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着桃源空間重生2003 211章 法庭審判

    袁建東第二天一大早就開車帶黃敏秀回余陽,下午三點到了縣城。

    黃敏秀對他說:「我現在回家見父母,你晚上住哪個賓館?」

    袁建東說:「要麼我跟你去見見你父母?」

    黃敏秀勸他:「明天就開庭審理我跟他的離婚案件了,等判決以後再跟父母說我們的關係吧。」

    袁建東當然也知道此時說這件事,時間上不對。

    他說:「我去住青龍大廈,晚上要不要出來跟我吃飯?」

    黃敏秀說:「剛回家就出來跟你吃飯,父母親肯定有意見。明天把婚離了,我再帶你回去見我父母。」

    袁建東把她送到金鼎小區門口。

    黃敏秀進小區後,他開車到青龍大廈。

    當天晚上,黃敏秀還瞞着父母給他打了電話:「李律師說了離婚案肯定是十拿九穩,林全有判重婚罪也是沒跑了。至於貪污受賄罪,以及誣陷罪,還要看盤山礦幾個領導的態度。我爸現在退休五年了,下屬幹部不一定會買他的賬。」

    因為案件牽涉到他,所以法院也寄了通知書,讓他到庭作證。

    袁建東第二天八點半就到了縣城法院門口,看見黃敏秀和她的父母。

    黃老頭曾經是公司老大,在九大鎢礦職工的心目中是神一般的存在。

    袁建東以前見過他來盤山礦,前呼後擁,幾個礦領導在後面點頭哈腰,特別恭敬。

    現在看上去滿頭白髮,一臉憔悴,往昔光環再也看不見分毫。

    黃母以前也是一副雍容華貴的形象,但是現在也是蒼老了許多。

    黃敏秀見他眼睛看着她父母,以為他想過來打招呼,趕忙用眼色示意他不要走前來,以免尷尬。

    袁建東還在另外一個角落,看見了塗永媚抱着小孩和林全有白髮蒼蒼的父母。

    她已經遠遠看見了他,好像害怕他發現一樣,儘量站在遠處。

    袁建東還看見黃重貴和胡嘉陽兩人。

    時間到了,大家陸續進入法庭。

    李律師跟黃敏秀坐在一起,林全有也特意請了一個律師,分坐在兩邊。

    法官和陪審員,書記員已就座。

    袁建東坐在旁聽席。

    林全有從拘留所帶來坐在被告席上。

    法官宣讀了今天審判的內容。

    原告指控原告犯重婚罪,貪污受賄罪,誣陷罪。

    請原告律師陳述案件緣由。

    被告律師發言指出:被告人已經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即使他犯有重婚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是沒有經過審判就把他關押,是不符合程序的。

    原告律師說:「提醒被告律師,被告還犯有誣陷罪,貪污受賄罪兩項。」


    被告律師說:「另外兩項罪也只是臆想,沒有經過審理的。」

    審判長說:「現在進行第一項指控的審判,被告,原告指控你婚姻存續期間,跟其他女性生育小孩,是否是事實?」

    林全有硬氣地說:「我跟黃敏秀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因為她欺瞞了患有不孕症的事實,當時情況下我又不可能跟她離婚。而我跟塗永媚是真情實意的,所以我請求法官大人,判我跟她離婚。」

    法官點頭說:「你願意承擔後果?」

    「我願意!」

    法官問他是不是承認誣陷了袁建東,當初以他偷竊鎢精礦為名,把他抓起來關到拘留所,其實是故意栽贓。

    林全有說:「舉報他抽屜有鎢精礦的是他材料庫的同事,去處理他的是護礦隊的人,對於他這件事我並沒有參與,我到現在弄不明白,這事怎麼可以算到我頭上?」

    他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黃老頭。

    原告律師說:「這事可以請袁建東自己陳述事情原委。」

    「同意。」

    袁建東前去證人席說:「當天我們材料的人全部去選礦廠幫助清理設備,我一直跟大家在維修,根本沒有機會進入產品庫。當天回材料庫後,那個抽屜也根本沒動。後來材料庫長路過我辦公桌,問我借支筆寫字,我讓他自己拉開抽屜拿,他在抽屜就發現一塊四五公斤重的純鎢精礦,當場他說我去了趟選礦廠,就幹這種順手牽羊的勾當,不應該。我當時說不是我拿的。」

    法官請材料庫長作證。

    材料庫長說:「我是在他抽屜發現了一塊純鎢精礦,當時他不承認是他放的,我說這抽屜就是你的,不是你放的,又是誰放的,他說他不知道。」

    袁建東問他:「當天在選礦廠搞維修,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做維修工作,根本沒機會進入選礦車間。」

    材料庫長說:「你跟我們在一起的時候肯定沒有機會,所以我也不知道那塊鎢精石是怎麼到你抽屜的。」

    原告律師問他:「林全有當時是礦長,他有沒有指使你告發袁建東?」

    材料庫長肯定地說:「沒有,沒有誰指使我。」

    叫護礦隊長也是這樣說。

    袁建東要求發言。

    他說:「把我關到拘留所,林全有指使黃重貴來跟我談條件,只要答應跟塗永媚離婚,他就找關係把我釋放出來。他的目的就是為了逼我答應跟塗永媚離婚。」

    接着又審理關於林全有貪污受賄的問題,法官問一些黃重貴和胡嘉陽兩人一些事情。

    經過暫時休庭,最後作出判決:林全有婚姻存續期間跟別的異性育有小孩,事實清楚,犯有重婚罪,判處二年徒刑。

    指控其犯有誣陷罪和貪污受賄罪,因證據不足,無法確認,所以暫定其無罪。

    同時判處解除黃敏秀和他的婚姻關係。

    兩個法警把林全有押走之際,袁建東緊走幾步追上去給他說:「林全有,你個雜種,現在落得下場最悽慘的就是你,塗永媚那個爛女人早已經被黃重貴霸佔了,他接手了你的一切,包括你的女人。黃敏秀很快就要跟我結婚了,怎麼樣,你做夢也沒想到吧?」

    林全有父母望着憔悴的兒子,眼淚汪汪地不知說什麼好。

    林全有聽袁建東這樣說,也是百感交集。

    他看見塗永媚緊跟在黃重貴身邊,於是大聲對她說:「孩子是我的,你要跟他可以,但是要把孩子交給我父母撫養。」

    他對父母說:「爸、媽,把孩子抱回家去,我們林家的種,不要讓他去認其他人做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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