來了醫坊的院子,把他們引見給了王諾蘭認識。

    現在天氣寒冷,還能拿到一天一兩銀子的收益,這可是很讓採藥人們欣喜的事兒,想他們尋常時候,適合採藥的好季節,不攀山登頂的去那些兇險地方採摘藥材,一天裏,都是很難賺到這麼多的銀子,尤其是在聽了王諾蘭說,在搭建的營地里值夜,每天還可以多拿到一兩銀子的貼補,這些採藥人們,更是一下子就沸騰了起來!

    「我一個婦道人家,家裏還有個沒滿周歲的孩子,肯定是不合適住在營地里的,找尋藥材的工具頗多,來回搬挪,又浪費工夫。」

    說到這裏,王諾蘭稍稍頓了頓,抬頭,看向站在跟她離了五步遠位置的孫大。就繼續往下說了起來,「現在是冬天,天短,來回搬運工具的話。一天裏,少說也得折去大半天,不划算的很,我家夫君不在,你就幫我多費費心吧。孫掌柜。」

    「夫人只管放心!出去認藥的這幾天晚上,我也住營地裏面,跟他們一起,幫夫人照看工具,標記地點!」

    孫大一個草藥商人,當然不可能是衝着這一天二兩銀子的好處去的,他喜歡研究藥理,覺得若能在此行里,跟着王諾蘭一起找尋草藥,一準兒會有所「收穫」。讓自己對許多藥材的了解,更進一步……

    有了這種求知的念頭在,付出一點辛苦,跟採藥人們一起住在營地,自然也就不是什麼值得為難的了,「夫人只管告訴小的,需要找尋的草藥,都在什麼附近,叫什麼品名,小的就可以帶着他們這幾個老師傅。在那附近仔細找尋標記了!

    「那就勞煩孫掌柜了。」

    王諾蘭要的,就是這孫大也留在營地裏面,他是這小鎮裏的大草藥商人,家裏也是有不少下人的。如果,他能留在營地里,跟那些採藥人一起值夜,結果,就會毫無意外的,有他家裏的下人跟着。甚至,帶上嗅覺靈敏的獵犬和馬匹。

    在這個窮人性命不值錢的年代,那幾年之前監守自盜的把金樹葉子佔為己有,現如今,等到了風聲過去,想要把金樹葉子融掉,兌換成金子的人……可以毫不顧忌的使人殺死七八個採藥人,但,要對孫大這樣,可以算是有些身份,在這小鎮裏威望還算不錯的人動手,還是需要酌量一番。

    畢竟,那人還是不敢太過招搖,惹人耳目。

    死幾個窮苦的採藥人,至多是那些採藥人的家裏人去官府里鬧一鬧,官府象徵性的查一查,查不出什麼來,也就那樣兒了,即便是查出了是跟軍隊有關的……也是一樣不敢出聲兒,但孫大這樣的,家裏在皇城裏都有生意的商人,可就不一樣了!


    這小鎮的官府不管,他家人還可以去皇城裏告狀求人,介時,上面一個「徹查」的命令下來,這見不得光的事兒,可就包不住了!

    那監守自盜的人,既是已經忍了好幾年,沒動用處置這些金子,自然也就有那耐心,力求穩妥的,再多等這幾天。

    眼見天氣還冷,再怎麼稀罕錢的人,也是要歸家去吃飯的,就挖幾具馬匹屍體出來的事兒,找幾個穩妥人,幾個時辰就能挖完,再趁着人都去吃年夜飯了,不會隨便跑出城來溜達的檔兒,把金子都從馬匹的屍體裏摳出來,裝箱運去過年時沒人會光顧的熔煉鋪子化掉,聚成金錠子……這麼冷的天,等人回去吃完了飯,第二天回來時候,土都能重新凍起來了,什麼痕跡麻煩都不會留下,何樂而不為?

    事宜早,不宜遲。

    雖然王諾蘭料定,那借用馬匹屍體,來埋藏金子的人,一準兒會選在晚上,帶人來挖這些金子,但為了以防萬一,以及配合蕭一奇的「行動」,她還是決定,儘早的讓孫大帶上採藥人們去往山腳,把營地就建在那埋了馬匹屍體的凍土正上,給那暫不能確定是當年未死的那三個人里的一個,還是全部的監守自盜之人,開始施加壓力,讓他們心慌起來。

    隆慶皇帝好歹也是一國之君,再怎麼重視這金樹葉子的事兒,也不可能大晚上還留在不是皇城的邊遠小鎮,不去參加一年一度的宮宴。

    她想讓這事兒成,就必須得給那人施加足夠的壓力,讓那人亂了陣腳的,提前沉不住氣的把東西挖掘出來,而且,還要正正好兒的讓隆慶皇帝,親眼所見!

    給孫大預支了一百兩銀子定錢的第二天,過了晌午,王諾蘭便讓車夫吳哥準備了馬車,同時還抱上吳哥養的一隻小狗崽子,直奔小鎮的東門口而去,跟約好了在那裏集合的孫大和一眾採藥人碰面兒。

    車夫吳哥已經在王諾蘭的提前授意下,跟賣菜人提前打聽好了掩埋馬匹屍體的大約地點,見上了孫大和採藥人之後,就駕車在前領路,直奔那一處地方而去。

    賣菜的人是個仔細人,埋了馬匹屍體以後,臨要走了,特意又回頭瞧了一眼,有沒有落下自己的鐵鍬鏟子之類的工具,多看一眼,自然,也就對這讓他累得腰酸腿軟的地方多了一分熟悉,而那埋東西的人,為了自己以後好找,肯定也要找個能當做標記的東西,比如,那土坑旁邊,就有一棵碗口粗的歪脖子樹。

    孫大提前給每個採藥人都支了十兩銀子的工錢,自己手裏留了二十兩,以備不時之需,那八個採藥人得了銀子在手,跟各自家裏交了,就都穿了厚實,拿了藥簍藥鏟等一應工具,歡歡喜喜的出了門來,見王諾蘭來了,忙跟着孫大一起,上前來行禮。

    那小狗崽子雖是吳哥撿來的,但是畢竟吳哥住在王諾蘭家裏,跟着王諾蘭混了幾天,吃得好,喝的好,還有暖和的地方睡覺,時不時的,還有她幫忙順毛,自然是毫不猶豫的,就認定了她這個對它好的無以復加的朋友,甚至,拋棄了吳哥這個主人,她走到哪裏,它就跟到哪裏不說,有遇上旁人跟她說話的聲音比尋常時候高了,都要呲牙威脅一番,表達它對那人的不滿。

    用王諾蘭的話說,豆丁這小傢伙,將來一準兒會是個護主的,瞧現在,這奶牙還沒退,就敢這麼跟人凶了,等以後長大,八成兒是要呲牙威脅都省了,直接就動嘴咬的。

    剛把豆丁撿回來的時候,車夫吳哥因為看它瘦瘦小小,又沒什麼精神,就對它沒抱什麼能養大的希望,不想,他隨口跟王諾蘭說的一句,建議她再買條別的狗備着的話,就被它給記恨在了心裏,任他怎麼「收買拉攏」,都不肯原諒,連經由他手,從廚房裏端出來的肉,它都是寧可餓着,也絕對不聞一下,經由他手倒進盆里的水,也是寧可渴着,也絕不舔一口。

    車夫吳哥是軍人出身,最喜歡的,就是有骨氣的東西,瞧豆丁對自己的「收買」油鹽不進,本能的就更喜歡起了它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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